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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选-南朝梁-萧统-第647页

布归汉。毛诗曰:酆水东注,惟禹之绩。
  皤皤董叟,谋我平阴。三军缟素,天下归心。汉书曰:汉王南渡平阴津,至洛阳,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项王无道,放杀其主。三军之众,为之素服东伐,四海之内,莫不仰德,此三王之举也。汉王曰:善。于是为义帝发丧,兵皆缟素,击楚之杀义帝者。论语素王受命谶曰:河受图,天下归心。
  袁生秀朗,沈心善照。汉斾南振。楚威自挠,大略渊回,元功响効。邈哉惟人,何识之妙。汉书曰:袁生说汉王曰:愿军出武关,项王必引兵南走,王深壁,令荥阳、成皋间且得休。王乃复走荥阳。如此则楚所备者多,力分。汉得休,复与之战,破楚必矣。汉王从其计,出军宛、叶间。羽乃闻汉王在宛,果引兵南。汉书司马迁述曰:大略孔明。史记,太史公曰:惟祖元功,辅臣股肱。
  纪信诳项,轺轩是乘。摄齐赴节,用死孰惩。身与烟消,名与风兴。汉书曰:项羽围汉王荥阳,将军纪信曰:事急矣!臣请诳楚,可以间出。纪信乃乘王车,黄屋左纛,曰:食尽,汉王降。楚皆之城东观,以故汉王得遯。羽见纪信,问汉王安在?曰:已出去矣。羽烧杀信。论语曰:摄齐升堂。周苛慷慨,心若怀冰。应邵风俗通曰:言人清高,如冰之洁。刑可以暴,志不可凌。汉书曰:楚围汉王荥阳急,汉王出去,而使苛守荥阳。楚破荥阳,欲令将。苛骂曰:若趣降汉王,不然,今为虏矣。项王怒,烹苛。贞轨偕没,亮迹双升。谢承后汉书,黄向对策曰:雷陈义重,出则●升。帝畴尔庸,后嗣是膺。汉书曰:苛子成,以父死王事,封为高景侯。又曰:襄平侯纪通尚符节。张晏曰:纪信子也。晋灼曰:纪信焚死,不见其后。功臣表曰:襄平侯纪通,父成,以将军从定三秦,死王事,子侯,然则通非信子也。机之此言,与晏同误也。
  天地虽顺,王心有违。毛诗曰:行道迟迟,中心有违。怀亲望楚,永言长悲。侯公伏轼,皇媪来归。是谓平国,宠命有辉。汉书曰:汉遣陆贾说羽,请太公,羽弗听。汉复使侯公说羽,羽归太公、媪。汉书项羽传曰:归汉王父母妻子。汉书音义曰:媪,母别名也,乌老切。楚汉春秋曰:上欲封侯公,匿不肯复见。曰:此天下之辨士,所居倾国,故号平国君。
  震风过物,清浊効响。文子曰:昔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田畴,奚仲为工师。是以离叛者寡,听从者众,若风之过箫,忽然感之,各以清浊应物也。大人于兴,利在攸往。周易曰: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弘海者川,崇山惟壤。管子曰: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明主不厌人,故能成其众。韶护错音,衮龙比象。汉书曰:舜作韶,汤作护。周礼,王之吉服,享先王,卽衮龙衣也。左传曰:臧哀伯曰:五色比象,昭其物也。明明众哲,同济天网。毛诗曰:明明鲁侯。崔寔本论曰:举弥天之网,以罗海内之雄。剑宣其利,鉴献其朗。广雅曰:鉴,照也,鉴谓之镜。文武四充,汉祚克广,尚书曰:光被四表。孔安国曰:光,充也,充溢四外也。毛诗曰:克广德心。悠悠遐风,千载是仰。
  文选考异
  新成三老董公 何校「成」改「城」,是也。各本皆误。
  骏民效足 案:「骏」当作「俊」。善引「俊民用章」为注,是其本作「俊」也。袁、茶陵二本所载五臣翰注乃云「羣贤如骏马足」,是其本作「骏」。各本所见,皆以五臣乱善。又失着校语。考士衡长安有狭邪行云「凭轼皆俊民」,左太冲拟士衡云「长缨皆俊人」,可见陆自用「俊」字,与此同。彼二注善皆引尚书,亦与此同,决不得作「骏」甚明。或言「骏」字与「足」生义,不当云「俊」,更大不然。上偶句云「万邦宅心」,「万」字不与「心」生义。五臣之意,固缘「足」字改「俊」为「骏」,而殊非陆旨也。又尚书本作「畯」,善屡引为「俊」者,「畯」与「俊」同,已具奉答内兄希叔诗,无妨其引作「俊」也。凡善引书有如此者,不能以画一求之,为附举其例云。
  注「何常与关中卒」 何校「与」改「兴」,陈同,是也。各本皆讹。
  注「卽欲捐之此三人」 陈云「捐之」下当重有「捐之」二字。各本皆脱。
  注「重玄天也」 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嘉虑四回 袁本、茶陵本「虑」作「声」。案:此所见不同,无以考之。
  规主于足 袁本、茶陵本「于」作「以」。案:此亦所见不同。
  注「锺离沬」 何校「沬」改「昧」,陈同。案:据汉书及史记校也。各本皆讹。
  注「以好游出」 陈云「游出」二字当乙。案:据汉书及史记校也。各本皆倒。
  注「此特万世之事也」 「万世」当作「一力士」三字。各本皆讹。汉书、史记可证。
  威亮火烈 茶陵本云五臣作「烈」。袁本云善作「列」。案:二本非也。此尤延之校改正之,说见前,可互证。
  注「魏赵属冀州齐代属青州」 陈云代非青境,亦当云「属冀」乃合。又张耳赞曰「报辱北冀」,卽指平赵、代事,尤易晓也。案:陈所说是也。「代」字当在「魏」字下。各本皆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