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霖雨,水便渍入城垣。十七年,霖雨弥旬,东西南三处城垣各圯毁数丈。光绪十八年,知县〔沈〕茂荫详请修筑及捐项各款。十九年四月,知县叶意深兴工修筑,十一月竣。其工料各款,计银三千八百二十四两三钱八分七厘八毫四丝。此款由十九、二十两年分钱粮征收正款外,每两银带捐银五分(无平余、无补水),专为修城经费。光绪二十年,西城门北畔扇轮枋笋蛀坏、轮石无存及城楼上顶盖砖瓦零碎,知县范克承谕绅董林恒茂等召匠修葺。其工料款项,将历年所收赁税支给;五日(?)完竣。

  附录城工店税于左:

  一、西门内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二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五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二十四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四十二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三十四圆。

  以上瓦店八座(?),每年计税银二百五十八(圆),为修城经费。

  土城在城外约一里。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谕同知龙大惇查勘应否添建?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洋事,与绅民筹依旧址加筑土围为石城外蔽。计高一丈、周围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绅士商捐建,每丈给草价银六角。仍建四门城楼,又建小门四,计八门。城外植竹开沟,一如旧制;惟沟阔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郑用锺、洪德梁等。其八门,东曰「宾旸」、小东曰「卯耕」、林祥云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观海」,曹谨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郑用钰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枢」,郑用锺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同治九年,添筑南门外溪边炮台二座(以上采录「厅志」)。

  谨按「厅志」载:道光二十三年增筑外城土围,并植莿竹。历十余年间,莿竹森列成行,而土围渐即沦废;官长不复修葺者,恃竹围为外蔽故也。洎光绪二十一年,竹围始废,余剩无几。至南城外溪边炮台二座,久被风雨损坏;其一并无遗基,其一余址尚存。

  中港城堡在中港,距县城西南二十五里。初建,仅有东西南北四门。同治元年,因防匪劫掠,绅民重建,迭石为垣。

  后垄城堡在后垄街,距县城西南四十里。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创立四门,土堡外植竹,周围约三百余丈。同治元年增修。

  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距县城西南八十里。咸丰五年,绅民捐建。东西南北设四门,迭石为垣。同治元年,绅民增修。今废。

  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距县城西南九十五里。光绪七年,绅民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分四门,周围五百一十丈。光绪元年戴逆乱,官绅率民重修。

  盐水港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查「厅志」所载,已为沙没)。

  大安口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圯。

  廨署

  新竹县署前系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新修「通志」云: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堂规制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坐、向西。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七年马庆钊、十一年秋日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八年富乐贺均详报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四年淡、新分治,将旧厅署改为新竹县署,规制仍旧。五年,刘元升莅任新竹知县。十三年,前进屋上砖瓦零碎,知县方祖荫详请重修,并修门外两傍墙壁及对面照墙。

  苗栗县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一座五进。计费银七千四百圆。

  新竹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县署数武;兼司狱。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建。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十三年,旧署圯毁;巡检傅若金移驻县署右畔听潮厅双清书屋,将巡检署遗基改建试院。

  苗栗典史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计四进;外监狱一进。前门二间旁,另建三进。计费银三千七十五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润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计三进。

  训导署在竹堑城内文庙左畔(详见「学校」)。

  北路右营游击署在东城内。道光七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此。原设营房十四座在署左右,四城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以上采录「厅志」)。光绪七年,游击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