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谕、常格奏、酌留印房年满书吏一摺。库车印房已满吏即选未入流季天祥、前因军需案内出力。奏准作为已满吏。由部签击。仍按著役日期、扣满五年。再行归部即选。自应遵照办理。该大臣辄请将季天祥再留二年。俟留办期满、抵作九年役满吏。不论双单月归部遇缺即选。显为季天祥得缺地步。微末书吏。不值若是取巧渎请。著不准行。
○两江总督陶澍奏、遵旨严禁小板书籍。得旨、不可奉文了事。务要认真查办。惩一儆百。渐清其源。方为实心任事。勉之。
○以经理灾务周妥。予浙江知县杨绍霆等、加衔升补有差。
○贷安徽天长县帮丁生息银二万两。
○壬午。遣官祭关帝庙。
○命本月十二日至十五日。俱穿常服。不穿蟒袍。十二日、十五日、毋庸推班。
○癸未。太宗文皇帝忌辰。遣官祭昭陵。
○谕内阁、本日据摉检王大臣仁寿等奏、头场摉出误带四书之直隶生员沈景颜、李瑞符、戈镜蟾、周福遐、贾康吉、山东贡生贺澄元、广西监生秦绍谦、安徽贡生程受易等八名。照例逐出。又摉出携带诗文之直隶生员吴思同、朱孔彰、郭先春、石俊庵、李曾、廪生许向辰、山东贡生王之城等七名。当即斥革枷号示众。办理尚属认真。近来士习日坏。前据科道等条奏防弊之法。经朕降旨准行。并谆谆诰诫。几于三令五申。该士子宜如何涤虑洗心。奉公守法。
乃本科乡试。仍有吴思同等携带诗文之事。该士子以身试法。行险儌幸。习为故常。恬不知耻。若令其幸得科名。通籍后夤缘钻剌。更何事不可为。尚望其为朝廷出力耶。从前历科派出摉检王大臣、总以毫无弊窦一奏塞责。可见沽名钓誉。全不实心任事。此次摉检。尚属认真。所以鬼蜮伎俩。纷纷败露。而苟且混入者。仍所难免。三年大比。为士子进身之始。即幸而获选。清夜扪心自问。岂不可耻。本科二三场、仍当严行摉检。如查有怀挟情弊。即一律惩办。
嗣后该士子等、务须恪遵功令。敦品励行。勉为真才实学。毋再存幸获之心。求荣反辱。其摉检王大臣、及都察院堂官派出科道等、总当认真办理。不可日久生懈。视为具文。将此通谕知之。
○甲申。万寿节。遣官祭太庙后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泰东陵。裕陵。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后殡宫。
○遣官祭颢佑宫。东岳庙。城隍庙。
○上诣安佑宫行礼。
○诣绮春园皇太后前行礼。
○御正大光明殿。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员、蒙古王公等、行庆贺礼。
○裁长芦沧州运判、兴国场大使、山东胶菜运判、登宁场、信阳场大使、五缺。移天津运同驻沧州。从盐政钟灵请也。
○准江西安福帮船因风亏缺米一千四百八十余石。分年买补。
○乙酉。太祖高皇帝忌辰。遣官祭福陵。
○上临仪慎亲王永璇第赐奠。
○谕内阁、朕伯仪亲王、老成醇谨、叠蒙恩礼。恪慎自持。数十年如一日。本日朕亲临赐奠。悲惋实深。特申优眷之忱。益笃展亲之典。其子贝勒加郡王职衔绵志、于百日孝满后、著承袭郡王。该衙门不必带领引见。所有应行事宜。著该衙门察例具奏。至殡送之日。著派惠郡王绵愉、代朕前往赐奠。并著送至暂安处、再行赐奠。以示笃念懿亲有加无已之至意。
○喀尔喀亲王车登巴咱尔、以母病请假回苏噜克省视。允之。命俟病痊侍养来京。
○丙戌。谕内阁、杨国桢奏、知县人地未宜、酌请对调一摺。据称中牟县知县黄元柱、年逾六旬。于河工修守事务、不甚相宜。请与嵩县知县秦时中对调。又汤阴县知县黄树烈、年逾六十。才具未能开展。请与宜阳县知县施熙对调。黄元柱等、如果未能称职。即当据实参劾。何得以人地未宜仅予调简。试思简缺亦有刑名钱谷之责。治理虽为较易。岂衰庸之员。所能胜任。况黄元柱任内有经徵未完降俸三案。施熙历俸未满三年。秦时中任内有承缉命案三参处分。
均与调补之例不符。该抚无非见好属员、为此迁就之举。所请均不准行。又前降旨、令各督抚于所属保举数员。各省俱未奏到。自系为慎重遴才起见。该抚首先保奏至十员之多。所保各员内、即有朕所稔知未必堪膺是举者。可见所保亦未尽公允。该抚久任河南。于属员有举无劾。沽名钓誉。全不认真。岂实心任事之道。著通谕各督抚。嗣后于属员内、如有才不称职、年力衰庸。即当据实参劾。不得以人地未宜藉词请调。至所保人员、必实有操守廉洁。才猷卓著。
素为民情爱戴。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