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二案未获各犯。著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一体严拏务获。毋任一名漏网。
○命定亲王奕绍。署理上驷院事。以协办大学士理藩院尚书富俊、署工部尚书。刑部尚书明山、署镶白旗汉军都统。户部右侍郎耆英、署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兵部左侍郎奎照、署镶黄旗汉军副都统。
○庚午。谕内阁、朕每日召对内外大小臣工。分起进见。一道旧制。法至善也。但宫中园内。以及巡幸处所。殿宇规模不一。颇有不能严密之处。亦不可不防其渐。嗣后无论何处。凡豫备次起召对之人。及奏事处带领之总管首领太监等。俱著在廊下祗候。不准擅进明殿。著军机大臣传知奏事处总管太监王住。责成伊随时稽查。本处首领太监等。如有不遵约束之人。据实奏闻。候旨办理。与伊无涉。若日久生懈。稍有不法情事。一经发觉。除本人从重治罪外。总管太监一并重处不贷。并著军机大臣留心查看。一有弊端。即行参奏。谅卿等必能体朕之心也。著将此旨于宫内、圆明园、军机处、奏事处、各录一通。敬谨县挂。永远遵循。毋忽。
○命大理寺少卿沈维鐈、提督顺大学政。工部右侍郎申启贤、提督江苏学政。詹事府詹事胡开益、提督安徽学政。工部左侍郎李宗瀚、提督浙江学政。内阁学士陈用光、提督福建学政。翰林院编修吴文镕、提督河南学政。国子监祭酒何彤然。提督山东学政。翰林院编修周之桢、提督陕甘学政。郭尚先、提督四川学政。徐士芬、提督广东学政。曾元海、提督广西学政。王煜、提督云南学政。国子监司业胡达源、提督贵州学政。奉天府府丞兼学政彭浚、江西学政吴孝铭、山西学政李煌、湖北学政贺熙龄、湖南学政汪世樽、仍留任。
○以吏部右侍郎白镕、署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户部左侍郎顾皋、署礼部右侍郎。
○辛未。上幸静明园。诣龙神庙拈香。
○遣官祭关帝庙。
○以署直隶古北口提督前任陕西陕安镇总兵官马腾龙、为四川重庆镇总兵官。重庆镇总兵官胡超、署古北口提督。
○旌衣守正被戕直隶晋州民刘二小妻彭氏。守正捐躯束鹿县民张琢子妻邢氏。江苏宿迁县民岳大椿母邱氏。
○壬申。谕内阁、穆兰岱奏、玉舒番族。因被抢劫。逃奔青海西南色尔克地方。请暂令住牧等语。西宁管辖之玉舒百户原牧地方。被四川果洛克贼番抢劫穷困。该族番人。带领四十余户。逃奔青海。情形实为可悯。著照所请、准其令该百户即在色尔克地方暂行住牧。一俟明岁春融后。即将该百户并其属下番户。一并逐回原牧。毋任日久逗留。
○谕军机大臣等、穆兰岱奏、本年六月间。据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棍楚克济克默特呈报。有四川所属果洛克贼番二百余人。前来抢劫南柴达木地方住牧之扎萨克台吉布彦达赖旗下、羊二百余只。牛七十余只。贝子喇特纳什第等旗、蒙古驮盐牛二百四十余只。阿里克番子马牛一百数十只。蒙古番子聚集多人。追赶不及。贼已逃逸各等情。又另片奏、前因出口途次察罕托洛亥地方。接见归隶西宁管辖之玉舒雍希叶布族百户多尔济旺吉尔、回称本年二月内。被四川果洛克贼番前来抢劫牲畜。并伤毙属下百长噶布藏纳木加立等三命。以致该属番人不能住守原牧。遂带领四十余户。于三月间逃奔青海。西南色尔克地方住扎等情。现俱移咨川省查办等语。南柴达木及玉舒地方。相距青海俱远。与四川西藏所属果洛克族番毗连。该处住牧蒙古。屡有被果洛克贼番抢劫之案。兹据穆兰岱查明扎萨克台吉布彦达赖等旗被抢牛羊。共有数百余只之多。甚至玉舒番族。被抢毙命。穷困逃奔。该贼番等胆敢聚众越境。肆行抢夺。实属目无法纪。必应严拏惩办。俾该蒙古番子。各安游牧。著瑚松额等严饬管文武。认真勒缉此二案赃贼务获。审明按律定拟。勿使一名漏网。将此谕令知之。
○江南河道总督张井等奏报、洪湖及高邮邵伯一带、涨水渐消。险要各工。抢护平稳。得旨、览奏俱悉。竭力保护平稳。甚属可嘉之至。此后仍当处处留心。务臻妥善。御坝可启时。即行启放。回空船只。勿误归次为要。
○蠲缓浙江淳安、建德、桐庐、寿昌、四县水灾村庄新旧额赋有差。给贫民一月口粮。
○抚恤日本、琉球、二国遭风难夷如例。
○癸酉。以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卢荫溥。为顺天乡试正考官。户部尚书王鼎、右侍郎李宗昉、为副考官。
○以兵部尚书王宗诚、署兼管顺天府府尹事。
○以直隶万全县捐建书院。予知县张庆成、绅士罗木立等议叙有差。
○旌表守正捐躯浙江浦江县民钱启红妻王氏。
○甲戌。上御正大光明殿。赐扬威将军大学士威勇公长龄、并成功诸将士、王、贝勒、贝子、公、文武大臣、及朝鲜国使臣等宴。将军长龄奉觞上寿。上亲赐酒。余命侍卫分觞授饮。并赏赉有差。
○以万寿节。奉皇太后御同乐园。进膳。赐皇子内廷王公大臣。及朝鲜国使臣食。
○谕内阁、那彦成奏、裁革各城陋规条款一摺。所奏甚是。回疆各城大小衙门。一切需费繁多。阿奇木伯克等。往往藉办公之名。向各回户滩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