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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十四日奉旨:好。知道了。钦此。(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四三一 安徽巡抚闵鹗元奏遵旨查明应领应留书籍折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臣闵鹗元谨奏,为遵旨奏覆事。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据巴延三奏晋省所进书籍云云。臣伏查安徽省采访遗书,经前抚臣裴宗锡先后奏进四次,共计书籍五百八十七种,嗣准办理四库全书处知会,扣除重复七十一种,实解京书五百一十六种,均由各府州县解送布政使司汇送奏解。
臣于五月内钦奉谕旨,臣钦遵行司详查办理去后。因各属所解各书,或系呈献或系购进、借钞,从前申送时有未经分晰声明者,今据布政使农起转饬逐一查明,分别造册申送,请奏前来。臣复加查核,通计四次奏解书五百一十六种内,各府州县自行购进、借钞,应请留贮馆阁,毋庸发还者一百四十种;又除刘氏《鸿书》、《天外谈》、《明经济录》、《广东文集》四种,查系应禁之书,应请销毁外;其由绅士呈献,应行发还本家之书,计三百七十二种,现在造具书目细册,咨送办理四库全书处核明应留应发。
行知到日,委员赴京领回,分发各属,给还藏书之家,仍取具领状送验备案,毋任胥吏借端隐匿需索,以仰副圣天子嘉惠艺林之至意。
所有臣遵旨查办缘由,理合会同大学士 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恭折覆奏,并开具应请留贮及应请发还数目清单,恭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三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 四三二 山西巡抚觉罗巴延三奏遵旨饬派分发教职回籍访查遗书折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山西巡抚臣觉罗巴延三跪奏,为钦奉上谕,恭折覆奏事。本年九月初三日接奉上谕:三宝奏查缴应毁书籍。云云。钦此。臣卽行令藩司将分发敎职俱派往各原籍地方,俾遇有藏书之家,因亲及友,细加访询检查,毋稍遗漏,将来卽以缴书之多寡,为补用之先后,以示鼓励。除俟缴有书籍,汇商解交军机处查销外,所有遵旨办理缘由,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四三三谕内阁汉武帝不得直书其名著将《北史》等书内「汉彻」改为「汉武」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内阁奉上谕:四库全书馆进呈李廌《济南集》,其咏凤凰台一首,有「汉彻方秦政,何乃误至斯」之语,于理不顺。因检查《北史文苑传叙》,亦有「颉颃汉彻,跨蹑曹丕」之句,《韵府》因而录入,均属未协。秦始皇焚书坑儒,其酷虐不可枚举,号为无道,秦后之人,深恶痛绝,因而显斥其名,尚无不可。若曹丕躬为篡逆,称名亦宜。至汉武帝在汉室尚为振作有为之主,且兴贤用能,独持纲纪,虽黩武惑溺神仙,乃其失之小疵,岂得直书其名,与秦政、曹丕并论乎?
且自古无道之君,至桀纣而止,故有指为独夫受者。若汉之桓、灵,昏庸狂暴,遂致灭亡,亦未闻称名指斥,何于武帝转从贬抑乎?又如南北朝,彼此互相诋毁,南朝臣子称北朝主之名,北朝臣子亦称南朝主之名。宋之于金、元,金、元之于宋,亦然。此皆局于其地之私心,虽非天下之公,尚无伤于正理。若李延寿,乃唐臣,李廌乃宋臣,其于中国正统之汉武帝,伊祖未常(尝)不曾为其臣,岂应率逞笔端,罔顾名义,轻妄若此?且朕御制诗文内,如周、程、张、朱,皆称为子,而不斥其名。
又如韩昌黎、苏东坡诸人,或有用入诗文者,亦止称其号而不名。朕于异代之臣,尚不欲直呼其名,乃千古以下之臣,转将千古以上之君称名不讳,有是理乎?朕命诸臣办理四库全书,亲加披览,见有不协于理者,如关帝旧谥之类,卽降旨随时厘正。惟准以大中至正之道,为万世严褒贬,卽以此衡是非,此等背理称名之谬,岂可不为改正,以昭示方来。着交武英殿将《北史文苑传叙》改为汉武,《韵府》删去此条,酌为改刊。所有陈设之书悉行改补,其《李廌集》亦一体更正。
并谕四库全书馆臣等,于校刊书籍内,遇有似此者,俱加签拟改,声明进呈,毋稍忽略。将此通谕知之。钦此。(军机处上谕档)四三四军机大臣奏查明七至九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裁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
查四库全书处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荟要》,总校张能照等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