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二] 「今本《地理志》鲁国卞县,泗水西南至方舆入泲」 按:标点本「泲」作「沛」,《疏》作「泲」。郦《注》云:「菏水即泲水之所苞。」朱《笺》本「泲」作「沛」,沈炳巽校谓当作「泲」,杨《疏》亦改「泲」,当从。标点本漏校,无校记。
 [三] 「又东南至淮阳入淮」 按:《汉书 地理志》济阴郡乘氏县下「泗水东南至睢陵入淮」。《疏》作
「淮阳」,异。郦注于《经》「又东南入于淮下《注》,但言泗水又东南径淮阳城北,城临淮水,且驳诸家或言泗水于睢陵入淮,非实录。《疏》作「睢阳」,似钞讹。
 [四] 「《御览》[按见六十三。]引此有陶字……《御览》引云,皆为此也……《御览》作漏」 按:今景宋本《御览》无「陶」字。皆为此也作「皆为非也」。均与朱本同,而《笺》则异。漏不异。
 [五] 「《禹贡》之陪尾,《汉志》作倍尾」 按:标点本「倍尾」仍作「陪尾」,曰:「古文以为陪尾山。」《禹贡》之「陪尾」作「倍尾」。师古《注》云:「倍,读曰陪。」
 [六] 「阎若璩曰……是为泗水」 按:沈炳巽《水经订 》引《泗水县志》云:「今县东五十里有陪尾山。《县志》云:陪尾山下有泗水神祠,祠前有泉林寺云云,与阎说同。」《清一统志》一百三十泉林寺条亦同。
 [七] 「会贞按:《御览》六十三引此三语,作《论语比考谶》,恐有误」 按:非也。熊氏未细读原文耳。《御览》六十三《洙水》下共引《水经》文二条:「洙水出泰山盖县临乐山」,见影印《疏》本二十五卷第六十三页,「西南至卞县入于泗」,见此卷六十四页后。又引郦《注》三条释之:「《注》云:洙水西南流盗泉水注之(影宋本《御览》之讹作云),泉出卞城东北卞山之阴。」又引郦《注》一条释盗泉:「故《论语考谶》(《撰考谶》脱撰字)曰:水名盗泉,仲尼不 。」其后又引郦《注》云:「又《注》曰:『夫子教于洙泗之间,今于城北二水之中,即夫子领徒之所也。』」凡三条,《经》、《注》分明不误。前二条见《疏》本此篇六十四、六十五页,其第三条在前此篇《疏》本第四页。今为厘正其误。
 [八] 「《论衡 书虚》篇,孔子当泗水而葬之」 按:今本作「当泗水之葬」。
 [九] 「有柞、枌、雒离、女贞、五味、欃檀之属」 按:「欃」原作「毚」,今订。《孔子世家 集解》引《皇览》,「女贞」作「安贵」。《索隐》云:「安贵,香名,出西域。欃音谗,檀树之别种。」《文选 任昉撰<刘先生夫人墓志> 注》引《皇览 圣贤冢墓志 注》,无女贞,「欃」字作「欃」。今标点本作「安贵」。女贞世人能名,是方树。安贵西域香,非树,故仍作「女贞」,不改,「欃」字加偏旁。
 [一〇]「《寰宇记》、《名胜志》并云,西五门,第三曰稷门。恐有讹误」 按:据《注》上文,沂水出鲁城东南,此云沂水北对稷门,则稷门在沂水之西北,《寰宇记》谓稷门为鲁城西五门之第三门,当在西北,称西可以该西北。东南与西北正相直,故曰北对。
 [一一]「按《觐礼》设方明之祀,为坛高四尺」 按:《仪礼 觐礼》:「坛十有二寻深四尺。」郑玄《注》云:「深谓高也,从上曰深。」
 [一二]「汉高祖十三年……祀孔子……《汉书 高帝纪》在十二年,此三为二之误」 按:不误也。汉太初以前以建子月十月为岁之首月,太初后始以寅月为正月。此事在十二年之十二月,为次年(十三年)之首,但高帝纪年终于十二年耳。
 [一三]「此句《赋 序》文」 按:此句郦氏约《赋 序》。原文所造作所立,恭王下有「余」字。
 [一四]「守敬按:《九域志》,袭庆府有泮宫台」 按:冯集梧本《九域志》无袭庆府,杨氏所据或是政和中强氏续修本,元丰时兖州尚未升为府。
 [一五]「《左传 哀公七年》」 按:朱《笺》本讹作「襄公七年」,《笺》云:「孙按《左传》是哀公七年。」《疏》径改「哀公」。下文同。
 [一六]「《帝王世纪》但言舜迁于负夏」 按:影宋本引《帝王世纪》但作始迁于夏,脱「负」字。《御览》八十一又引《史记》作「就时于负夏」,又引《孟子》,正作「迁于负夏」。
 [一七]「此碑今有宋郑文宝摹本最佳,是小篆」 按:据《欧阳文忠全集》百三十四,秦峄山刻石条云:「昔徐铉在江南以小篆驰名,郑文宝其门人也。此本文宝云,是铉所摹。文宝又言,尝亲至峄山,访秦碑莫获,遂以铉所摹刻石于长安。」则李斯所书《峄山碑》已焚毁,郑刻大徐所摹耳。《注》云:「命丞相李斯以大篆勒铭山岭。」文宝所刻为小篆,可知非李斯书,而为大徐书,熊氏未详考析。
 [一八]「杜预曰:平阳东北有漆乡」 按:《左传 襄二十一年》杜《注》:「高平、南平阳县东北有漆乡。」《释例》同。郦《注》引平阳上脱「南」字。汉,晋县俱名南平阳,宋始去「南」字,杜《注》不当无「南」字,《注》明言「县即山阳郡之南平阳县」,可知传钞脱此「南」字,与《经》文「又南过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