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见猴在屋上悲鸣,似有告诉之意。店主亦不解其意。店主呼猴下来将饭与它吃,其猴两眼垂泪,丢饭不食,一直出门走向树上 高坐。 店主心下正在踌躇 ,忽报郭爷、邵武查盘讫,从此回府,在驿打中。大猴在树上见郭爷轿到,即跳下树,攀住轿杠叫号不已。皂隶不敢下去,回报郭爷。郭爷叫猴问 :“尔曾有主人否?”猴即点头前行。郭爷带猴入驿中坐定,只见猴跪在案前,悲号垂泪,若似告状形象。郭爷曰 :“尔有冤来告乎?”猴即点头。“尔有冤在何处?我差皂隶与你拿来 。”猴即踊跃前导。
  即差两个皂隶,随猴同去。行至前面水边深潭之中,用手指住水中叫号。皂隶随猴到一店中,手扯主人,皂隶即带店主人到驿。郭爷问曰 :“你是何处人氏?在此开店?昨夜什么人在你店歇?”店主诉曰 :“小的系本府临江门人,姓徐名殿,在此开店十数余年,只是平易讨吃。昨晚有一弄猴叫化在此借歇买酒吃,后有一民壮来 ,说是与他乡里,亦买酒与他两个痛饮,后即还了小的店钱,因此未曾起来看。只听得五更早,民壮叫我一声而去。小的天明起来,只见其猴坐在小的屋上,小的呼它下来吃饭,它悲鸣而不肯食,跳到树上去了。今日在爷爷台下告状,想必那叫化是民壮谋死了。”郭爷曰:“你叫两个会游水的来 。”徐殿即叫得两个拿鱼人来见郭爷。郭爷叫皂隶同猴俱到深潭边。猴向水中一指,拿鱼的下至水中,捞起丐子上来。
  猴扯住尸身,叫号不已。郭爷亦为恻然。徐殿曰 :“昨夜正是此人 。”郭爷细验过了,叫地方取棺木收贮,停在溪畔,发落地方诸人回去。思想民壮既是府中,不难问出。乃带猴藏于轿内,回府中,将猴收入私衙。
  次日坐厅,乃言衙内有一坐椅,善能说话,知得人间休咎,凡城中但有不平之事,可都来问,椅自能替尔报出。一时喧哄,城内城外,不问贫贱贵介、衙门厮役,俱来看郭爷坐椅。郭爷将椅子把锦被蒙住,抬在月台上,三推六问叫它说话,大开衙 门,人都相挨而进。郭爷私叫皂隶负猴于肩上,可在人丛中往来行走。猴在人肩上遍寻不见,行到二门,只见那民壮亦来看椅,那猴遂跳在那人身上,紧紧揸住不放。皂隶即扭进见郭爷。
  其猴揸住犹不肯舍,将那人耳鼻俱咬烂。郭爷叫猴且放手,那猴遂伏在一边悲号 。郭爷曰 :“我椅已对我说,此民壮谋人,但尔众人未曾听得,可都散去。”郭爷曰:“将刑具过来,先把谢能打三十,仍将夹棍夹起,敲下一百。”
  谢能见猴在面前,又见郭爷呼他名字,遂自招曰 :“小的在乡间去催粮,回到叶坊投店,不合见叫化方池腰露白银一十四两,遂将酒灌醉,背沉深水,惟猴脱走。今遇爷爷电烛,不敢一毫隐瞒,所供是实。”郭爷问:“前银还有许多在?”谢能曰:“银尚在身未动。”郭爷即吩咐承行的,将此银把四两与方池造坟,其余十两 ,行文书到县,叫方池亲人来领去作祭祀。
  谢能问抵偿,其猴释放归山。
  猴见郭爷决断明白 ,磕头拜谢,遂大叫数声,撞阶而死。
  郭爷见猴有义,亦命同葬方池墓中,立一个义猴石碑,以旌节。
  郭爷为之立案,以垂后世。遂判之曰:垂缰湿草,犬马尚能恋生;跪乳返哺,鸦羊亦全孝恩。
  谢能何以人而不如禽兽乎?方池弄猴生意,其银积之甚艰。
  叶坊露白,其亦防闲少密。谢以民壮征粮,素怀狼贪虎顾。
  见财动意,即谋醉死沉尸。岂知猴不忘主,则必不肯释仇。
  扳轿诉冤 ,椅言捉贼。发银四两,营葬方池;余银十两,亲人领去作祭祀。谢能秋后处决,猴则建节表扬。立案刑馆,用昭天罚。
 




郭公案
断拿乌七偿命



  郭爷承杨大巡命查盘漳州,转府空闲无事。一日,在文案卷内揭出一张人命状辞,郭爷拿出细看:告状客人方文极 ,系徽州歙县人,告为追究父命事。
  隆庆五年八月,父方烈揭银八十两,来建宁府前开店。十月,义男方兴来店,寂无人迹。访究四邻,皆言未到。兴归,身奔细察,依路有踪,惟到近府不见。切思清廉在上,道不拾遗;至仁之邦,路吞商旅,只得奔告爷台,乞究父冤。上告。
  郭爷看罢状辞,即取状在手,出厅问书吏曰 :“府前有一徽州方店,如今还在此间否?”书吏禀曰 :“隆庆五年正月收拾回去,彼年十月有子来告状寻父,前阮爷见是无头公事,亦未与他对理。这几年他儿子亦未见来,只是他义男方兴,还在那店中卖些货。”郭爷正在答问之间,忽见七个乌鸦飞在厅上,连叫数声,望南而去。郭爷曰:“‘好怪哉!”心中自忖:“若谋死方文极者,莫非乌七乎?”遂唤两名捕盗施功、葛木上厅吩咐曰:“尔其与我不问城市、乡下,但有乌七,可拿来见我。”
  葛木曰:“无牌难拿。”郭爷即标一牌,用了关防。两个捕盗走出府来,满城去寻乌七,寻了一日,并无形影。明日清早,二人出乡,穷土僻坞,俱去问过,亦无踪迹。看看日晚,来到瓯宁五都箬村地方,见一人往前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