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详修大堂及顶头房两处。光绪十一年,张德贵详修火药库。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十?)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公廨一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移建大甲街(存)。一在通霄。一在后垄。一在中港。一在杨梅坜。以上四所,久废。

  谨按「厅志」载云:公廨一十二处,光绪十四年淡、新分治,属淡水管下者划归淡水县;新竹县公廨仅五处,且圯毁已久。录之,以备参考。

  公馆在厅署左畔,与监仓毗连。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有记)。同治九年重修。今圯毁无存。

  隆恩息庄公馆一在新竹城内武营头;台湾城守营参将建,计七间。一在中港街;艋甲营参将建。每年各派一弁驻此,监收租税。

  谨按「厅志」载云:息庄公馆三座。光绪十四年,划一座归淡水县,新竹县仅二座。

  仓廒

  一在县署左畔,与公馆毗连。「府志」云:原设一十二间。嘉庆二十二(一?)年,同知薛志亮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计一十六间。今废。

  一在后垄。「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令废。

  谨按「府志」云:仓廒四所。光绪四年,划去艋舺、地嵌二所归淡属;而新竹城内一所、后垄一所,合二所。乃「府志」则载:城内监仓二所。一在竹堑城署内,计五间;一在竹堑城内,计六间。查新竹城内仓廒仅一所,在县署左(县署即前厅署),计一十六间;今废。其门前街道,俗名粟仓口街。余则为义仓,而非监仓。则城内监仓二所之说,更无可考矣。

  义仓

  在新竹南城内。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购金姓旧屋,筹款改造。九月兴工,七年四月告竣。计一十二间,费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大门内两旁有石碑二座)。光绪十六年,改为电报局。

  谨按「厅志」载: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未置廒座;捐榖即由捐户收储,业经奏奖。后同知史密、丁曰健屡催,欠榖未缴。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俸银一千圆购榖一千石,并绅商、业户所捐四万九千石,详请具奏;另拨榖三千六百零石为义塾经费(以上榖数,属淡、新未分之时。今无可考)。故堑城与艋舺各建明善堂为义仓,附以义塾;具兴养立教意也。又大甲文昌祠内,左设总仓五间、右设义塾五间,均绘图立案。余如后垄、猫里、新埔,亦谕绅董建造,各设仓总一人。其各仓出纳榖数,仍归各地绅董经理。

  附录明善堂义仓年收项额及各款开销:

  一、收大甲德化社大租榖(六成扣实)一千一百五十八石。

  一、收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榖(六成扣实)六十八石零一升六合。

  一、收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银(六成扣实)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

  一、收竹北一堡浸水庄小租榖二十九石。

  --以上计大、小租榖一千二百五十五石零一升六合、银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

  一、红毛港徐熙拱原带纳大租榖八十石。

  一、新竹城内中巷瓦屋一座。

  一、开销德化社塾师修金及佃首各款经费计榖一千一百五十三石。

  一、开销明善堂塾师修金及各款经费五百七十三圆六角九瓣。

  番社社仓

  一、竹堑社:在新社,距竹城东北八里。

  一、中港社:在妈祖宫南,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

  一、新港社:在苗栗西北,距竹城南四十里。

  一、后垄社:在后垄街南,距竹城西南四十二里。

  一、猫阁社:此社合猫里、嘉志阁为一社;在苗栗南,距竹城五十五里。

  一、通霄社:在通霄街东北,距竹城西南七十里。

  一、猫盂社:在通霄南,距竹城西南七十三里。

  一、苑里社:在苑里街东,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

  一、房里社:在房里街南,距竹城西南八十里。

  一、日北社:在苑里街东,距竹城西南七十五里。

  一、日南社:在大甲城东北,距竹城西南九十里。

  一、双寮社:在大甲城西北,距竹城西南八十八里。

  一、大甲东社:在大甲城东,距竹城九十五里。

  一、德化社:在大甲城北,距竹城七十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