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03-别史

87-筹办夷务始末选辑-清*导航地图-第137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并未向该夷官取照,实缘商愚不谙定例。且于到口时,业经报明请验,尚无偷渡情弊;应请免其治罪。
  除咨明户,礼二部庄咨会浙江抚臣照例办理遣发回国外,所有抚恤日本国难夷循例办理缘由,臣谨会同闽浙总督臣赵慎畛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道光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道光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奉朱批:『转行遵照。钦此』。
  --见「清道光朝外交史料」第二册八~九页。
  浙江巡抚程含章奏护送日本难夷至浦并照例抚恤资遣回国各情形片
  浙江巡抚程含章奏护送日本难夷至浦并照例抚恤资遣回国各情形片(道光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再,臣接准福建抚臣来咨:『闽县船户金福全由吕宋国回棹,搭载日本难夷清佑等七名至闽,奏明派拨员弁护送赴浙』等因;当即行司转饬沿途经过各营、县逐程护送至平湖县乍浦海口,妥为安顿,照例抚恤;遇有东洋办铜商船出口,搭载回国去后。兹据平湖县胡述文详:『据准前途各县、营于十月十五日将该难夷清佑等七名随身衣履木箱护送到浦,当经照例抚恤,赁屋安顿;今有官商王宇安、又额商扬嗣亨前往东洋办铜,即将该难夷清佑等七名分船附载,与船价并口粮盐菜、银米,于十一月十八日二十四日出口』等情;
由布政司继昌具详请奏前来。臣谨附片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道光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道光六年正月初九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见道光朝「清代外交史料」第二册一七页。
附录二
  台湾壮勇拆抢教堂杀死教民案
  台湾壮勇拆抢教堂杀死教民案
  英钦差阿礼国请饬台湾地方官查办壮勇等扰害教士一案照会
  英钦差阿礼国请行知闽浙总督速派大员前往台湾将扰害救士案办结照会
  英钦差阿礼国照复并未令吉领事在台湾开仗照会
  英钦差阿礼国照复吉领事因台湾居民扰害英民调取兵船占踞安平之详细情形照会
  英钦差阿礼国请饬台湾地方官查办壮勇等扰害教士一案照会
  英钦差阿礼国请饬台湾地方官查办壮勇等扰害教士一案照会(同治七年八月十七日)
  大英钦差驻札中华便宜行事大臣阿,为照会事。
近准台湾府打鼓地方署领事官详报,并附马传教士禀稿一件。查据详报内称:『该处现有壮勇并本地匪民滋扰地方,兼扰害传教之处更多;该处地方官不但不将滋扰勇匪责惩,即将来遇有此等事故,亦恐不为管理』等情。又据传教士禀称:三年前,伊等在台湾府通商口岸传教;该教士等不能在城内置买住房,皆系地方官暗中阻挠,后来明有实据。因此,在城外租赁民房居住,与百姓施药治病。传教未久,该教士到街行走,该处匪民见即抛石;且告知该房主人:如容传教人居住,即将房主殴打。
该匪民不但时常毁辱,且于各处粘贴字帖,声称传教人专好杀人、刨穵坟墓,房中且藏死尸等语。该教士当即禀请领事官雅勋、行知地方官出示晓谕,戒饬匪民不可似此造言扰害。虽经地方官允准,并未出示。该匪民等仍前滋扰,地方官毫无禁戒。未几,匪民等竟将礼拜堂蹧踏;该处知县反限传教士三日内搬离此地,不然不能保护等语。该教士无奈,祗得搬移。然条约内台湾府乃系应住之地,虽经领事官屡次详细照会,地方官仍不准搬回居住。
传教士因在打鼓住至年半以后,在凤山县埤头城地方买房建盖礼拜堂后,未过十余日,忽有壮勇带同衙役等用木石将后门撞开,将堂内新做板凳等物抢去。且该壮匪等姓名人人皆知,乃伊等公然白昼抢夺,毫无避讳。经打鼓署领事官雅将该匪等姓名照知地方官,请缉责惩;并未将该壮匪等惩办,亦未将抢去板凳等物追还。此事丝毫未曾办理;至本年三月间,更有蹧踏已甚之事。具禀时,此时尚未完结。因三月十九日有传教华人高长赴礼拜堂,行至埤头街市,见有一疯妇并多人,皆声言如妇系传教人与伊槟榔茶吃,以致如此。
有一壮勇问高长是天主教人否?高长答云:『不是天主教,是耶稣教人』。壮勇一闻此言,遂将高长群殴甚重;高长逃入邻近房屋,复将高长拉出殴打,抢去衣服,又逃入附近官衙。若非逃入官衙,该壮勇等必将高长殴死。该衙门官员询问此案,该壮勇供称:疯妇系传教高长与伊食物,令其如此,方易从耶稣之教。而高长与疯妇并不认识,该疯妇亦从无到礼拜堂去过。且疯妇云:『并无可告高长之事』。虽然如此,而该官反将高长收禁。
该壮勇等旋持刀械闯入礼拜堂,将住房内什物、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