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军机大臣等、颜检奏、遵旨办理漫缺堤埝、及委员查勘河道情形一摺。大城县横堤决口四处。可期渐次涸出者三处。惟小广安口一处。积水甚深。必须由水浅之处。用土填筑。共估土方银五千七百余两。著该督即行照估核办。其文安境内。除陈家窰崔家房等处、先由司库借拨银两、赶紧购料堵合外。西堤漫口二道。北堤缺口十九道。堤身里外浸泡。兼无筐土可取。著俟春融、水势稍落。涸出堤根。再行确估。至该处上游河间献县之水。下游大清河海口之水。
通筹全局。俱应疏畅。该督现已委员分投查勘。著俟各委员勘估禀送到日。即行覆核妥议。据实具奏办理。将此谕令知之。
○以办理番案妥速。予陕甘总督那彦成议叙。余升用赏衔有差。
○修江苏砀山县护城堤。从协办大学士总督孙玉庭请也。
○壬午。伊犁将军庆祥奏、伊犁历次遣犯。人数众多。渐形壅积。请量为分拨。以肃边地。下刑部议。寻议奏。遵照嘉庆十七年奏定章程。查明该犯等到配年分久暂。分别改发内地减流。报可。
○以贝勒绵誉、为右翼前锋统领。
○以吐鲁番历任领队大臣擅用开垦地亩租银。前锋统领安福等、分别降革有差。
○展五城饭厂煮赈一月。
○癸未。上奉皇太后幸含辉楼。上骑射。并阅皇子及亲王侍卫等骑射。
○谕内阁、据绵课等奏、马甲清瑞等、赴宗人府空房看望圈禁之宗室穆兰布。被嘎尔罕等留住、逼写字据。其中恐有别情等语。除清瑞已由宗人府、咨送刑部外。其同进空房之刘七、黄四、及案内应讯人证。著交刑部、会同宗人府、提集到案。一并严审确情。定拟具奏。其擅放外人出入之该班笔帖式宗室尚佑、著先行革职。归案待质。如有知情唆讼等事。即治以应得之罪。是日由旗派往空房该班之章京。著兵部查取职名察议。兵丁等、交各本旗责惩更换。
○两广总督阮元等奏、拏获鸦片烟人犯。得旨、总要日久无懈。认真察查。勿被属员商人朦混。方为至善。
○调西安左翼副都统哈兴阿、为山海关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福桑阿、为西安左翼副都统。
○赏喀喇沁贝勒托恩多、银三百两。修理坟茔。
○旌表守正被戕浙江海盐县民冯士沅妹冯氏。
○免福建盐商代赔欠款银。
○甲申。两广总督阮元奏、官员子孙。仰蒙予荫。原系非常旷典。岂容漫无区别。查故闽安协副将张保、原系粤洋大盗。经官兵剿捕。于嘉庆十五年投诚。其子嗣若一体子荫。殊不足以重名器。应请撤除。得旨、不必撤除荫生。著赏给千总。毋庸送部引见。
○乙酉、谕军机大臣等、御史董国华奏、直东二省水道。请择要修办、以防水患一摺。据称直隶山东二省。所有河渠坝堰。驿路桥梁。关系民田官道。年久失修。一遇霖涨。水无去路。漫衍淤停。为害日甚。其滨临河工地方。岁修未必坚实。遂致漫口坍堤。岁为民患。上年五六月间。直省连雨被灾、至七十余州县之多。而东省被水之区。大路淹漫。行旅艰阻。若不豫勘水道。修复从前疏洩堵御旧工。夏秋设逢霖雨。不独阻滞邮程。甚或农田淹损。仍须蠲赈兼施。
岂可视为常事。且平治道涂。修筑港坝。本有成迹堪循。请敕令查勘旧工、择要修整等语。著颜检、程含章、即行派委干员、查明旧有闸坝支河。是否废塞。沿河岁修各工。是否坚固。务令积水一律宣洩。先事豫防。毋致再贻民患。至如何分别官工民工、酌筹款项、劝谕民力、不致扰碍之处。著一并悉心详议。据实具奏。将此各谕令知之。
○陕甘总督那彦成、以其祖阿桂配飨太庙、谢恩。并请陛见。得旨、嗣后倍当黾勉夙夜。无忘忠诚二字。永远宣力国家。佐朕治理。以副朕之厚望。下及子子孙孙。务期克绍家声。受禄无穷。勉之。无庸为此来京叩谢。
○丙戌。上幸万寿山。
○谕内阁、陈若霖奏、审明贡生呈缴贡单一摺。前因四川平武县贡生唐开兰、以该省学政、将该生恩贡改作岁贡等情呈控。当交该督讯明具奏。兹据查明唐开兰出贡次序。前任学政聂铣敏、误将该生作为恩贡。虽续经查明更正。而文内有如其执拗解辕惩办之语。以致唐开兰怀疑妄控。究系错误。聂铣敏、著交部察议。
○以故奉恩将军永绪子绵铲、袭职。
○以翰林院侍讲沈岐、充日讲起居注官。
○丁亥。上诣安佑宫行礼。
○谕内阁、原品休致之副鸟枪护军参领倭兴额、著准其赴伊子桓格任所就养。仍加恩赏给全俸。其俸银即照所请、留京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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