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限未逾。亦未完缴。又琦善前在河南巡抚任内。应赔上南等厅嘉庆二十四年漫工银一万三千四百余两。又应缴曹考厅补还堤工赔四银五百余两。又应赔兰仪厅漫工银三千九百余两。均已逾限。又应缴嘉庆二十五年仪封上汛漫工银四万六千余两。本年十一月限满。以上各款。为数不多。何以置若罔闻。均未完缴。该员等身任总督总河大员。受恩深重。于此等逾限赔项。自应作速完缴。即未逾限之款。亦应赶办。以清积欠而重国帑。乃任意延宕。疲玩至于此极。
天良何在。试问于心安乎。著即赶紧措缴。毋许耽延。致干咎戾。并著该部查明此等赔项逾限不完应得处分。详晰具奏。此外应赔各员并著工部遂一查明严催。毋任惩宕。
○丙寅。改铸直隶故城县管河县丞兼巡检条记。从总督琦善请也。
○礼部议准、江西巡抚周之琦疏报、采访庐陵县贞节妇女戴彭氏等二百七十四口。宜黄县吴黄氏等一百三十八口。山东巡抚钟祥疏报、滋阳县王伍氏等三百四十二口。请各建总坊旌表。从之。
○丁卯。上诣绮春园问皇太后安。
○孝慎皇后梓宫前月祭。遣官行礼。
○谕内阁、富俊奏、秋审招册斩罪情实人犯。情轻法重一摺。据称河南省秋审册内。李喜行窃拒伤事主身死一案。该犯行窃刘全贞镰刀。并未用强。刘全真瞥见追捕。该犯弃赃逃走。经刘全真追及。将该犯揪住。用拳叠殴。该犯负痛情急。用头向撞。适伤刘全真脐肚倒地。移时殒命。在该犯冀图挣脱。初无致死事主之心。可否改为缓决等语。秋谳大典。大学士九卿会审。原期详慎研求。折衷至当。轻重各得其平。李喜一犯。既因行窃起衅。及事主追捕。
复因该犯撞伤殒命。刑部为执法衙门。例有明条。自应照例定拟。该部拟照窃盗弃赃逃走。被事主追逐拒捕。因而杀人者斩例。拟斩监候。秋后处决。援引定例。实与案情符合。如可宽其一线。朕临时自有权衡。所有李喜一犯。仍著照刑部原议办理。富俊所奏。著毋庸议。
○四川总督鄂山覆奏、遵旨详查杨芳于四月二十八日。统领汉屯官兵前赴峨边。因夷匪藏匿深山腰峒。督令兵勇设法攻破。并节次拏获首逆桑树格等数名。迨移师十二地。夷人率众乞降。杨芳详加开导。所有倡乱夷匪十余名。先行设法羁縻。令其运粮修路。以为招服曲曲鸟等支夷之计。嗣杨芳戡定曲曲鸟后。随时倡乱各夷匪骈诛。至曲曲鸟石圈子等处夷匪。杨芳督兵进攻。歼杀甚多。该夷众始行乞降。杨芳密查滋事夷匪一百二十余人。招抚后将该夷匪等传至大坪军营正法。
其间阻雨阻水。造桥修路。不无少延时日。实非有意濡滞。前后奏报。亦无不实情弊。现在带兵由新建桥前赴越巂之猓猓沟、查办滋事各案。并摉捕大树堡一带逸匪。遵即饬催该提督速筹竣事。至吴杰所奏、除汉奸、清地界、改官制数条。诚为善后要务。统俟筹办善后章程。再行参酌议奏。又杨芳所保各员。查原任彭水县巡检朱维垣、本非四川省官员。既□□二免□宁县知县魏煜等劳绩。较之此次派委供办粮饷。清查夷地户口各员。辛勤究有未逮。容将文武各员。
详加确查。再行核实具奏。报闻。
○礼部议准、河南巡抚杨国桢疏报、采访舞阳县贞节妇女袁氏等四十一口。请建总坊旌表。从之。
○免调赴福建台湾中途撤回贵州兵应缴赏装银。官弁原领俸赏行装、及兵丁借项。分年扣缴。
○给贵州都江、下江、古州、独山、四厅州被。水衙署兵民房屋修费。加赈都江、古州、两厅灾民一月。
大清宣宗效天符运立中体正至文圣武智勇仁慈俭勤孝敏成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三
监修总裁官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体仁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管理户部事务上书房总师傅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随带加五级纪录十八次臣贾桢总裁官经筵讲官吏部尚书镶蓝旗汉军都统管理新营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仓大臣稽察会同四译馆事务加一级随带加六级军功加三级纪录五次臣花沙纳经筵讲官文渊阁提举阁事兵部尚书总管内务府大臣镶白旗满洲都统稽察内七仓大臣管理宗人府银库左翼幼官学宁寿宫圆明园等处精捷营御茶膳房御
药房太医院造办处事务随带加十八级臣阿灵阿副总裁官经筵讲官兵部尚书随带加六级纪录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十三年。癸巳。九月。戊辰朔。礼部议准、贵州巡抚嵩溥疏报、采访铜仁县贞节妇女万杨氏等六口。请建总坊旌表。从之。
○己巳。以奉移孝慎皇后梓宫于田村。行启奠礼。上至观德殿奠酒。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