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不服,该夷自行退阻。此时果能交还广东省城,则将来该酋回粤,当谕令新任督臣酌量情形办理。其五口外请添口岸一条,五口通商载在和约,若因其暗中业已交易,辄许增添,殊恐将来漫无限制。且此条于■〈口佛〉夷未经议准,自未便于■〈口英〉夷复为允许。惟增减货物税则一条,既允■〈口佛〉夷所请,■〈口英〉夷应一律办理。其传教夷人之在内地犯法者送至各口领事查办,载在和约,亦应永远遵照。着谭廷襄等即将分别准驳之处,与以照覆。

  咪酋国书既已准其呈递,余如有所恳请,着与■〈口英〉、■〈口佛〉两夷一体办理。至俄夷所请勘定界址及五口通商两款,该督等接奉昨日谕旨后,谅以妥为照覆。

  此时■〈口英〉、■〈口佛〉两夷虽可冀就范围,仍应令俄、咪两酋设法开解,以免别生枝节;该督等谅能悉心酌办也。

  一、■〈口英〉酋来文「■〈口英〉民准进粤城」一条,查粤城现为占踞,如议定交还,自属可商。且从前不进粤城,系该夷畏而不敢;应令回粤后,自酌情形办理。

  一、■〈口英〉酋来文「天主教不得毒害」一条,查天主教早经弛禁,嗣后如有在内地犯法者,送回各口领事办理;仍严禁各地方官,毋许擅自毒害。

  一、■〈口英〉酋来文「年来货值顿减,酌为增改」一条,查货物因时增减既称赔累,应准酌量。惟何货宜减?何货宜增?均在各口;而税则定于广东。应俟粤城交还,核明增减。其勒索规费,概准裁革。

  一、■〈口英〉酋来文「沿海、沿江欲将物产出售远客,如数给价,何必禁止」一条,查和约五口通商皆有定所,别处不准贸易;未便更改。其与五口相近沿海地面近来已有交易者,似应从权查明酌办;腹里内地,一概不准。

  一、■〈口英〉酋来文「■〈口英〉民及■〈口英〉属各受损累赔补」一条,查无故焚烧,应行酌赔;构衅焚烧,未便酌赔。应俟交还粤城后查明实在情形,分别办理。

  一、■〈口英〉酋来文「军需经费偿付」一条,查此次构兵系伊启衅,未便再议偿付;应行议驳。

  一、■〈口英〉酋来文「大吏进诣京师、■〈口英〉民游历各省」一条,查进诣京师,并无要事。五口通商处所,原准■〈口英〉民来往;余非通商之处,和约载明不准贸易,自未便在不准贸易处所游行,致难稽查约束;应行议驳。

  一、■〈口佛〉酋来文「广西残害马神父之地方官处分」一条,应饬两广总督查明办理。

  一、■〈口佛〉酋来文「另埠民人通商」一条,应与■〈口英〉国一律办理。

  一、■〈口佛〉酋来文「赔补亏损、补足军需」二条,应与■〈口英〉国一律办理。

  一、■〈口佛〉酋来文「外国官员寄寓京师」一条,应与■〈口英〉国一律议驳。

  一、■〈口佛〉酋来文「外国人入内地游学、贸易皆领执照」一条,应与■〈口英〉国所请一律议驳。

  一、■〈口佛〉酋来文「不必重迭科税」一条,中国税则皆有定例,未便因此更改;应行议驳。

  一、咪酋呈报国书一条,业经奏蒙允准。余事来文未曾分晰,应兴■〈口英〉、■〈口佛〉一律办理。

  朱批:『览』。

  谭廷襄等又奏:

  臣等与俄、咪二酋均曾接见;■〈口英〉、■〈口佛〉二酋并未接见,亦未遣员前往。连日详加体察,夷情不一:■〈口英〉、■〈口佛〉悖理,俄、咪输情;而其欲餍所求,则彼此并无二致。现时粤城未复,■〈口英〉、■〈口佛〉仍敢兴兵屯我海口,即与道光年间之入据长江无异;故欲援耆英之办法,以遂其要挟。是■〈口英〉、■〈口佛〉之跋扈鸱张,俄、咪知之而不禁止;且并欲听其所为,坐享渔人之利。因臣等恪遵成算,再三设法牢笼,彼各欣然就范。论其迹,与■〈口英〉、■〈口佛〉迥异;诛其心,与■〈口英〉、■〈口佛〉相同也。

  今俄酋之事,须俟三国驯伏定议,然后奏请同往广东。伊与三国同一不愿,安肯出力;就使出力说合,三国安肯听从!操纵之方,殊无把握。况该酋等昨皆约期六日不见回信,即可立时决裂。臣等明知一经交仗,海运立时梗阻,村落立时震惊,津郡骚然:种种可虑。惟事势所迫,此等悖逆无礼之酋毫无瞻顾,断不能空言驯伏,听我指挥。若不据实直陈,则获咎滋大。臣等非敢懦怯为其所动,惟当此事机紧要,上尊国体、下靖戎心,利害两端,不可不权其轻重。伏求皇上垂念地方关系至巨,就臣等前奏各款俯加采择,先将俄酋量准恩施。此外,口岸不便增添,或别量为体恤。仰乞干断施行。

  谕军机大臣等:

  本日据谭廷襄等奏:『夷务似有转机,将■〈口英〉、■〈口佛〉两夷所请事宜开单请旨』;业已分别准驳,谕令该督等即与照覆。兹据谭廷襄等奏:『二十四日寄信谕旨,已经奉到。体察夷情,未易操纵;至将咪夷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