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办盐一千二百四十二引。
  双恩场周岁办盐二千五十八引:
  客旅盐八百一十五引。
  散办盐一千二百四十三引。
  隆井场周岁散办盐一千六百四十八引。
  淡水场周岁散办盐一千九百二引。
  黄田场周岁散办盐五百八十二引。
  东莞场周岁散办盐四百一十二引。
  香山场周岁散办盐一千七百八十四引。
  归德场周岁散办盐二千五十八引。
  靖康场周岁散办盐二千五十八引。
  无工本二场,计盐一千五百四十六引。
  海晏场周岁散办盐九百六十一引。
  矬峒场周岁散办盐五百八十五引。

  商税

  本路各务县周岁总办:
  税课钞贰仟陆拾壹定肆拾伍两贰钱参分陆厘。
  竹木课钞参拾柒定壹拾捌两。
  在城商税务周岁办:
  税课钞壹仟捌佰参拾肆定壹拾贰两。
  竹木课钞参拾柒定壹拾捌两。
  东莞县务周岁办:
  税课钞捌拾定捌两捌分。
  新会县务周岁办:
  税课钞陆拾玖定肆拾壹两捌钱贰分陆厘。
  增城县务周岁办:
  税课钞参拾肆定贰拾伍两捌钱伍分。
  香山县务周岁办:
  税课钞贰拾玖定壹拾贰两捌分。
  清远县务周岁办:
  税课钞壹拾肆定贰两陆钱。

  酒课

  酒以成礼,三代以前有之矣。周官虽有三酒五齐之文,而不与九赋九贡之数。榷酤始于汉,而酒税遂行。至宋变为官酿,惟岭南以烟瘴不禁,谓之「万户酒」。归附后,酒一坛税钞一钱。至元二十二年,官置局榷酤,寻又革,每坛税钞一贯。继蒙上司行下,三分减一,有司失于奉行。至元二十九年,又令酒税三分增一。酒户诉于宪司,追照勘会,遂以前此未减之数,移为今次之增,仍每坛增钞一钱,以充醋课,遂为定例。今并在城及诸县酒醋课数目,开列于后。
  本路各务县周岁总办:
  酒课钞参仟贰佰贰定壹两壹分玖厘。
  醋课钞伍拾陆定柒两贰钱柒分。
  酵课钞贰定参拾两陆钱捌分。
  在城酒务周岁办:
  酒课钞壹仟捌佰玖拾贰定肆拾肆两贰钱柒分玖厘。
  醋课钞伍拾定贰拾捌两捌钱柒分。
  酵课钞壹定壹拾捌两肆钱。
  番禺县周岁办:
  酒醋课钞壹佰捌拾玖定壹拾肆两肆钱。
  南海县周岁办:
  酒醋课钞参佰参拾参定壹拾两捌钱贰分。
  东莞县务周岁办:
  酒课钞参佰柒拾肆定肆拾贰两柒钱柒分。
  醋课钞壹定贰拾伍两捌钱肆分。
  酵课钞壹定壹拾贰两贰钱捌分。
  新会县务周岁办:
  酒课钞贰佰壹拾玖定壹拾贰两壹钱贰分。
  醋课钞肆拾壹两肆钱。
  增城县务周岁办:
  酒课钞柒拾陆定参拾柒两捌钱。
  醋课钞参拾陆两。
  香山县务周岁办:
  酒课钞陆拾定参拾柒两参钱陆分。
  醋课钞壹定壹拾陆两参钱陆分。
  清远县务周岁办:
  酒课钞伍拾伍定壹两肆钱柒分。
  醋课钞壹定捌两捌钱。

  ○旧志税赋

  田钱壹仟参佰玖拾壹贯有奇。
  茶钱贰仟壹佰参拾捌贯有奇。
  夏秋料役钱共肆万肆佰贰拾肆贯有奇。
  田米旧管伍万陆仟壹佰玖拾柒硕有奇。
  今管肆万捌佰肆硕有奇。
  丁米旧管壹拾贰万贰仟贰佰肆拾捌硕有奇。
  今管壹等至肆等陆万伍仟柒佰陆拾参硕有奇,余系伍等。
  都税务额解钱捌万贰仟伍佰肆拾玖贯有奇。
  增城县巿务税钱肆仟陆佰陆拾壹贯。
  清远县巿务钱参仟陆佰贰拾参贯。
  怀集县巿务税钱陆佰肆拾肆贯。
  东莞县巿务税钱贰仟贰佰捌拾贰贯。
  新会县巿务税钱肆仟捌拾捌贯。
  扶胥镇税钱肆仟肆佰陆拾柒贯。
  西南道场参仟玖拾玖贯有奇。
  吉利场贰仟伍佰伍拾玖贯有奇。
  金斗场贰仟捌佰肆拾陆贯有奇。
  石壁场壹仟玖佰伍拾伍贯有奇。
  宁口场捌佰贰拾贯有奇。
  曲隆场参佰参拾玖贯有奇。
  香山场伍佰单柒贯有奇。
  东莞场、 【 (静)】 〔靖〕康场、归德场、矬峒场、官富场、海晏场、横岗场、石疆场。
  以上八场,全年额催税钱,总计贰仟壹佰柒拾陆贯有奇。嘉定元年,经略陈舍人岘以为僻远非商贾经由之地,岁久无几,徒为民害,悉行除罢。内东莞 【 (静)】 〔靖〕康、归德、海晏四场,元系管催煎盐课,自仍其旧。

  ●南海志卷第七

  物产
  舶货

  ○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