要。无出三因。辨因之初。无逾脉息。遂举脉经曰。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 人迎。右为气口。盖以人迎候外因。气口候内因。其不应人迎气口。皆不内外因。傥识三因。病无余蕴。故曰。
医事之要。无出此也。因编集应用诸方。类分一百八十门。得方一千五十余道。题曰三因极一病源论粹。或曰。
现行医方山积。便可指示。何用此为。殊不知晋汉所集。不识时宜。或诠次混淆。或附会杂糅。古文简脱。章旨 不明。俗书无经。性理乖误。庸辈妄用。无验有伤。不削繁芜。罔知枢要。乃辨论前人所不了义。庶几开古贤之 蹊径。为进学之 。使夫见月忘指可也。于是乎书。青田鹤溪陈言无择序。
陈振孙曰。三因极一方六卷。括苍陈言无择撰。三因者。内因外因。不内外因。其说出金匮要略。其所述方 论。往往皆古书也。
处州府志曰。陈言。字无择。青田人。敏悟绝人。长于方脉。治病立效。有不可救者。则预告以期。晷刻无 爽。作三因方论。研穷受病之源。用药之等。医者宗之。其徒王硕为简易方。并三论行于世。
四库全书提要曰。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十八卷。宋陈言撰。言字无择。莆田人。是书分别三因。归于一治。
其说出金匮要略。三因者。一曰内因。为七情。发自脏腑。形于肢体。一曰外因。为六淫。起于经络。舍于脏腑。
一曰不内外因。为饮食饥饱。叫呼伤气。以及虎野狼毒虫。金疮压溺之类。每类有论有方。文词典雅。而理致简核。
非他家俚鄙冗杂之比。苏轼传圣散子方。叶梦得避暑录话。极论其谬。而不能明其所以然。言亦指其通治伤寒诸 证之非。而独谓其方为寒疫所不废。可谓持平。吴澄集。有易简归一序。称近代医方。惟陈无择议论。最有根柢。
而其药不验。严子礼剽取其论。而附以平日所用经验之药。则兼美矣。是严氏济生方。其源出于此书也。宋史者 录六卷。陈振孙书录解题亦同。此本分为十八卷。盖何钜所分。第二卷中。太医习业一条。有五经二十一史之说。
非南宋人所应见。然证以诸家所引。实为原书。其词气亦非近代所及。疑明代传录此书者。不学亡术。但闻有二 十一史之说。遂妄改古书。不及核其时代也。
按侍医河野君(通)所藏宋椠三因方。亦为十八卷。则知非后人所分。陈振孙以无择自序。有绍兴中集方六 卷之语。误与是书相混。宋志遂承其谬也。宋本及通行本。太医习业条。作五经诸史。不载二十一史之语。
〔王氏(硕)易简方〕宋志一卷 佚 自序曰。医言神圣工巧尚矣。然有可传者。有不可传者。就其可传者言之。其略则当先诊脉。次参以病。然 后知为何证。始可施以治法。古人所谓脉病证治四者是也。假如头疼发热。人总谓之感冒。不知其脉浮盛。其病 恶风自汗。
其证则曰伤风。治法当用桂枝。若其脉紧盛。其病恶寒无汗。其证曰伤寒。治法当用麻黄。或二证交攻。则两药 兼用。傥脉之不察。证之莫辨。投伤寒以桂枝。投伤风以麻黄。用药一误。祸不旋踵。又况六淫外感。七情内贼。
停寒蕴热。痰饮积气。交互为患。证候多端。亦有证同而病异。证异而病同者。尤难概举。若欲分析门类。明别 是非。的用何药。谁不愿此。奈何素不知脉。况自古方论。已不可胜纪。宁能不惑于治法之众。将必至于尝试而 后已。用药颠错。诸证蜂起。殆有甚于桂枝麻黄之误。古语有之。看方三年。无病可治。治病三年。无药可疗。
正谓是也。故莫若从事于简要。今取常用之方。凡一剂。而可以外候兼用者。详着其义于篇。庶几一见而知。纵 病有相类。而证或不同。亦可均以治疗。假如中风。昏不知人。四肢不收。六脉沉伏。亦有脉随气奔。指下洪盛。
当是之时。脉亦难别。徒具诸方。何者为对。加之有中寒。中暑。中湿。中气。痰厥。饮厥之类。证大不同。而 外候则一。急欲求其要领,则皆由内蓄痰涎。因有所中。发而为病。总治之法。无过下气豁痰。可解缓急。气下 痰消。其人必苏。自余杂病。以类而求。其稍轻者。对方施治。自可获愈。或未全安。亦可藉此以俟招医。若夫 城郭县镇。烟火相望。众医所聚。百药所备。尚可访问。其或不然。津涂修阻。宁无急难。仓皇斗揍。即可办 集。今取方三十首。各有增损。备 咀生料三十品。及市肆常货丸药一十种。凡仓猝之病。易疗之疾。靡不悉具。
惟虚损癫痫劳瘵 瘕渴利等患。既难亟愈。不复更录。是书之作。盖自大丞相葛公始辞国政。归休里第。命硕以 常所验治方。抄其剂量。大概以备缓急之须。硕自惟么么不学。辱丞 相知遇。不敢辞也。已而士夫间。颇亦知之。不以其肤浅。而访问者踵至。遂因已编类者。揭其纲目。更加辨析 于其间。其略亦粗备矣。傥或可采。敢不与卫生家之共之。承节郎新瘥。监临安府富阳县酒税务王硕述。
陈振孙曰。易简方一卷。永嘉王硕德肤撰。增损方三十首。 咀药三十品。市肆常货丸子药十种。以为仓卒 应用之备。其书盛行于世。
刘辰翁曰。自易简方行。而四大方废。下至三因百一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