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何旗何甲喇、何牛录、某旗下若干、某甲喇下若干、某牛录下若干、一一开明。视名数多寡、将该管各官分别。议处具奏。仍严加申饬、不时稽察。以后本旗甲喇牛录内、有为土贼者。该管官、及拨什库隐讳不首。定行从重治罪。不贷。
○转工科右给事中王纪、为户科左给事中。吏科右给事中史彪古、为刑科左给事中。升吏科给事中王启祚、为户科右给事中。户科给事中王运熙、为礼科右给事中。
○升江南督标中军王戎、为浙江舟山副将。苏州镇标游击李必为浙江台州副将。浙闽督标中军李逢茂、为浙江杭州城守副将。
○免湖广荆门彝陵、均、三州。京山、枝江、远安、襄阳、宜城、光化、谷城、南漳等县。襄阳卫。十二年分逃亡灾伤额赋。
○庚子。更定随征前锋、护军、拨什库、甲兵、厮养卒等私自逃回罪。初次者、鞭一百。递发军前。二次者、正法。
○加察汉喇嘛号达尔汉绰尔济。以其出使外国。屡著勤劳也。
○辛丑。礼科给事中孙光祀、劾通政使司左通政吴达、指称臣名、挟诈旧督臣马国柱。此乃衙蠹市棍所为、已辱朝绅而玷卿班矣。查达胞弟逵、堂叔明烈、潜通逆贼。承受伪劄。已经审确正法。达乃朦胧隐昧、以法网为可漏。以朝廷为可欺。乞命满汉清直大臣、将在事诸人面加质对。则达之罪昭然难掩。事下内三院、九卿、詹事。科道会勘。得状。命革吴达职。送法司从重拟罪。
○壬寅。升正蓝旗满洲前锋参领科尔坤、为本旗护军统领。镶红旗汉军阿达哈哈番吴学礼为本旗梅勒章京。
○甲辰。大学士管都察院事成克巩自陈溺职。乞赐罢斥。上以克巩新承面责之后方行引咎。殊非委任之意切责之。
○丁未。夏至。祭地于方泽。遣内大臣伯索尼行礼。
○革兵部督捕侍郎吴达礼、恩诏所得一拜他喇布勒哈番。革霍达职。俱戴罪办事。协理督捕少卿赵开心、降三级调用。理事官胡什八、张朝珍、俱解任。并革恩诏所得一拖沙喇哈番。以逃人逃多获少。不行严察故也。
闰五月。戊申朔。上自南苑还。幸瀛台。
○己酉。吏部奏言、原任浙闽总督屯泰、不以台州等处失事为己罪。复揜各官劳绩、以为己功。难辞假冒军功之咎。应彻回、不准另用、罚银一百两。从之。
○江南江西总督马鸣佩、引疾乞休。命回京调理。
○升经略军前管饷同知陈正中、为湖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下湖南道。
○庚戌。刑部奏言、原任山西巡按刘嗣美、侵用赃银三千五百两鞫审得实。应照侵盗腹里仓库律。遣戍边卫。得上□日、御史犯赃与寻常官吏不同。此所引律例、情罪不协。朕方欲严惩贪官尔部即当加意奉行。乃如此徇纵、殊属不合。著再详确议奏。
○增设兵部督捕副理事官八员。
○以阿达哈哈番觉罗杜尔霸、为宗人府理事官。
○刑部等衙门议河西务钞关员外郎朱世德、多徵税课入己。又侵盗库银。受贿委官各款俱实应绞。从之。
○辛亥。甘肃岷州、洮州、二卫雨雹
○赠福建漳州府殉难同知王显谟、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荫一子入监读书。
○癸丑。以牛录章京李芝兰、为兵部理事官。郎廷相、为刑部理事官。拜他喇布勒哈番穆臣、为都察院理事官。
○吐鲁番遣使贡驼马方物。
○补庶吉士周宸藻、为陕西道监察御史。
○以正红旗满洲三等护卫布书库、为护军参领。
○升右通政林起龙为通政使司左通政。太常寺少卿张天植、为通政使司右通政使。顺天府府丞周召南、为太仆寺少卿。协理兵部督捕堂官事务。
○福建巡抚宜永贵、以病请解任。命回京调理。
○升陕西右布政使徐永祯、为四川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山东驿传道副使员尽忠、为本省布政使司参政、督粮道。福建泉州府知府申伟抱、为江南按察使司副使、徽宁道。兵部郎中杨陛、为浙江布政使司参议、督粮道。宋之屏、为湖广布政使司参议分守荆西道。刑部郎中刘思敬为广西布政使司参议分守左江道。工部郎中李允祯为广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左江道。
○乙卯。谕吏部、朕简拔词臣。教习满书。乃豫为储养。以备将来大用。属望之意甚殷。伊等学习满书、久者或十余年。或七八年。少亦三四年。若果专心肄习、自能精通。今朕亲加考试。王熙、张士甄、诸豫王清、余恂、沙澄、学问皆优。足徵勤励。不负朕作养至白乃贞、范廷元、李仪古、许缵、曾向之所学、今反遗忘。著住俸。于翰林院再行教习三年、倘能省改勤勉。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