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境对。赋曰:“悠远长怀,寂寥无声。”
背体对。诗曰:“进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偏对。诗曰:“萧萧马鸣,悠悠旆旌。”谓非极对也。古诗:“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又诗:“日月光太清,列宿耀紫微。”又诗:“亭皋木叶下,陇首秋云飞。”全其文采,不求至切,得非作者变通之意乎?若谓今人不然,沈给事诗亦有其例。诗曰:“春豫过灵沼,云旌出凤城。”此例多矣。但天然,虽虚亦实。如古人以“芙蓉”偶“杨柳”,亦名声类对。
假对。诗曰:“不献胸中策,空归海上山。”或有人以“推荐”偶“拂衣”之类是也。
双虚实对。诗曰:“故人云雨散,空山来往疏。”此对当句义了,不同互成。
诗有二俗
此节文字已见《论文意》中,且残缺不全,故删之。
诗有十五例
一、重叠用事之例。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三、立兴以意成之例。四、双立兴以意成之例。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六、上句立意,下句以意成之例。七、上句体物,下句以状成之例。八、上句体时,下句以状成之例。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十、当句各以物色成之例。十一、立比以成之例。十二、覆意之例。十三、叠语之例。十四、避忌之例。十五、轻重错谬之例。
一、重叠用事之例。诗曰:“净宫连博望,香刹对承华。”
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诗曰:“子玉之败,屡增惟尘。”上句出《传》,下句出《诗》。
三、立兴以意成之例。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恺悌君子,无信谗言。”又诗曰:“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妇,悲叹有余哀。”
四、双立兴以意成之例。诗曰:“鼓钟锵锵,淮水汤汤。忧心且伤。”又诗曰:“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诗曰:“昔闻汾水游,今见尘外镳。”
六、上句立意,下句以意成之例。诗曰:“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七、上句体物,下句以状成之例。诗曰:“朔风吹飞雨,萧萧江上来。”
八、上句体时,下句以状成之例。诗曰:“昏旦变气候,山水含清晖。”
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诗曰:“虽无玄豹姿,终隐南山雾。”
十、当句各以物色成之例。诗曰:“明月照积雪,朔风劲且哀。”
十一、立比以成之例。诗曰:“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
十二、覆意之例。诗曰:“延州协心许,楚老惜兰芳。解剑竟何及,抚坟徒自伤。”
十三、叠语之例。诗曰:“故人心尚尔,故心人不见。”又诗曰:“既为风所开,还为风所落。”
十四、避忌之例。诗曰:“何况双飞龙,羽翼临当乖。”又诗曰:“吾兄既凤翔,王子亦龙飞。”
十五、轻重错谬之例。陈王之诔武帝,遂称“尊灵永蛰”;孙楚之哀人臣,乃云“奄忽登遐”。子荆《王骠骑诔》。此错谬一例也,见《颜氏传》。
今于古律之上,始末酷论,以祛未悟,则反正之道,可得而闻也。
六 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一曰风。体一国之教谓之风。《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
二曰赋。赋者,布也。象事布文,以写情也。
三曰比。比者,全取外象以兴之,“西北有浮云”之类是也。
四曰兴。兴者,立象于前,后以人事谕之,《关雎》之类是也。
五曰雅。正四方之风谓雅。正有小大,故有大小雅焉。
六曰颂。颂者,容也。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也。古人云:“颂者,敷陈似赋,而不华侈。恭慎如铭,而异规诫。”以六义为本,散乎情性。有君臣讽刺之道焉,有父子、兄弟、朋友规正之义焉。降及游览、答赠之例,各于一道,全其雅正。
诗苑类格 宋 李淑
李淑(生卒年不详),字献臣,徐州丰(今属江苏)人。少傅若谷子。景祐(1034-1038年)初,知制诰,除翰林学士。累官户部侍郎,出知河中府。卒谥尚书右丞。著有《三朝宝训》、《三朝训鉴图》等,编有《诗苑类格》。《宋史》、《宋史新编》、《学士年表》等有传。
《诗苑类格》三卷,原书久佚,仅《诗人玉屑》录存三条。《郡斋读书志》著录于集类文说类,作《李公诗苑类格》三卷,《遂初堂书目》著录于文史类,无卷数;《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于集部文史类,作三卷。《郡斋读书志》称:“宝元三年(1040年),豫王出阁为王子傅,因纂成此书上之,述古贤作诗体格。”《诗苑类格》一书系诗格总集,汇纂唐五代诗格著作,全貌已无从得见。“诗有三偷”,亦见皎然《诗式》,似出于唐五代诗格之作;“诗有六对八对”,出于上官仪《笔花九粱》(佚),为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