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事四员。
  市 令
  市 丞
  文 学
  医学博士
  助 教各一员。
  经略使
  都防御使
  副 使
  判 官
  推 官
  巡 官各一员。
  节度使
  副大使
  知节度事
  行军司马
  副 使
  判 官
  掌书记
  推 官
  巡 官各一员。
  同节度使副使十员。
  馆驿巡官
  府院法直官
  要 籍
  逐要亲事各一员。
  随 军四员。
  都团练观察处置使
  副 使
  判 官
  推 官
  巡 官
  衙 推各一员。以上俱团练使官属。
  副 使
  支 使
  判 官
  掌书记
  推 官
  巡 官
  衙 推
  随 军
  要 籍
  进奏官各一员。以上俱观察使官属。按:《三山志》又有监军使。
  节度观察留后以上诸使,皆郡守兼领。
  宋
  置威武军
  节度使
  承宣使
  福建路安抚司
  安抚使
  参议官
  添差参议官
  主管机宜文字
  干办公事
  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
  准备差遣
  措置招捉盗贼官
  安抚司兵官
  福建路兵马副总管
  福建路兵马钤辖
  福建路兵马都监
  东南路第十将副各一员。
  准备将领一员。
  队 将二员。
  押 队三员。
  训 练三员。
  延祥寨水军正副统领一员。
  准备将
  提辖官
  训练官
  指教官
  钱粮官各二员。
  荻芦寨水军统领兼福州兴化军都巡检使
  缉捕官一员。
  准备将领二员。
  安抚司使臣
  正任厘务指挥二员。
  厘务听候使十员。
  添置厘务听候差使下班八官
  添置厘指使准备差使大小使臣校尉五员。
  沿海缉捕盗贼一员。
  添置不厘务使臣二员。
  准备不厘务准备差使大使臣三员。
  添置不厘务指使散祗候小使臣校尉六员。
  走马承受一员。
  福建制置司
  制置使一员。
  福建转运司
  转运使
  副 使
  判 官
  主管文字
  干办官各一员。
  文臣准备差遣
  武臣准备差使
  提刑司
  文臣提刑
  武臣提刑
  干办公事
  检法官各一员。
  提刑司使臣
  正任厘务缉捕盗贼四员。
  添置厘务辑捕盗贼三员。
  添置厘务指挥三员。
  添置不厘务准备差使大使臣二员。
  添置不厘务指使六员。
  提举常平茶司
  主 管
  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干办官
  西外宗正司
  知司事
  丞
  簿
  敦崇院主管各一员。
  宗学教授一员。绍兴三年置于福州,掌外居宗室,考察以闻。
  南外宗正司置司泉州,职员与西外宗正司同。
  启运官奉迎神御所
  干办官一员。绍兴四年置,绍兴、淳熙中增置一员。
  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学政。
  提 举
  提举市舶司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
  提 举
  提举坑冶司
  提 点一员。
  干办公事二员。
  检踏官六员。
  称铜官
  纲 官各一员。
  元
  置福建行中书省
  平章政事二员。
  左 丞
  右 丞各二员。
  参知政事
  签 省
  郎 中
  员外郎各二员。
  都 事
  管 勾
  照 磨各一员。
  随省官属
  检校所检校一员。
  理问所理问
  副理问各二员。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都镇抚司
  都镇抚
  副都镇抚各一员。
  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大德元年立,本省及属官职员俱与上同。
  福建道宣慰使司
  宣慰使二员。
  同 知一员。
  副 使二员。
  经 历一员。
  都 事二员。
  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宣慰使都元帅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