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臣愚窃恐皇太后尚未能尽知奸人之情,与陛下所以斥去之意。伏望陛下与中宫亲诣皇太后阁,顿首陈谢,具述从来为守忠等所误,致屡有忤违太后之意,今守忠等既去,愿与皇太后母子之恩一如旧日,然后朝夕与中宫侍养左右,膳药羞饵,躬亲进献,承顺颜色,皆如臣庶之家母子妇姑之礼。若左右之人尚有敢相离间者,愿陛下立行诛窜,勿复有疑。如此,则谗慝之人远黜,内外雍睦,善气兴行,灾沴消亡,宗庙永安,令闻长世。若失此之际,两宫之欢不能复旧,则恐长无可复之期,岂惟今天下之人以陛下为非,将传于史册,取讥万世矣!
』
治平二年八月,大雨,地涌水,坏官私庐舍,漂没人民畜产。乙未,诏中外臣僚并许上实封言事。司马光上疏略曰:『先帝擢陛下于众人之中,自防御使升为天子,唯以一后、数公主属于陛下。而梓宫在殡,已失太后之欢心,长公主数人皆屏居闲宫,希曾见省。臣请以小谕大:设有闾里之民,家有一妻数女,及有十亩之田、千金之产。老而无子,养同宗之子以为后。其人既没,其子得田产而有之,遂疏母弃妹,使之愁愤怨叹,则邻里乡党之人,谓其子为何如人哉?
以匹夫而为此,犹见贬于乡里,况以天子之尊,为四海所瞻仰,此陛下所以失人心之始也。』
熙宁元年三月戊子,曾公亮等上表,请建太皇太后宫殿并以『庆寿』为名。元丰二年十月乙卯,太皇太后崩于寿庆宫(余见《神宗朝奉太后》)。
校勘记
[1]勉于 原本『勉』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九九补。[2]己酉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补。[3]上□之所说 《长编》卷二○二作『上之所说』,未知墨丁原为何字,姑仍其旧。[4]安静军留后 原本作『安静军留守后』,衍一『守』字,据《长编》卷二○二删。[5]外臣 原本『外』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二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五十五
英宗皇帝
濮议
治平元年五月癸亥,宰臣韩琦等奏:『陛下即位以来,仁施泽浃。九族既睦,万国交欢。而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所宜尊礼。伏请下有司议濮安懿王及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合行典礼,详处其当,以时施行。』诏须大祥后议之。
二年四月戊戌,诏礼官及待制以上议崇奉濮安懿王典礼以闻,宰臣韩琦等以元年五月奏进呈故也。六月。初议崇奉濮安懿王典礼,翰林学士王珪等相顾不敢先发[1],天章阁待制司马光独奋笔立议。议成,珪即敕吏以光手藁为案。其议曰:『况前代之入继者[2],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册,或出母后,或出近臣,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祇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拔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
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者,皆先帝之德也。臣等愚浅,不达古今,窃以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谯国、襄国太夫人、仙游县君亦改封大国太夫人。考之古今,实为宜称。』议上,中书奏:『王珪等议,未见详定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珪等议:『濮王于仁宗为兄,于皇帝宜称伯而不名,如楚王、泾王故事。』议者或欲称皇伯考,天章阁待制吕公著曰:『真宗以太祖为皇伯考,非可加于濮王也。
』
是月己酉,中书又奏:『按《仪礼》:「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及案令文与《五服年月敕》并云:为人后者,为其所后父斩衰三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齐衰期。即出继之子,于所继生父母,皆称父母。又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今王珪等议称皇伯,于典礼未见明据。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官议奏。』诏从之。执政意朝士必有迎合者,而台谏皆是王珪等,议论洶洶。未及上,太后以珪等议称皇伯考为无稽,且欲缓其事,须太后意解。甲寅,降诏曰:『如闻集议议论不一,宜权罢议,当令有司博求典故,务合礼经以闻。
』翰林学士范镇时判太常寺,即率礼官上言:『汉宣帝于昭帝为孙,光武于平帝为祖,则其父容可以称皇考,然议者犹或非之,谓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统也。今陛下既考仁宗,又考濮安懿王,则其失非特汉宣、光武之比矣。凡称帝称王,若皇考,立寝庙,论昭穆,皆非是。』因具列《仪礼》及汉儒议论、魏明帝诏为五篇奏之。执政得奏,怒,召镇责曰:『诏书云当令检详,奈何遽列上耶?』镇曰:『有司得诏书不敢稽留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