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居家,安能发得许大家财?”敖文信曰 :“小人与兄分居十年,所积家财不过二三千数目,皆系自家辛苦得来。虽到兄任所打秋风数次,不过得他盘费三百两。果若寄与我归家买田,我必有领帖,买田之后,我必交文契与他。纵兄不要领帖、文契,似此利害,嫂嫂岂肯饶过小的?乞老爷想情。嫂嫂只因夫故囊空,欲取前次小的打秋风之银,第听恶亲章旦教唆,哄告假状。若非章旦,决无此状 。”蔡爷曰:“汝家今有万余多家资,可谓富厚之甚。
  尔嫂、侄今日贫难之极,可分三百金与你嫂嫂济贫 。”敖文信 曰 :“小的之家,皆日逐辛苦,逐分攒起来的,怎么就分得三百金与嫂?”蔡爷曰 :“尔与尔嫂本是至亲。即如你做官,侄儿来打秋风,尔独叫他白手回归乎?若不听说,除打在外,问你一个重罪!”文信见蔡爷发怒,连忙禀曰:“小的情原办三百两与嫂 。”蔡爷叫押出去兑来。章氏心中不甘,走出外面,乃呼弟章旦曰 :“此事除非按察司郭爷处去告,方得明白 。”章旦听姊之言,即时往成都郭爷处去告。来到成都,正值放告日期,遂跪二门进状:告状女章氏,系顺庆府南充县在城民籍。告为亟救孤寡事。故夫敖文明,洛川宦殁。一贫彻骨,归榇莫能营葬。
  宦任所得俸资,遭叔文信吞去。告县,止判还银三百。窃思叔家银万,皆夫遗银,恶欺孤儿寡妇,尽骗不与。恳台提究。上告。代姐抱状人章旦。
  郭爷接了状词 ,细看一遍 ,叫章旦近前亲审 。章旦曰:“小的姐夫在洛川做三年知县 ,所得俸资、罚赎,仅有万余。
  以叔至亲 ,来县数次,悉付与彼,带归置产,全无领字收票。
  盖以至亲故,无心提防。况此银俱系姐姐亲手交付。后不料姐夫任故,遗子止有五岁。姐姐扶柩归葬,宦囊萧然,家无担石之储。与叔取讨前银葬夫,谁知他当时买产,但用己名,今日昧了心肠,毫不肯认。状告本县,蒙蔡爷止断三百。姐姐心中不甘,故来奔告爷台。”郭爷曰:“既有此冤,尔可出外店中静待,不要张扬使人知得。待我即去提来问断 。”章旦听郭爷吩咐,乃出司来,讨店安置。
  郭爷即叫刑房吏手曰 :“写一道关文,径往南充,速将窝主敖文信并劫贼审问 。”文书一到 ,蔡知县即拿敖文信起解。
  星火奉行。敖文信到按察司,来见郭爷。郭爷怒骂曰 :“汝为窝主,窝藏劫贼王际明,又同劫贼叶再生打劫五年,故尔今起 家巨万。今两贼既拿,交口扳尔,既为窝主,又同打劫。牢子取重板过来,先打四十,然后取出两贼对理 。”敖文明听得此说 ,惊得魂不附体 。恐怕郭爷重刑 ,伤己性命,连忙呼曰:“乞容小人一言分辩,死亦甘心 !”郭爷曰:“尔且说来。”文信曰 :“小人原系宦门子弟,平生良善,家有万余产业,有家兄在洛川县做官 。付来之银,小的置买田地,皆有出入簿帐,何尝敢为窝主?敢做劫贼?”郭爷叫拿簿帐来看。文信递上簿帐,上载某次寄银几多 ,某次寄银几多,共有一万零二百两。
  其买田业,某处买田几多,去银若干,某处用银若干,买田几十亩,簿上悉载明白。郭爷曰 :“尔哪里有兄做官?哪里有银寄尔?一片胡说。”文信曰:“小的家嫂与侄可证 。”郭爷遂拘章氏母子来对理。文信见嫂、侄俱到,乃哭诉曰:“嫂侄在此,乞爷爷超豁窝劫之罪。”郭爷曰:“你非窝劫,怎么窝兄之银而劫嫂侄?”文信白知理亏,低头认罪。郭爷曰 :“如今我饶你之罪,那田产凡系兄银所买,将文契上来 。”郭爷叫户房一一用了印信,交付章氏子母。郭爷又代算过田业价钱,止有九千,还有一千二百。吩咐文信 :“你这多年田上花利 ,饶你不追,这银却要还嫂侄 。”文信遂哭告嫂曰:“我替你母子创此产业,也费多少心机 ,今日悉皆交还,这些银子乞嫂嫂念骨肉至情,把与我也罢。”章氏乃禀郭爷曰:“文信系夫亲弟,田产今已蒙爷断还。所遗之银,情愿不领,以还折谢叔买产之劳,庶不伤先夫同胞之情,叔侄一体之亲 。”郭爷遂允章氏之请。嫂叔俱拜谢郭爷而去。郭因判曰:审得文信,实文明之嫡弟也。明尹洛川,俸资悉付弟归。盖以事同一体,信必能为己创业垂统也。故屡付银而无记载,嫂亲授而无疑忌。明后宦殂,家计日蹙,信即当抚侄供嫂 ,合食同堂,则嫂安忍诉告追产,而前日之田, 信亦可收其一半矣!胡为欺死瞒生,遂滋骗心?此等餐噬之毒,罪曷逭焉?原产九千,悉付章氏子母掌理;余银千二,权允章氏准为谢资。各释宁家,罪姑不究。
 




郭公案
豪奴侵占主坟



  云南府昆明县七都嵩川萧馨 ,有一祖坟山,落在安宁村,乃馨之六世祖萧望、六世祖婆胡氏合葬于上,地名伏虎山。当时置有祭田百亩,坟屋三宅,池塘、菜园一应全备。当时遂拨老家人萧富夫妇,带家人萧松、萧竹、萧梅,一同居住,种田守墓。萧望脉下,有礼、乐、射、御、书、数六房人丁,传到萧馨,已有二千余人。年年到此来祭扫一次,有六十余里远路,来时止住一晚即去。经今二百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