蹂践死。舆至壅城乃苏。贼遂围城。怀敏与诸将谋。赴镇戎军。贼断其归路。与诸将遇贼。遂长驱。直抵渭州。初怀敏之除 延也。范仲淹言其怯懦不知兵。遂徙泾原。卒败事。奏至。赠镇西军节度使。谥曰忠隐。
〔文氏(彦博)药准〕宋志一卷 佚自序曰。余尝苦头眩。治之多方。弥岁不解。会国医龚世昌诊脉问状。乃云。鬲有寒痰。久之使然。非它苦也。授余香芎散。并其方。服未半剂而愈。遂不复发。余既神其效。又观其立方有法。不与常类。方用九物。
物别为之解。凡药性之温寒。味之甘辛。并其主疗。略具于下。虽简而备。使观之者有据。服之无疑。无疑有效。
犹夫任人。各知其才之所长。用无疑。事罔不济。乃知古之良医。治病必考于本草而立方。方药既精。厥疾必瘳。
班固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原疾病之深浅。陶隐居云。道经载扁鹊数法。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张仲景最为众方之祖。悉根据本草。近世庸医。鲜通本草。求其方药之验。固亦难矣。余嘉龚医之方。专用本草之意。因采仲景并外台。千金及诸家经验方。共若干。辄加注传于门内。以备处疗。谓之药准。以其根据本草立方。则用之有准云。(文集)
陈振孙曰。药准一卷,潞公文彦博宽夫撰。所集方才四十首。以为根据本草而用药。则有准。故以此四十方。
为处方用药之准也。
〔孙氏(用和)传家秘宝方〕宋志五卷(读书后志。作十卷。书录解题。作三卷。)佚赵希弁曰。孙尚秘宝十卷。上皇朝孙尚撰。吕惠卿帅边日。尚之子在属部。因取此书。刻板传于世。
陈振孙曰。孙氏传家秘宝方三卷。尚药奉御太医令孙用和集,其子殿中丞兆,父子皆以医名。自昭陵迄于熙丰。无能出其右者。元丰八年。兆弟宰为阿东漕。属吕惠卿帅。并从宰得其书。序而刻之。兆自言为思邈之后。
晁氏读书志。作孙尚秘宝方。凡十卷。
邵伯温曰。仁宗初纳光献皇后。后有疾。国医不效。帝曰。后在家。用何人医。后曰。外家随叔父官河阳。有疾服孙用和药辄效。寻召用和。服其药果验。自布衣。除尚药奉御。用和自此进用。用和本卫人。以避事客河阳。
善用张仲景法治伤寒。名闻天下。三子奇兆。皆登进士第。为朝官。亦善医。(邵氏闻见录)
〔刘氏(元宾)神巧万全方〕(旧讹作刘元宝)宋史十二卷 存按是书辑在于医方类聚中。弟坚尝为录出。跋曰。上宋刘元宾子仪撰。其方药采之圣惠者。十居七八。多可施用,其论说亦原本古人。间加己见,至如其举伤寒各治。辨中风诸证。最为赅备。颇有发明。奈何世久失传。
元明诸家。罕征引者。今检医方类聚中所载。按条掇拾。虽未复旧观。然大要略具矣。仍谨根据类排纂。详加订正。从宋史原目。厘为十二卷云。
〔刘氏(彝)赣州正俗方〕宋史二卷 佚宋史本传曰。刘彝。字执中。福州人。幼介特。居乡以行义称。从胡瑗学。瑗称其善治水。凡所立纲纪规式。
彝力居多。第进士。为邵武尉。调高邮簿。移朐山令。治簿书恤孤寡。作陂池教种艺。平赋役抑奸猾。凡所以惠民者无不至。邑人纪其事。目曰治筑。熙宁初。为制置三司条例官属。以言新法非便罢。神宗择水官。以彝悉东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涨。议开长城口。彝请但启扬桥斗门。水即退。为两浙转运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
不事医药。彝者正俗方以训。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医易业。俗遂变。加直史馆。知桂州。禁与交人互市。交趾陷钦廉邕三州。坐贬均州团练副使。安置随州。父除名为民。编隶涪州。徙襄州。元 初。复以都水丞召还。
病卒于道。年七十。着七经中义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阳集三十卷。
陈振孙曰。正俗方一卷。知虔州长乐刘彝执中撰。以虔俗信巫无医药。集此方以教之。
〔沈氏(括)良方〕宋志十卷(读书后志。作十五卷。)佚自序曰。予尝论治病有五难。辨疾。治病。饮药。处方。别药。此五也。今之视疾者。惟候气口六脉而已。
古之人视疾。必察其声音颜色。举动肤理。情性嗜好。问其所为。考其所行。已得其大半。而又遍诊人迎气口十二动脉,疾发于五脏。则五色为之应。五声为之变。五味为之遍。十二脉为之动。求之如此其详。而然犹惧失之。
此辨疾之难一也。今之治疾者。以一二药。书其服饵之节授之而已。古以治疾者。先知阴阳运历之变故,山林川泽之窍发。而又视其人。老少肥瘠。贵贱居养。性术好恶。忧喜劳逸。顺其所宜。违其所不宜。或药或火。或刺或砭。或汤或液。矫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捣而索之。投几顺变。间不容发。
而又调其衣服。理其饮食。异其居处。因其情变。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运六气。冬寒夏暑。 雨电雹。鬼灵厌蛊。甘苦寒温之节。后先胜复之用。此天理也。盛衰强弱。五脏异禀。循其所同。誉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不以一人例众人。此人事也。言不能传之于书。亦不能喻之于口。其精过于承蜩。其察甚于刻棘。目不舍色。耳不舍声。手不释脉,独惧其差也。舍药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难哉。此治疾之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