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丁德用密排三指之法释之。夫难经则至矣。至于德用之法。则予窃急诊者之指有肥瘠。病者之臂有长短。以是相求。或未得为定论也。盖尝细考经之所以分寸尺者。皆自关而前隙。以距乎鱼际尺泽。是则所谓关者。必有一定之处。亦若鱼际尺泽之可以外见而先识也。然今诸书无的然之论。唯千金以为寸口之处。其骨自高。而关尺皆由是而却取焉。则其言之先后。位之进退。若与经文不合。独俗间所传脉诀。五七言韵语者。词最鄙浅。非叔和本书明甚。乃能直指高骨为关。而分其前后。以为寸尺阴阳之位。似独难经本指。然世之高医。以其赝也。遂委弃而羞言之。予非精于道者。不能有以正也。姑附见其说于此。以俟明者而折中焉。庆元元年乙卯岁五月丙午。鸿庆外史新安朱熹书。(文集)

  赵 曰 河南处士郭公子和。尝于其修己治经之余。取张氏书。精意研覃。补其阙略。子朱子为叙。以表章之。沙随程公可久亦有论著。今传者罕矣。(新安文献志赵秉山医说)

  汪琥曰。伤寒补亡论。河南郭雍撰次。书凡二十卷。其第一卷。设为问答。以伤寒名列居前。附以叙论治法。

  及刺热等法。其第二第三卷。乃辨脉平脉法。第四卷。自叙六经统论。继之以太阳六经证治。至五六七卷。皆系仲景原论。其间有论而无方者。既补以庞安时常器之两家之说。郭氏后为之校补于后。第八卷至十二卷。则叙汗吐下温灸刺。及用水用火之法。第十三至十五卷。则叙两感阴阳易。及病后劳复等二十余。其第十六卷。系阙文。第十七十八卷。

  则叙痉湿 等九证。及似伤寒诸证。其第十九二十卷。则叙妇人小儿伤寒。并痘疹诸证。是皆郭氏采素难千金外台活人等方论。以补仲景之阙略。治伤寒者。不可以不知也。琥按郭雍字白云。不知何代人。考古今医统书目。

  元人徐止善曾作是书。今其书不传。想郭氏必后于徐。而重为撰次者也。

  按汪琥以郭子和。为元以后人。失考其书所载常器之考医垒元戎。引王朝奉论。又记其语。盖朝奉即宣和中名医。贶字子亨。撰指迷方者。外科精要。载史源痈疽灸法论序曰。甲戌年。自太学归省。国医常颖士器之适在府下。求为母子一诊云。源者孝宗时右相浩弟。所谓甲戌。当是高宗绍兴二十四年也。据此。常器之生于北宋。

  而南渡之后。犹健在焉。郭有得其指授。仍多用其说者也。

  〔何氏(滋)伤寒辨疑〕读书敏求记一卷 未见钱曾曰。何滋于干道年间。为保安大夫。诊御脉。兼应奉皇太子宫。撮略仲景书。凡病证之疑似。阴阳之差殊。共三十种。悉为辨之。使人释然无疑矣。

  〔伤寒奥论〕佚许补之序曰。尝谓人生天地间。感寒暑不正之气。皆足以伤生。然杂病治疗。迟速犹可。独伤寒传变不一。

  失之毫厘。死生系焉。可不哀哉。医者苟不详审。诚有学医废人之诮矣。予久欲求访良医。拯救世人夭枉。而苦未之见。昨留京。闻保安何大夫博采群书。于杂病罔不奏效。诚为当今医国手。然伤寒一出由切。今春会于临川道旅。扣其延医之法。渠云不患病之难治。但患不识其证耳。乃撮群书。撰伤寒辨疑以授予。其心盖欲使世之医者。释然无疑耳。继又授予以仲景家藏伤寒奥论。及叔和脉赋各一编。予读之手不释卷者三日。是书诚足以发伤寒之秘奥。为万世脉经之要旨。医者苟得是书而留意焉。则治病之际。有所主而不惑。受病之人。有所恃而不恐。俾天下之人。同跻寿域。

  仲景之心。视孙思邈华佗。不啻过矣。予不敢秘。敬锓诸梓。以广其传。因信笔而为之序。淳熙三年冬十月。襄陵许补之书。(是序附刊于伤寒类证便览)

  〔李氏(子建)伤寒十劝〕一卷 存跋曰。予每念父祖但死于伤寒。乃取仲景所着。深绎熟玩。八年之后。始大通悟阴阳经络。病证药性。俱了然于胸中。缘比年江淮之民。冒寒避寇。得此疾者颇众。遂根据仲景法。随证而施之药。所活不啻数百人。仍知伤寒本无恶证。皆是妄投药剂所致。因追悼父祖之命。皆为庸医所杀。而又叹人无间于贫富贵贱。于此不能自晓。

  则轻付一命于庸工之手也。今辄摭其流俗多误。有害于命者。略闻其说。目曰伤寒十劝。其言不欲成文。冀人易晓。而以为深戒云。

  陈自明曰。今有李子立作伤寒十劝。虽未能尽圣人之万一。其中多有可取。亦不出活人之书。(管见良方)

  经验良方曰。伤寒与他证不同。投药一差。生死立判。李子建伤寒十劝。不可不知。人家有病。招医未至。

  或无医者。若加此十劝。则不致有误。所益非轻。

  按张会卿景岳全书。论十劝之害。其言有理。可以参研焉。

  〔程氏(迥)医经正本书〕书录解题一卷 佚陈振孙曰。知进贤县沙随程迥可久撰。专论伤寒无传染。以救薄俗骨肉相弃绝之蔽。

  〔平氏(尧卿)伤寒证类要略〕宋志二卷 未见汪琥曰。此书二卷。不过就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