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经权互用,妥为筹办也。

  --以上见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十二。

  十六日

  十六日(辛酉),怡亲王载垣等奏:臣等现将准驳各夷条款,开单进呈。

  一、俄夷请准报事人由旱路行走恰克图并代备器械等语,已饬仍由海道行走;枪炮等件,毋须代为豫备。

  一、俄夷请添增口岸,已允照各国一体在五口通商。其黑龙江查勘地界,仍由该处办理。

  一、俄夷请进京驻扎等语,道光年间各夷和约内并无进京一条,此次俄夷创议,与体制不合。

  一、咪夷请添设港口等语,已准于闽、粤两省通商海口之地酌加小口各一处;各国均同。

  一、咪夷请计吨纳钞等语,已许其照各国一律办理。

  一、咪夷请建立塔表,查无成例,毋庸议。

  一、咪夷请驻京师及文移直达礼部、内阁,与俄夷相同,无此体制。

  一、咪夷请赔偿银两等语,该国被劫、被焚船货等物,均应于失事时遵照和约办理;事已年久,不应代为赔偿。

  一、咪夷请倾融银饼,中国向用纹银,不必另铸。

  一、咪夷请禁鸦片烟及骗诱民人出口,此皆中国例所当禁,应仍由地方官办理。

  一、■〈口英〉夷请进广东省城,应顺民情,不能官为定议。

  一、■〈口英〉夷请不得毒害习教夷人,如有在内地犯法者,照旧约办理。

  一、■〈口英〉夷请酌减货税,已允其请。惟税则定于广东,应由该省督、抚核办。

  一、■〈口英〉夷请驻京师并■〈口英〉民游历各省,与俄夷同,应毋庸议。

  一、■〈口佛〉夷请查办马神父一案,已许其再由该省查办。

  一、■〈口佛〉夷请赔补货物军需,与■〈口英〉夷同,毋庸议。

  一、■〈口佛〉夷请传教、游学、贸易给与执照,事所难行,仍照旧约办理。

  一、■〈口佛〉夷请寓京师,与俄、■〈口英〉同,毋庸议。

  一、■〈口佛〉夷请免重迭科税,已许其由广东核办。

  一、■〈口佛〉夷请添口通商,允与■〈口英〉、咪等一律办理。

  一、咪夷已许其船钞核减一层,其所请贴补十余年来折损银约五、六十万,未曾允准;惟咪夷不助■〈口英〉夷犯顺,尚属恭顺,自应酌量优待以服其心。如其再请前项,可允其照上次上海之例,酌量免其税银三、四个月。其十余年折价一项,历年久远,无从查知;仍毋庸议。

  一、■〈口英〉夷所请已许其减税一层,此系永远得利,已不为薄;因■〈口英〉夷之请而各国均沾,在伊亦甚体面。至用兵两国损伤,理难赔补。如请添海口,已因咪国之请而允其二小口;今若嫌不足,即咪国所请广东各口内酌加一口,亦尚可行。应在何处地方,仍须本省督、抚察看情形,方能指定。

  一、■〈口佛〉夷传天主教一节,旧约原止准在通商各海口。若入内地,查明送还本国;历经照办有年。今■〈口佛〉夷请给与照票,不拘何处听其游行;恐日后如西林县疑案更多,徒增口舌。是以未允,应仍照旧约办理。此外,减税、添口,与各国相同,其利亦属不少。赔补一层,伊既用兵,亦无此理。

  一、俄夷已准在五口通商,新加之口,事同一律;此外亦无可加。其黑龙江查勘分界,已与言明归黑龙江将军查办,与海口通商无涉。

  一、闻广东自■〈口英〉、■〈口佛〉二公使北来之后,在省兵目陵虐民人,广东人齐心报复,经将军、署督禁止。今新总督到后,亦加禁约。但百姓众多,官兵力难弹压;设有变动,以致■〈口英〉、■〈口佛〉兵目受伤,我等远在数千里外无从知悉,并无不是。既归和好,亦须言明在前(此层须俟诸事议定后,再与说)。

  一、旧时和约行之已久,此次增改,皆与各国有益,于中国未有益处。中国原不争利,惟旧约既已改动,其中有不便于中国者亦须改动几条,以归公允。俟到广东时,查明酌议。

  一、■〈口英〉、■〈口佛〉二夷惟赔偿兵费一层,最为棘手。允之则无名,又开俄夷借口;不允则彼在贪利,恐难厌其求。如果非此不可,只好告以两国相争,各有兵费,理不当赔。广东通商各国,中国应赔若干?■〈口英〉国应赔若干?■〈口佛〉国应赔若干?自应分别多少,自有公论。俟到广查问,如各国皆云中国应赔,亦或酌量赔补,在税银内分年坐扣;其数难豫定。

  --见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十三。

  五月十八日

  五月十八日(壬辰),钦差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奏:

  夷人之结怨于中国者,因自道光二十八年以后事事推托,置之不理,彼以为有冤莫诉;是以无论如何开导,总欲进京。现在天津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