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司库拨用捐务积弊案内追缴银一十三万九千六百二十二两三钱七分二厘。一、收司库拨用革员周万远、陈英缴完军需银四千六百六十七两二钱零二厘七毫。一、收司库拨用各属解存交代各款银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八两三钱。一、收司库拨用咸丰元年起未解黑铅、饭食等银一万九千四百二十六两一钱八分六厘。一、收司库拨用咸丰三年起未办运正额抬连纸张价脚等银一万五千九百八十六两八钱八分。一、收司库拨用咸丰元年起未办运添办抬连纸张价脚等银二万一千四百三十三两一钱一分三厘。一、收司库拨用咸丰四年起未办解高锡价脚等银二万九千九百六十六两四钱八分。一、收司库拨用咸丰四年起未办解熟铜价脚等银四千九百九十八两一钱三分。一、收司库拨用咸丰四年起未办解颜料价脚等银九千四百七十六两三钱七分。一、收司库拨用咸丰四年起未办铜锡颜料、饭食等银一万六千四百八十八两六钱七分。

  一、收司库拨用原充兵饷盐课银五十二万二千一百三十二两四钱五分三厘。——以上共收银一千七百七万零九百九十八两二钱零七厘。一、援浙各军领用浙省衢局银七万一千二百二十一两七钱二分一厘二毫。一、各属动用盐课银一十二万七千一百三十二两一钱二分。一、各属动用捐输筹饷军饷银五十一万八千零九十二两九钱八分六厘六毫。一、各属动用捐输兵饷银八千两。一、各属动用捐输官局票本银九万二千九百九十八两二钱二分二厘。一、各属动用捐输援剿经费银一十二万七百九十两三钱一分四厘。一、各属动用乐捐不请奖叙银五千八百九十五两一钱五分四厘。一、各属动用四川总督王庆云、学政郑琼诏捐助闽省军饷银三千两。一、各属动用浙江巡抚黄宗汉捐助闽省军饷银三千两。一、各属动用二届捐输津米银四万三百四十六两五钱五分八厘四毫。一、各属动用捐输兵饷监生银四万八千四百零三两九钱一分。一、各属动用泉州府备公银八千三百六十四两九钱一分六厘四毫。一、各属动用汀州府备公银四千五百三十三两六钱二分四厘二毫。一、各属动用闽海关税银一十六万二千零八十八两五钱五分一厘二毫。一、各属动用起运茶税银一万八千八百两四钱三分七厘一毫。一、各属动用运销茶税银二千七百九十五两二钱三分九厘八毫。

  一、各属动用洋药华税银三万六千三百七十八两三钱九分。一、各属动用洋药、杂货厘金银一十六万六千零六十三两四钱六分六厘九毫。一、各属动用福州府茶捐银一万八千八百一十二两。一、各属动用宝福局制钱合银五千三百六十三两六钱三分六厘。一、各属动用永丰分局银一万零一百二十两。一、各属动用书院膏火并义仓、育婴堂经费银二万零四百五十九两四钱一分六厘五毫。一、各属动用叛产银三万五千二百五十两六钱四分三厘七毫。一、各属动用借项银五万三千四百一十两八钱。一、各属动用各年正、杂捐各款银二十六万八千七百零五两六钱八分八厘三毫。一、带兵各营员动用存营兵饷银五千二百一十一两四钱六分。一、各属动用杂项税厘银七千一百三十九两七钱八分六厘四毫。一、台属捐输军饷银五十四万三千九百零五两。一、台属捐输运本银二万六千三百三十二两。一、台库备公银一十万二千四百五十二两五钱二分五厘九毫。一、台库缉匪生息银三万六千三百七十五两七钱零九厘一毫。——以上共收银二百五十七万四千四百四十四两二钱七分七厘九毫。统共收银一千九百六十四万五千四百四十二两四钱八分四厘九毫。

  开除

  一、支咸丰二年起、至六年二月止第一案剿办粤匪、会匪共银三百五十一万四千零九十六两二钱四分九厘。

  ——前件银两内,有借支俸饷、行装银九万二千三百二十四两一钱四分三厘系应扣还之项;理合登明。

  一、支咸丰六年三月起、至九年底止第二案剿办粤匪、土匪共银六百九十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七两三钱二分三厘。

  ——前件银两内,有借支俸饷、行装银五万零一百九十九两零二分八厘系应扣还之项;理合登明。

  一、支咸丰十年起、至十一年底止第三案剿匪共银一百八十四万零五百四十六两二钱六分九厘。

  ——前件银两内,有借支俸饷、行装银一万八千四百八十七两零二分八厘系应扣还之项;理会登明。

  一、支同治元年起、至三年六月止第四案剿匪共银一百零五万九千五百九十一两四钱零二厘。

  ——前件银两内、有借支俸饷、行装银一万二千四百二十两九分五厘系应扣还之项;理合登明。

  一、支咸丰十年起、至同治二年止援浙各军兵银四百一十三万一千零七十七两八钱六分四厘。

  ——前件银两内,有借支俸饷、行装银九万七千一百一十一两一钱四分八厘系应扣还之项;理合登明。

  一、支咸丰三年剿办台匪林供案内共银九十万二千八百四十四两一钱四分一厘。

  一、支咸丰三年起各属捐输案内提给二成办理团练及延平府护商经费共银一十二万三千二百八十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