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总把总等官。三年外始行设立。其三年内之空旷俸银马乾。准作为置办器械马匹之用。一、每年倒桩马匹。准照热河捕盗营之例。马匹骑操过五年者。准其领价买补。若一年倒毙者。赔银七两。二年倒毙者。赔银六两。按年递减。每年每百匹。准报倒马三十匹。于息钱赢余项下动支买补。一、弁兵红白赏恤。及修理器械兵房。配造火药。应于每年息银息钱赢余项下动支。一、弁兵房间。共计二百三十间。每间给银三十五两。应在承德县库存桥道生息项下动支。
一、边外蒙古游收地方。如有盗贼藏匿。准该弁兵赴地方官领票出边缉拏。仍知照各旗蒙古协缉。如无照票。不准私行出边。以重边禁。从之。
○戊子。谕内阁、此次覆试武举刀力石力不符之刘英魁、闵长申、文寿、玉庆、朱连升、李德明、白云凤、俱著罚停殿试一科。所有原围监射王大臣较射大臣、著交宗人府吏兵二部照例议处。其补行覆试弓力仍不相符之武举傅廷扬、定魁、著再罚停殿试一科。
○肃亲王敬敏、因病乞假。以科尔沁扎萨克郡王僧格林沁、署正蓝旗满洲都统。
○予甘肃因公淹毙试用知县李锦芳同知衔。并祭葬恤荫。
○己丑。上御洞明堂。勾到福建、奉天、湖广、情实罪犯。停决湖广斩犯七人。绞犯一人。奉天斩犯二人。余八十人予勾。
○庚寅。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内阁、禧恩奏、酌减捕打冬围兵丁一摺。盛京每岁冬间进鲜。既已裁减过半。所有捕围兵丁。自宜量为酌减。著照所请、捕围兵一千三百名自本年起。减去三百名。仍按年轮流派前锋马甲一千名。捕打贡鲜。以资操练。
○以通政使司通政使和淳、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广西右江镇总兵官阿克敦布、因病乞休。允之。
○旌表守正捐躯江苏赣榆县民相庭珍妻张氏。河南叶县民薛玉岑妻张氏。
○修福建驻防兵房。从将军敬<?穆-禾攵>请也。
○改造盛京金州水师营战船。从将军禧恩请也。
○辛卯。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
○上诣大高殿行礼。
○还宫。
○贵州巡抚贺长龄奏、查黔省各属。并无银砂。亦无银矿可采。得旨、细心查办。不可一奏了事。
○旌表守正捐躯山东郯城县民王块甲妹王氏。鱼台县民强礼修女强氏。
○以孟冬时享太庙。自是日始。斋戒三日。
○壬辰。谕内阁、潘锡恩奏、查勘高邮东堤遇风漫水。现在抢堵情形一摺。据称扬河厅境高邮汛七颗柳地方东堤。被水浸泡日久。堤身坐蛰。该厅营赶筑柴坝。适遭风暴。遂致漫缺十余丈。该河督亲往督办等语。该处堤身因风漫缺。该员弁等防守不力。咎无可辞。杨河通判张用熙、扬河营守备陈耀、俱著撤任。摘去顶带。仍责令在工效力。果能依限完竣。由该河督核明具奏。傥稍延玩。即行严参。淮扬道樊师仲、河营参将卢永盛、淮扬游击李胜、俱著交部议处。
潘锡恩未能先事豫防。著一并交部议处。该处堤下居民无多。虽早经迁避。并无损伤。然究属被水可悯。著即督饬该地方官。妥为抚恤。毋令一夫失所。此次堵筑缺口所用钱粮。著责令专管之厅营。全数分赔。以示惩儆。
○伊犁将军布彦泰奏、开垦阿齐乌苏山地。大局已成。渠道全通。现将极东之哈什河引放入渠。皆已盈科递进。水到渠成。旋又查看渠尾。则已潆洄转注。洩入乌合哩里克河。并无阻遏之处。十万余亩之地。一律灌溉。无误春耕。得旨、所办甚属可嘉。
○旌表守正捐躯直隶宁津县民祁朝垣女祁氏。
○给河南淮宁、项城、沈邱、三县灾民口粮有差。
○癸巳。孝敬宪皇后忌辰。遣官祭泰陵。
○谕内阁、萨迎阿奏、请将滥刑毙命之巡检革职拏问一摺。热河丰宁县大阁儿巡检马铦、于赌匪李停江一案。滥用刑求。以致受伤毙命。著即革职拏问。交该都统提同全案人证。确切研讯。按律定拟具奏。又另片奏称、该巡检复有擅受旗人陈兰与佟浚争控钱债一案。任性偏断。几至酿成人命等语。著即一并审明。从严惩办。寻奏、查讯李停江。因误睡热炕。致中火毒身死。究系刑伤过重所致。争控钱债一案。系陈兰自扎肚腹。希图抵赖。旋即平复。马铦、除擅受民词轻罪不议外。
应照非法殴打致死律。拟杖一百徒三年。下部议。从之。
大清宣宗效天符运立中体正至文圣武智勇仁慈俭勤孝敏成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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