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普泽龙王之神。
○遣官祭圆明园惠济祠。河神庙。
○予叶尔羌阵亡笔帖式富伦布、伊林布、普庆、祭葬世职如例。
○旌表守正捐躯四川西昌县民鄢绍荣妻黄氏。
○癸巳。上奉皇太后幸同乐园。进膳。赐皇子及内廷王公大臣蒙古王贝勒等食。
○遣官祭关帝庙。
○谕军机大臣等、陶澍覆奏、两淮鹾务。投首各犯情形。仪徵盐枭黄玉林。据陶澍查明、自投首后两月以来。尚属安静守法。亦未别滋事端。并拏获枭犯李玉良等十二名。且有闻风投首多人。陆续在运司处听候指使。拟择其足资缉私者。酌留盐务充巡。其余分别编入营伍保甲等语。两淮鹾务。敝坏已极。原不止私贩一节。即以私贩而论。亦不止黄玉林一起。前此准令黄玉林效力自赎。原系权宜办理。若因有自首免罪之条。遂将贩私之人。纷纷招集。成何政体。且现在黄玉林等一起。陶澍等已不能妥为安置。傥再有心招致。日积日多。又将如何安插。黄玉林一犯。本有应发原配流罪。其夥犯伍步云等八名。随同贩私。不记次数斤数。亦有应得之罪。现已准令指引缉私。即能拏获巨窝积枭。官引得以畅销。亦祇可宽其既往。不得冀幸格外恩施。即入伍食粮。亦断不准行。如但图苟免。不能立功自赎。仍当从重加等治罪。陶澍等务当随时体察。筹计万全。断不可迁就一时。遇有投首者滥行收纳。使奸徒无所儆畏。傥办理未能妥协。于鹾务既无裨益。转致养痈贻患。别滋事端。陶澍等自问当得何咎。懔之慎之。至商人既充总商。即当一体办运。若并不办运。复藉办公为名。摊派散商。所获之利。转如于办运者数倍。乘机袭断。不可不严行饬禁。该处总商邹同裕、鲍有恒。据陶澍奏、均不办运。著即行革退。不准赔中影射。身后办事。陶澍等即督饬运司、另招殷实之商充补。并明定章程。删除浮费。以肃鹾政。将此谕知陶澍、并传谕福森知之。
○又谕、据讷尔经额奏、拏获假照案内要犯庄昌伶之壻、山东试用县丞姚钧。据供庄倡伶与四川候补州判林蔚南、有交手银钱事件。曾拟自往讨帐。或者逃赴彼处等语。著该督确切查明。如该犯现匿林蔚南处。迅即拏获。解交刑部归案审办。毋任闻风逃窜。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据讷尔经额奏、拏获假照案内要犯姚凤山同族之山东试用县丞姚钧。据供姚凤山平日与湖北郧县典史冯春晖、往来甚密等语。著该督抚确切访查。如该犯现在冯春晖署内潜匿。迅即拏获。解交刑部归案审办。毋任闻风远扬。将此谕令知之。
○甲午。太宗文皇帝忌辰。遣官祭昭陵。
○谕内阁、汤金钊等奏、接查嘉庆二十五年、及道光元二三年、户部捐册内。有册内无名。稿内窜入者。共三十一名。又有册内有名。稿内无名者。著将原稿二十二件。咨送刑部。交托津等归案核办。
○改派协办大学士富俊、监镌昌陵圣德神功碑。
○乙未。万寿节。遣官祭太庙后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泰东陵。裕陵。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后殡宫。
○遣官祭显佑宫。东岳庙。城隍庙。上诣安佑宫行礼。
○诣绮春园皇太后前行礼。
○御正大光明殿。皇子及王公大臣文武官员蒙古王贝勒等、行庆贺礼。
○幸同乐园。赐皇子及王公大臣蒙古王贝勒等食。
○丙申。太祖高皇帝忌辰。遣官祭福陵。
○谕内阁、户部奏、淮北盐课钱粮。未经列入奏销一摺。淮北底马一款。本系正课。从前屡借屡停。均系限六个月完缴。列入奏销。并未于册内扣除。嗣经前任盐政奏准、借马一项。自请程之日起限。如逾限不清。即停后借。兹据户部查明。各商借马两次。共银三十余万两。早经限满。即照常年二月奏销。亦应全完。乃该盐政率以加展请程一月。至五月奏销。尚称有二十八万余两。未曾届限。将此项银两。于册内扣除。是淮北己丑一纲。仅完银二万余两。若递年如此办理。则淮北应徵钱粮。总不列入奏销。殊属违例。前此戊子纲奏销册内。扣除借马银十九万余两。经该部奏明。令其核计分数开参。此次己丑纲。又复扣除银二十八万余两。著即赶紧催缴。以清帑项。仍将未完银两、与额徵数目。核较分数。查明应议各职名。分别开参。并著该盐政嗣后按年将底马钱粮。全数列入奏销。仍照奏定六个月之限。前借未清。即停后借。毋得再以请程一月为词。藉端延宕。致干重咎。
○丁酉。遣官祭昭忠祠。
○戊戌。上诣安佑宫行礼。
○己亥。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内阁、前据御史达镛奏、请定水师隔省巡哨之法。当交军机大臣。会同兵部议奏。兹据奏称、各省绿营水师巡洋。向系大员各按季订期巡哨。其属弁各按月轮派分巡。总于各营毗连洋面。刻期会哨。从无隔省巡哨之例。盖因洋面宽廓。分定界址。责有攸归。若如该御史所奏、使水师各标。多派效力额外营弁。配兵驾船。指定隔省之海洋。期于远到。不惟人地未宜。路径不熟。道途窎远。风波阻隔。必不能约期相会。且恐兵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