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扬州路,复分置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属焉。后改立河南江北行省,治汴梁。而淮东道又增置宣慰司,以江浙治在杭州。此当系江淮“淮”字之讹。
明初并清流、全椒入滁州,属凤阳府,隶南京京师中书省 ,寻与全椒各复为县,属凤阳府滁州,隶京师六部 。洪武二十二年,滁州升直隶州。永乐元年,京师复曰南京 。宣德后置南畿巡抚,隶焉。附县卫所初隶南京大都督府 ,洪武十三年改隶中军都督府 。
《明史/地理志》:洪武元年建南京,时以汴梁为北京,故金陵号南京,后十一年南京改京师,至永乐元年仍复号南京。罢行中书省,以应天等府直隶中书省,卫所直隶大都督府。十三年罢中书省,以所领直隶六部,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以所领直隶中军都督府。滁州元属扬州路,洪武初以州治清流县省入。七年属凤阳府。案七年以前当仍属扬州路。二十二年二月直隶京师,领县二:全椒、州南,洪武初省,十三年复置。来安。州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安水在县东。案州北当作州东北。又案十三年复县后,属滁州,滁州仍属凤阳府,故二十二年始直隶京师。《续文献通考》谓:洪武十四年改直隶州。似以《明百官志》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 。不知其时属州亦得领县也。旧志:十九年改直隶州。亦误。《广舆记》:江南,明为京畿重地,不设三司 ,而受成于六部 ,其巡抚专命 ,自宣德昉也 。然正统以前或遣部寺大臣,至景泰间始定以都御史专抚应天等府,而以淮、扬、庐、凤四府,徐、滁、和三州属总漕兼管巡抚 。案不设三司,谓异于他省之设布、按等使司也。明太和县令吴公《御寇始末》内载:崇祯八年正月初七日,详奉钦差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地方、兼理海防、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扬批示。即系以总漕兼巡抚事。至明季崇祯末年,分置安徽巡抚、苏松巡抚与庐凤军务总督,皆一时权设 ,非常置。其安徽巡抚亦名安池太庐巡抚 ,□ 自成化九年,设提督操江都御史于池州,为今安徽巡抚之所自昉。又明太和县令吴公《御寇始末》内载:详奉钦差整饬淮徐等处兵备带管颍道事右参议徐批示 ,淮谓淮扬凤庐四府,徐谓徐滁和三州,与巡抚所辖同。其云带管颍者,颍州于时有属县 ,仍与泗州同为凤阳府之属州,犹六安州时属庐州府,不得依徐滁和直隶州之视府也。
国朝属滁州直隶州,初隶江南省。康熙六年隶江南安徽省。《通志》 :顺治二年,平定江南,改置江南承宣布政使司 ,驻省城。十八年为左布政使,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徐、滁、和、广德四州。分置右布政使驻苏州,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康熙五年右布政使增领扬州、淮安二府及徐州,六年定为江南省江苏、安徽二布政使司。江苏布政使司领江苏八府,直隶三州。案原领五府,康熙五年增扬、淮二府及徐州。雍正十年又改徐州为府,共八府。后又分江宁布政使司,领江、淮、扬、徐等四府,直隶海、通二州,驻江宁。江苏布政使司领苏、松、常、镇等四府,直隶太仓,仍驻苏州。安徽布政使司领安徽八府,直隶五州。案原领九府四州,康熙五年分扬、淮二府及徐州归右布政司,领七府,直隶三州。雍正二年改六安、泗州为直隶州,十三年又改颍州为府,共领安、徽、宁、池、太、庐、凤、颍八府,滁、和、泗、六、广五州。于乾隆二十八年移驻安庆。又滁州明初属凤阳府,后改直隶州。国朝因之 ,领县二:全椒、来安。
建置沿革表
虞 禹贡扬州之域


周 扬州 徐国地
详前建置沿革
吴国地
鲁襄公四年,仲孙蔑会吴于善道。其地在今县北盱胎县。何时属吴,今不可考。 楚国地
详前建置沿革
秦 九江郡 建阳县
始皇二十六年并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九江郡治寿春,领县十五。一、建阳。 故城在州东四十里。今县南三十里水口镇东城埂,即其地。
汉 仍秦制分郡,兼分诸侯王国。 淮南国 建阳县

扬州
武帝时置十三部刺史,扬州史部领郡六。 黥布时都六,高帝子长都寿春。
九江郡
元狩元年复
东汉 扬州 九江郡 全椒县
初治历阳,汉末徙寿春,复徙合肥。

下邳国
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九江郡全椒等县益之。 光武时省建阳县并入。
三国吴 扬州 郡缺 屯田都尉屯缺
治建业,领郡六。 赤乌十三年筑涂塘、瓦梁,在今县东南赤山湖。其时县罢为屯,屯名未详。
晋 扬州 淮南郡 全椒县
治建康,统郡十八。 治寿春县,九江郡故治,领县十六。一、全椒。
东晋 北徐州 顿丘郡
元帝渡江后,徐州地只得半,侨置临淮等郡属南徐州;侨置顿丘郡属北徐州。明帝后,在淮南者又但称徐州。 故城在今县东一里,时仅侨郡,无领县。
雍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