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嗣复奉旨:前经降旨,总裁错至三次方交部议者,原因总裁阅书较多,是以从轻办理,现已添设总校,其总裁等不过从中抽阅,伊等所阅之书既少,则处分不应仍照向例。嗣后书内每错一次,卽将签贴之总裁交部察议。钦此。又奉旨:阿哥等所校之书,如有错误,亦应一体查核处分,以昭公当。其应罚之俸,着照尚书例议罚,卽于应得分例内坐扣。钦此。又总校张能照等校阅书籍较多,前经秦明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
各在案。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核外,自本年正月至三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二次,散片一次,武英殿进过《荟要》二次。臣等详加查核,八阿哥抽阅书内有错误一次,十一阿哥抽阅书内有错误三次,侍郎王杰有记过一次,应请旨交部分别察议。总校缪琪记过三次,分校萧九成、李斯咏各记过二次,王家宾记过三次,已在两次以上,应将缪琪、萧九成、李斯咏、王家宾一并交部察议。其余总校王燕绪、杨懋珩各记过二次,总校张能照、何思钧,分校杨寿楠、周厚辕、卢应、吴裕德、李楘、吴甸华,各记过一次,均未应交部,应毋庸议。
再,总裁董诰,总纂陆锡熊、纪昀,总校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是以臣等未经查核,合并声明。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四九四 谕内阁吴省兰等在四库馆校书得力着准与本科中式举人一体殿试乾隆四十三年四月初十日
乾隆四十三年四月初十日内阁奉上谕:国子监助教吴省兰、助教衔张义年,学问尚优,且在四库馆校勘羣书,颇为得力,俱着加恩准其与本科中式举人一体殿试。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四九五 湖广总督三宝等奏四次查获应毁各书折(附清单)乾隆四十三年四月初十日
湖广总督臣三宝、湖北巡抚臣陈辉祖谨奏,为四次查获应毁各书,恭折具奏事。窃照查缴违碍书籍一案,臣陈辉祖于上年九月内钦奉谕旨:教官籍隶本省,往来原籍既可不致滋扰,而于亲友家所藏书籍知之必详,呈缴必多。浙省办有成效,各省均应照此办理。钦此。等因。当钦遵谕旨,于各属敎职中酌委妥员回籍查办,仍令各州县善为设法,率同劝缴。臣三宝到任后,又经屡次饬行妥协查办。嗣据各州县及委查敎职等陆续查获各书,同江西逆犯王锡侯妄作各书通计八百五十二部,经臣三宝三次奏明,先后委员解送军机处,查办销毁。
各在案。
今又据印委各员禀获应毁各书计一百一十五种,共六百一十三部,容俟续有呈缴,一并委员解送军机处查毁。除仍督饬搜罗净尽,毋使少有留匿外,所有现在查缴应毁各书,臣等谨会同缮折具奏,并另录清单恭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朱批:览。
附 书目清单
<上残>内缺第五卷;又一部计六本,止存三卷、七卷、八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卷;又一部计二本,止存一卷、二卷;又一部计四本,内缺一卷至三卷、五卷、七卷至九卷、十二卷;又一部计十本,内缺六卷、八卷。《王氏存笥稿》一部,刊本。是书王维桢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八本,全。《武经七书》一部,刊本。是书朱墉辑。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六本。《四六新书》九部,刊本。是书黄始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三部,各十本,俱全;
又一部计十本,内缺二卷、三卷;又一部计八本,内缺二卷;又一部计四本,止存一卷、二卷、四卷、五卷;又一部计四本,止存四卷至七卷;又一部计二本,止存尺牍、二卷;又一部计一本,止存三卷、四卷。
《四书讲义》四十四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四本,又三部各十本,又十部各六本,又六部各九本,又七部各八本,又二部各五本,又二部各四本,又一部计三本,俱全。又一部计八本,内缺二十四卷、二十九卷;又一部计八本,内缺一卷至三卷、三十六卷至三十九卷;又一部计八本,内缺三十卷至三十五卷;又一部计七本,内缺二十四卷至二十九卷;又一部计六本,内缺八卷至十八卷;又一部计六本,内缺八卷至十三卷;
又一部计五本,内缺十四卷至二十三卷;又一部计五本,内缺十八卷至二十六卷;又一部计三本,止存一卷、二卷、十七卷、十八卷、四十一卷至四十三卷;又一部计四本,内缺一卷至三卷、二十四卷至二十九卷;又一部计三本,内缺一卷至七卷、二十三卷至三十七卷;又一部计八本,内缺第十三卷。
《四书语录》二十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六本,又一部计八本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