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事四员。
市 令
市 丞
文 学
医学博士
助 教各一员。
经略使
都防御使
副 使
判 官
推 官
巡 官各一员。
节度使
副大使
知节度事
行军司马
副 使
判 官
掌书记
推 官
巡 官各一员。
同节度使副使十员。
馆驿巡官
府院法直官
要 籍
逐要亲事各一员。
随 军四员。
都团练观察处置使
副 使
判 官
推 官
巡 官
衙 推各一员。以上俱团练使官属。
副 使
支 使
判 官
掌书记
推 官
巡 官
衙 推
随 军
要 籍
进奏官各一员。以上俱观察使官属。按:《三山志》又有监军使。
节度观察留后以上诸使,皆郡守兼领。
宋
置威武军
节度使
承宣使
福建路安抚司
安抚使
参议官
添差参议官
主管机宜文字
干办公事
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
准备差遣
措置招捉盗贼官
安抚司兵官
福建路兵马副总管
福建路兵马钤辖
福建路兵马都监
东南路第十将副各一员。
准备将领一员。
队 将二员。
押 队三员。
训 练三员。
延祥寨水军正副统领一员。
准备将
提辖官
训练官
指教官
钱粮官各二员。
荻芦寨水军统领兼福州兴化军都巡检使
缉捕官一员。
准备将领二员。
安抚司使臣
正任厘务指挥二员。
厘务听候使十员。
添置厘务听候差使下班八官
添置厘指使准备差使大小使臣校尉五员。
沿海缉捕盗贼一员。
添置不厘务使臣二员。
准备不厘务准备差使大使臣三员。
添置不厘务指使散祗候小使臣校尉六员。
走马承受一员。
福建制置司
制置使一员。
福建转运司
转运使
副 使
判 官
主管文字
干办官各一员。
文臣准备差遣
武臣准备差使
提刑司
文臣提刑
武臣提刑
干办公事
检法官各一员。
提刑司使臣
正任厘务缉捕盗贼四员。
添置厘务辑捕盗贼三员。
添置厘务指挥三员。
添置不厘务准备差使大使臣二员。
添置不厘务指使六员。
提举常平茶司
主 管
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干办官
西外宗正司
知司事
丞
簿
敦崇院主管各一员。
宗学教授一员。绍兴三年置于福州,掌外居宗室,考察以闻。
南外宗正司置司泉州,职员与西外宗正司同。
启运官奉迎神御所
干办官一员。绍兴四年置,绍兴、淳熙中增置一员。
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学政。
提 举
提举市舶司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
提 举
提举坑冶司
提 点一员。
干办公事二员。
检踏官六员。
称铜官
纲 官各一员。
元
置福建行中书省
平章政事二员。
左 丞
右 丞各二员。
参知政事
签 省
郎 中
员外郎各二员。
都 事
管 勾
照 磨各一员。
随省官属
检校所检校一员。
理问所理问
副理问各二员。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都镇抚司
都镇抚
副都镇抚各一员。
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大德元年立,本省及属官职员俱与上同。
福建道宣慰使司
宣慰使二员。
同 知一员。
副 使二员。
经 历一员。
都 事二员。
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宣慰使都元帅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