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佚名 著




第 一 编 欺昧
富户重骗私债
断客人失银
女婿欺骗妻舅家财
罗端欺死霸占
断妻给还原夫
设计断还二妇
第 二 编 人命
吴旺打死人命
争水打伤父命
累骗书客伤命
断问驿卒偿命
游旆谋毒三命
强僧杀人偷尸
第 三 编 谋害
猿猴代主伸冤
断拿乌七偿命
木匠谋害二命
井中究出两尸首
鳄渚究陈起谋命
第 四 编 劫盗
问石拿取劫贼
金簪究出劫财案
双头鱼杀命
赌博谋杀童生
第 五 编 赖骗
做柴混打害叔命
争鹅判还乡人
判人争盗茄子
争子辨其真伪
骗马断还原主
第 六 编 伸冤
水蛙为人鸣冤
究辨女子之孕
剖决寡妇生子
前子代父报仇
捉拿“东风”伸冤
第 七 编 奸淫
判问妖僧诳俗
江头擒拿盗僧
净寺救秀才
和尚术奸烈妇
第 八 编 霸占
改契霸占田产
兄弟争产讦告
追究恶弟田产
豪奴侵占主坟
佃户争占耕牛
邻舍争占小驹





郭公案
第一 编欺 昧
富户重骗私债



  浦城县北乡九日街,有一乡民刘知几,因郡知府命他为北京解户,解银五鞘入京。刘知几因缺盘缠,托保立批与本乡富户曾节,借出纹银一百两,前去过京。知几领得银来,遂别家中,到府押鞘,前往京去交纳。来往耽搁一年。旧年八月出门,今年八月始回。且喜平安无事,入府缴了批文。适家中时年大熟,遂将田上稻谷粜银一百三十两,竟到曾宅,完纳前债。曾节喜其老诚,留之酒饭。忽值刘家着人来叫知几回家干场急事,又值曾节被县中催去完粮甚紧,两在忙迫之中,曾亦忘写受数,刘亦忘取借批,两下就此拜别。不想过了数年,曾节在帐簿中寻出刘知几亲笔借批,陡然昧起心来,即时着家人到刘家索前银,说他逋欠多年,怎么不还。知几见他家人来说,一时忘记。
  少间忖得,即答曰 :“债无重取,罪无重科。前年本利尽数完纳,止因你家主往县事迫,我又归家甚紧,故未上簿,未取原批。此乃人心天理,尔去拜上家主,昧心事做不得,头上有青天 !”家人只得回去报知主人。曾节又着人来取。刘知几见他再来,遂闭门不理,说道 :“尔家曝了天理 ,就是知县上门,我亦不该重还 。”那家人无奈 ,亦只得归去,报与主人知道。 曾节初时只说:“刘不记忆。”谁知弄假成真,遂具状告于浦城县朱大尹台下:告状人曾节,系三十九都民籍,告为地虎蒙骗事。曾苦治家产 ,积蓄赡命银一百两,预备葬资。地虎刘知几,领府钱粮 、元宝五鞘解京,称言缺少路费,串中王玉七,蜜言立批,尽行借去,约至本年交还。不料虎食无餍。自京抵家,公然延挨,不理屡取,扬言已还。银上百两,身命所系,文契血证,债敢重科?恳乞仁天,追银活命。上告。
  朱大尹接了状词,细看一遍,即票差承刑前去拘得刘知几,前来对理。知几见拘,即写下状,赴县诉曰:诉状人刘知几,甲年在籍,诉为平空黑天事。身充解户,托中借银是实。彼年京回,八月初三即将银本利一百三十两,一并全完。两因忙迫,彼无受数,故未取批。节欺乡民愚蠢,又无证据,故执前券责偿,哄告爷台。银上百余,五年寂不来催,明欺原批在手,得肆虎吞。恳乞辨冤,生死感德。
  朱大尹看了诉辞,即叫曾节到堂对理。曾节曰 :“小人全赖此银活命,今被刘知几尽行骗去,一家等毙。望乞老爷申冤!”
  刘知几曰 :“小人彼年八月,委实本利全还。只是曾节见无受数,尚存批文,故来重取。”大尹曰:“借银既是实,则欠银亦是实。但或还本还利,必有一欠,未必两还。尔莫昧心 !”曾节曰 :“莫说本钱,就是这几年连利钱,分文也不肯还 。”知几辩曰:“焉有一百余两银,借五年并不提起?”曾节曰:“焉有还了银子,不取批文,不写受数,并不凭一中人?”两下争辩起来 。朱大尹大怒,即将刘知几责打十板,押出要还前银。
  刘知几延了半月 ,只是不还 。曾节又来催状 。朱大尹怒曰: “乡间有此刁民 !”拿刘知几到衙,又打十板,骂曰 :“莫说曾节之银你不肯还,就是我押你出去,你亦延挨半月 !”吩咐手下 :“把这狗才监起追给。”刘知几听得要监,乃告知县曰:“限小的出去三日,办银来还。”大尹准限。刘知几走出衙前,思量半晌,自忖只有府中郭四府,善能为民申冤。即时搭舡下府,明日五鼓即写状,到理刑馆郭爷处去告:告状人刘知几 ,系浦城三十九都民籍,告为捞救事。
  前年身充解户,凭保明借同乡富户曾节纹银一百两正。京回,彼年八月初三,连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