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百官志》,大将军以下掾属有外兵等十八曹参军。
[四] 「延之届此而返」 按:《隋书 经籍志》二著录《西征记》一卷,戴祚撰。又《宋武北征记》一卷,戴氏撰。《疏》引《御览》延之《西征记》檀山去洛阳水道五百三十里。
[五] 「《元和志》作一金坞」 按:聚珍本作「全」不作「金」,当已校改。
[六] 「『魏该奔于此,守敬按:详《晋书 魏该传》」 按:《晋书 魏该传》作「屯于一泉坞」。同书《刘聪载记》云:「刘曜将攻河南,将军魏该奔于一泉坞。」郦《注》引《载记》也。又标点本于「一泉坞」下校注云:「当从《水经注》作一合坞」,亦误。当作泉。
[七] 「在今宜阳县西南八十五里」 按:《明一统志》二十九云:「在宜阳县西九十里。」又女几山亦见唐《李贺集 兰香神女庙》诗自注云:「兰香神女上升处,遗几在焉,故名。」
[八] 「山石如墨,可以书字」 按:《元和志》卷六、《明一统志》二十九皆作「可以书」,无「字」字,当删。
[九] 「枝渎东北历蒯乡」 按:朱「枝」作「故」,下同。赵氏刊误云:「故渎」多作「枝渎」,《谷水注》云:「洛水枝流入焉。全、戴改同。」
[一〇]「历郏鄏陌」 按:《括地志》六引京相璠《地名》云:「郏,山名;鄏,邑名。」
[一一]「廆山……今曰谷口山」 按:《明一统志》二十九「在河南府城西南三十里,谷水所出。」
[一二]「大谷关」 按:《元和志》六云:「大谷故关,在颍阳县西北四十五里,何进八关之一也。」
[一三]「北流注于洛水,其南则鹿之山也」 按:戴「其南」改作「之南」,属上读为「洛水之南」。《要删补遗》十五云:「洛水断句,其南属下,戴改作之,属上不可通,此必《大典》本之误。」检《大典》本正作「北流注于洛水之南」,戴改非是。
[一四]「《地记》,疑《地说》之误」 按:杨《疏》云:「《地记》,未详撰着人」。然梁任昉有《地记》。昉卒于天监七年,其书成或流传至此,亦未可知。(「《地记》……之误」今据台北本删。)
[一五]「沈炳巽径改七百作六百」 按:今影印四库全书珍本作「六百」。
[一六]「《魏志 文帝纪 注》、《初学记》六并引《魏略》此说」 按:《初学记》六引作「《典略》」,《隋志》但有《典略》,《文帝纪》注则作「《魏略》」。
[一七]「全据沈炳巽本增」 按:全氏七校本有此,四库珍本沈书无之。
[一八]「缮治宫观,名山神祠,所以望幸也」 按:标点本《史记》「也」字校正为「矣」字。《汉书 郊祀志》作「矣」。
[一九]「赵据《晋书》改增」 按:沈炳巽亦依《晋书 郑袤传》改增。
[二〇]「王子朝入于王朝」 按:朱《笺》误作「王朝」,今据《左传》校订作「城」。
[二一]「皋子五岁而赞禹」 按:《史记 秦本纪 正义》引《列女传》作「陶子」。下曹大家注亦作「陶子」。
[二二]「刘《注》引《左传》王子猛居于湟」 按:今标点本仍作「皇」,不作「湟」。
[二三]「《通鉴》隋义宁元年,《注》引此作泂」 按:今标点本页五七二一仍作「洞」,未参《水经》校改。
[二四]「则什为斗之误无疑」 按:此正许氏《说文序》所云「人持十为斗」之一证矣。
[二五]「北瞻望于有河……今本《周书》作北望过于岳鄙」 按:《周书》度邑原文作「南望过于三涂,顾瞻过于有河,宛瞻延于伊洛,北望过于岳鄙」,「北」当为「顾」,今删「于」下「有」字,「岳」下补「鄙」字。
[二六]「禹父之所化」 按:郝懿行《山海经笺疏》云:「按《山海经》禹所著书,不应自道禹父之所化,疑此语亦后人羼入之。」今按:此亦《山海经》非禹益所著之明证。
[二七]「又东北过新城县南」 按:朱有《笺》曰:「孙云,《史记》高帝至雒阳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胡《注》:惠帝四年始置新城县,据《汉志》文,《志》作「新成」,《续汉志》作「城」。《疏》未录。
[二八]「辨见惠栋《后汉书补注》」 按:见《补注》卷十宗均条,惠氏引谢承书,均为宗资祖父,又引赵明诚《金石录》宗资墓在南阳,又引《论衡 程材》篇作「东海相宗叔庠」,又引《后汉书 南蛮传》载宗均矫诏事,与《均传》同。
[二九]「《地形志》,汝北郡移治杨志坞」 按:标点本不作「杨志坞」,而作「移治梁崔坞,武定元年事。」下云某年复,治杨志坞。《疏》嫌过省略。
[三〇]「案《水经 伊水注》」 按:《寰宇记》五颍阳县下洨水云云,校勘误作《洛水注》,赵沿其误。《疏》径改作「伊」。
[三一]「《元和志》,颍阳县西北四十五里」 按:聚珍本《元和志》作西北四十五里。《寰宇记》三,山在洛阳县西南四十五里。熊氏未检原书,但转引《清一统志》百六十二河南府下山川大石山,致二书方位里数均误。
[三二]「《括地志》于郦语后接云,按今洛南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