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淡水厅同知一缺,系雍正元年增设彰化县时兼设一同知缺,稽查北路捕务;仍附彰化县,并无专辖地段。雍正九年,始分大甲溪以北至鸡笼止均归淡水同知管辖,移驻竹堑。该处本系竹堑巡检分防之地;自移驻淡厅后,于雍正十一年环植莿竹,周围四百四十丈,东、西、南、北各设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四城上各增建炮台一所。嘉庆十八年,因居民稠密,开拓基址,增筑土堡;周围一千四百余丈,东、西、南、北各设木栅。道光六年,前督部堂孙巡台,绅耆请改建城池;奏奉谕旨准行。经前台湾道孔亲诣复勘:若循原建,则太狭;循后筑土堡,则又太宽。因而内外拆毁,改定周围八百六十丈,墙身高一丈五尺,基底一丈六尺,上阔一丈二尺,入地深一丈。初议建设砖城,后改用石条夹砌石块;于道光七年六月兴工、九年八月报竣,现均完固。

  城垛:九百七十四垛,各高三尺。城门四:东曰「迎曦门」、西曰「挹爽门」、南曰「歌熏门」、北曰「拱宸门」。各有城楼一座,上下二层;高各二丈零九寸。濠沟:周围共八百六十丈。南门口阔一丈二尺,余俱宽八尺;各深七尺。

  衙署

  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适中之区。坐东向西(甲庚兼卯酉向)。

  艋舺县丞署:在新庄街。查艋舺县丞,本系巡检缺,衙署在八里坌。乾隆十五年因风灾倾坏,移驻新庄。五十五年,改为县丞。嘉庆十四年,改为艋舺县丞;现仍驻新庄。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查该巡检本驻彰化之鹿港,名鹿港巡检;于嘉庆十四年,奉文移驻大甲,改为大甲巡检。

  竹堑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离厅署半里许。现兼司狱。

  训导署:在竹堑城内东南。该训导本系彰化县训导,后移驻竹堑,为淡水厅训导。迨开设噶玛兰厅,则又兼辖噶玛兰学务。

  铺舍

  查淡属无驿递,原设铺递自大甲起、至鸡笼止共一十一处。铺兵三十名工食等银,归彰化县坐支。后开辟噶玛兰厅,奉文添设;随即详请,将原设十一铺内之淡水、鸡柔山、金包里、鸡笼四处裁汰,改为艋舺、锡口、水返脚、暖暖四铺。又添设柑仔濑、灿光寮、三貂三处,共七处。

  计共铺司七名、铺兵二十八名,火炬、工食等银归淡水厅坐支。今逐铺开列于左:

  大甲铺:南离大甲溪淡彰交界之所五里、北离猫盂铺二十里。铺兵三名。

  猫盂铺:南离大甲铺二十里、北离吞霄铺十里。铺兵三名。

  吞霄铺:南离猫盂铺十里、北离后垄铺三十里。铺兵三名。

  后垄铺:南离吞霄铺三十里、北离老衢崎〔铺〕二十五里。铺兵三名。

  老衢崎铺:南离后垄铺二十五里、北离南嵌铺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竹堑铺:南离老衢崎铺一十五里、北离南嵌铺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南嵌铺:南离竹堑铺七十五里、北离艋舺铺三十里。铺兵三名。

  ——以上七铺,系属原设,今仍旧;归彰化县支给工食。

  艋舺铺:南离南嵌铺三十五里、北离锡口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锡口铺:南离艋舺铺十五里、北离水返脚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水返脚铺:南离锡口铺十五里、北离暖暖铺二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暖暖铺:南离水返脚铺二十五里、北离柑仔濑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系就原设之淡水、圭柔山、金包里、鸡笼四铺裁汰改设。计共添铺司四名、铺兵七名。

  柑仔濑铺(一名枫仔濑):南离暖暖铺十五里、北离灿光寮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灿光寮铺:南离柑仔濑铺十五里、北离三貂岭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三貂岭铺:南离灿光寮铺十五里、北离远望坑五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三铺,系属添设。统共原设、新添,计一十四铺,归淡水厅坐支。

  隘寮

  淡地内山一带处处与生番交界,原有土牛、红线为界。阅今久,红线已经灭迹,土牛遗址模糊;农民近界之区,时为生番所害。是以要害处所,均设有隘寮、铳柜,以防生番而卫农民。但有隘必有丁,有丁必需粮。或系官隘、或系民隘,统计自南至北二十九处,详载于左:

  火焰山隘(民隘):由四近民居禀请开辟荒地,设隘防番;隘粮等费,即就新垦地亩按甲抽租,由隘首收(?)支应,官不与闻;故名民隘。在城正南,离城一百一十里。隘以内即番界,西南即大甲溪。

  日北山脚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后经移入鲤鱼潭高岭处所;在苑里保内,城南一百里火焰山隘之北。

  三叉河隘(民隘):在苑里保内山高岗处所,城南九十里日北山隘之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