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议罚俸三个月,应各注于纪录,合计抵销。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题,三月初二日奉旨:皇八子永璇、皇十一子永瑆,俱着罚尚书俸六个月。王杰、董诰、周煌、倪承宽、谢墉、朱珪、纪昀、孙士毅俱着罚俸六个月。邵晋涵、彭元珫、励守谦,俱着罚俸三个月。彭元珫着再罚俸三个月。范来宗、王燕绪,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曹文埴、李汪度、胡高望、陆锡熊,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抵销。吴典、王增、金榜、于鼎、吴舒帷,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
吴省兰、平恕、黄轩、秦泉、邹炳泰、潘庭筠、潘曾起、周兴岱、何思钧、邱庭漋、朱依鲁、戴联奎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等因。又准宗人府咨同前事。各等因前来。
查此案兵部侍郎 署理本部侍郎曹<文埴>等罚俸议以纪录抵销毋庸议外,应将吏部侍郎 今授浙江学政王<杰>等罚俸之案注册,应扣俸银,行文吏部等衙门,于造送领俸册内声明坐扣。本部侍郎董<诰>应扣俸银,俟领俸时查扣。至前任总校 今授江苏桃源县知县杨懋珩等罚俸各案,应移江南等司行文扣抵。其总校归班进士朱钤等补官日罚俸之处,仍咨吏部俟补官之日知照过部,以便查扣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典籍厅。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二日。(内阁移会) 七八二 军机大臣奏查勘总目之汪如藻等请以应升之缺列名在前片乾隆四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查乾隆四十三年四库馆五年期满议叙,所有提调、纂修各员,请旨酌量加恩。奉旨:着以应升之缺,列名在前升用。钦此。今查勘总目之编修汪如藻、程晋芳、李潢,部议照例请旨引见,酌量加恩,亦以应升之赞善、司业列名在前,伏候钦定。谨奏。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奉旨:着照例以应升之缺,列名在前升用。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三 谕着添派德保同办《日下旧闻考》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奉旨:
《日下旧闻考》,着添派德保同办。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四 军机大臣奏吴树萱等呈请自备资斧充当全书处分校片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
据散馆改归进士原班铨选之吴树萱、柴模呈请自备资斧,仍在四库全书处充当分校,恳求据情代奏,理合将原呈进呈。应否准其在四库馆効力之处,伏候训示。谨奏。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五 军机大臣等奏将原办《热河志》全部缴进片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十三日
臣等谨将原办《热河志》,全部共四十八本缴进。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六 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缴违碍书籍并请展限一年及查察剧本情形折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闽浙总督兼管浙江巡抚臣陈辉祖谨奏,为查缴违碍书籍,恭折奏闻事。窃照浙江省先后查缴过违碍书籍一十九次,节次奏明解送军机处查收,分别销毁在案。恭查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初四日准礼部咨,钦奉上谕:查缴违碍书籍,着通谕各督抚以接奉此旨之日为始,予限二年,并再明白宣谕,凡收藏违碍悖逆之书,俱各及早呈缴,仍免治罪。至二年限满,卽毋庸再查,如仍有隐匿存留,一经发觉,将收藏者治罪,且于承办之督抚是问。等因。钦此。钦遵。
随经前任督抚臣严饬,依限查缴去后。兹扣至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初四日二年限满,据印委各员将限内缴到各书,陆续解局,由布政使具详前来。臣查现在缴送应禁之书六十二种,计一百三十一部,又从前已缴过各书续查出二百七十种,计二千一百八十七部,均应销毁。除行司委员解送军机处外,谨恭折奏闻,并缮书目清单敬呈御览。
抑臣更有请者,现在二年之限已满,诚恐闽浙两省地方广阔,应禁各书难保无遗,且本年二月初四日承准廷寄钦奉谕旨,搜缴明仁宗所著《天元玉历祥异赋》及不知撰著名氏之《乾坤宝典》天文占验妄言祸福之书,亦须假以时日,始得普为搜罗。应请仰乞圣恩赏赐展限一年,仍遍加晓示,同各种应禁书籍,一体详查,缴收务尽,不使穷乡僻壤复有遗留。
至外间流传剧本,自应恪遵恩旨,不动声色,不涉张皇,留心查察。臣现饬各属安详妥办,如剧本中查有字句违碍并扮演过当者,俱令分别查销禁止。再,江浙地方连界,而江南繁富集镇,梨园演习剧本较多,贩卖传播,在所恒有。如有应禁之本,臣一并移查,彼此开会,随时办理。合并陈明。
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七八七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