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拿获偷渡人犯林绍聚等案,业经奏明,将船户、舵工分发各海口枷示,俟续有拿获偷渡人犯枷示后,再将该犯解赴内地分别遣徒。兹查淡水枷示,系余雄英、王俨然、王奋三犯。现既拿获陈水一案,应将陈水、陈盛二犯在于淡水枷示,其余雄英等三犯开枷解赴内地,分别办理等语。应令该镇道等将陈水、陈盛枷示后,即将余雄英、王俨然、王奋三犯遵照原拟遣徒,分别发配。至该镇道等奏称:滥给船照及内地失察出口各职名,详请督抚送部另参等语,应俟命下臣部,移咨吏、兵二部,照例查办等因。
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发报具奏,二十八日奉旨:依议,钦此。二十九日报到行文讫。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二本一四七页。
九三、兵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
(上缺)提督衔台湾镇总兵臣奎林、布政使衔按察使兼台湾道臣万锺杰跪奏为拏获哨船揽客偷渡、审明定拟,恭折具奏事:据嘉义县笨港汛弁千总陈艺,会同县丞利瓦伊瀛禀称:在笨港拏获偷渡客民沈尧等二十七名,现在亲押赴郡。又据安平协孙全谋禀报:海丰港汛弁陈添禀称:口巡兵丁孙振扬、方茶巡至本汛以南十数里外,见有客民三、四十人由海道僻路向笨港路去,行迹可疑,方茶尾随看□□去向,孙振扬即□□汛禀报。该外委即带兵十名赶至□□□□□□□陈艺、李县(疑脱)盘获。
该外委随带兵丁帮同解□等情,□□□□将偷渡客民解到。臣等随督同台湾府杨廷理审讯。据沈尧等均供:我们□来台湾找寻亲戚。本年五月十七日,因见有素识哨船要往台湾,央恳船上水兵附渡。随有水兵黄得元、林探、洪得成、翁得生、沈万、朱得福、刘高升、张得成、黄得福、陈文斌们揽我们上船,每人止要船钱番银三、四圆。我们应允。十八日傍晚时分,我们先后上船,各人将船钱送交揽载船人。将下次日马兵四名带马四匹下船,当即放洋,被风打到一个所在,船上水手说此地僻静,可以上岸,再往前就海丰港近了。
我等于六月初一日早晨上岸,走到笨港地方,被兵役拏获是实。臣等即饬查何营哨船。旋据安协孙全谋、防同赵清华具报,有厦门提标后营清字四号哨船装载诏安营马兵四名并马四匹,于六月初三日进口。查笨港拏偷渡客民,即系该船揽载。所有队目林日生、舵工王希明、水兵黄得元、林探、洪得成、翁得生、沈万、朱得福、刘高升、张得成、黄得福、陈文斌、林喜生、陈辉、何发生、杨得□、刘永芳、陈晏主、许得生、颜得成、林□捷、陈朝恩、王锡谕、李良生、林□□、黄得意、□□□、陈得元二十六名解送到案。
臣等即提讯。据队目林□□□□□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十六日配载诏得元起意揽客偷渡,可以获利,与林日生商允黄得元揽客沈尧、朱邱、李石、黄友、□济五名,水兵林探揽客张塔、柯吉、张六、张元、洪仔、周卢六名,水兵洪得成揽客陈怀、郑煎、张赐、张水、王成四名,水兵翁得生揽客叶瘦、叶纵、叶眠、陈坤四名,水兵沈万揽客曾蔼、黄仁、张僯三名,水兵朱得福揽客郭奎、郭全两名,水兵刘高升揽客詹艾、江栋两名,水兵张得成揽客刘云生一名,水兵黄得福揽客尤春一名,水兵陈文斌揽客许方一名,共三十一名。
每名许给船价番银三、四圆不等,各水兵收下,议明到台湾后均分。于二十六日被风打到相近海丰港地方,彼处僻静,遂叫客民上岸。我们仍驾哨船到鹿耳门进口是实。臣等又提马兵王国栋、林志忠、林云开、许朝良等,讯据该兵等供称:是诏安营马兵,带马四匹来台湾补额,配载清字四号哨船,于十九日上船即行放洋。那水上的人,我们都不认识,不知偷渡客民是实。臣等复提齐队目、舵工、水兵及偷渡客民沈尧等再加研质,其因利揽载情节俱属相符。
加以刑吓,矢口不移。查例载,闽省不法棍徒充作客头,在沿海地方引诱偷渡之人包揽过台为首发近边充军,舵工人等知而不举杖一百、徒三年,偷渡之人照私渡关津仗八十、递回原籍,若将哨船偷载图利者,亦照例分别治罪等。查哨船水兵遇有偷渡客民本应查拿,胆敢起意图利,揽载偷渡客民,实属不法。照常例科断,不足蔽□。队目林日生、黄得元揽载偷渡客民之水兵林探、洪得成、翁得生、沈万、朱得福、刘高升、张得成、黄得福、陈文斌等,俱应加重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仍在台湾枷号一年示众,满日再行发遣。
舵工王希明、水兵林喜生、陈辉、何发生、杨得生、刘永芳、陈晏生、许得生、颜得成、林连捷、陈朝恩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