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示惩儆。嗣后满汉章京等办理公事。总当在官言官毋得携回私寓。致干严惩。戴均元、虽曾告知该章京照录口门丈尺。并未令其将图持回。著改为交部议处。托津、卢荫溥、文孚、失于查察。著改为交部察议。直宿章京何增元等、未经详查。率以程同文携回寓所之言。回堂覆奏。亦有不合。何增元、强逢泰、俱著交部察议。
○甲午。上诣寿皇殿行礼。
○谕内阁、江宁织造延隆、系二阿哥侧室福晋之兄。此次来京。有致送二阿哥及奕纬阿哥礼物。不过缎笔墨数件。尚无金玉华靡之物。惟是二阿哥侧室福晋兄弟甚多。延丰系属长兄致送些微礼物尚可。若皆纷纷致送。未免繁琐。延隆人本粗率。其所开礼单、多有不合之处。延丰现放两淮盐政。江宁织造同在一省。亦不相宜。延隆著降为内务府主事。其礼物二分。俱著掷还。嗣后不准致送。
○乙未。万寿节。遣官祭太庙后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泰东陵。裕陵。
○遣官祭孝淑皇后陵寝。
○遣官祭显佑宫。东岳庙。城隍庙。
○上诣奉先殿行礼。
○御太和殿。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员。蒙古王、公、外藩使臣、四川土司等、行庆贺礼。作乐宣表如仪。
○御乾清宫。赐皇后及皇子皇孙宴。
○丙申。上诣大高殿行礼。
○幸圆明园。
○御同乐园。赐皇子皇孙及王以下文武大臣、蒙古王、公、外藩使臣、四川土司等食。至戊戌皆如之。
○命大学士戴均元、户部右侍郎那彦宝、驰往河南查看河工。并命那彦宝留驻马营坝督办大工。
○丁酉。上御正大光明殿。赐皇子皇孙及王以下文武大臣、蒙古王、公、外藩使臣、四川土司等宴。并赏赉有差。
○谕军机大臣等、吴璥等奏武陟大工、现已盘护坝基、估挑上段引河并赶办导沁归黄等工一摺。吴璥等、现在赶筑坝台。大坝工程。已有端绪。惟开挖引河。关系全河大局。必当一律畅顺。若少有高仰之处。壅遏堪虞。据称、兰仪漫口以下河身。淤垫较厚。且有滩与堤平者。虽估计挑费较重。然总须设法挑令宽平。将来启放引河、方能顺流下注。现已谕令那彦宝留驻武陟。与吴璥等会办大工。所有挑挖引河事宜。著即专交李鸿宾前往确勘妥办。将来引河通畅。
是伊之功。如有阻遏。是伊之过。至另摺所奏、豫省南北两岸各漫口、因本年黄水异涨普律平漫。高过堤顶。各缺口均在无工处所。自属实在情形。叶观潮业已革职枷号。仍发伊犁。其摊赔漫工例价银两、于应赔二成外。再加赔一成。著即照所议办理。其余疎防文武各员弁。照例分别参处可也。将此谕令知之。
○以江南江宁城守协副将王占鳌、为徐州镇总兵官。
○戊戌。上御山高水长。赐皇子皇孙及王以下文武大臣、蒙古王、贝勒、额驸、外藩使臣、四川土司等食。
○己亥。皇后千秋节。宫内行礼如仪。停止筵宴、及在外公主福晋命妇行礼。
○庚子。谕内阁、吴璥等奏从前历届大工、均有投效之例、或认办工段、或交纳捐赀、此次武陟大工、请援照成例准令各省投效人员、赴工捐输、交纳豫省藩库、除准分发四省三河外、其连界之山西、陕西、安徽、湖北、浙江等省、并准分发、自道员至佐杂分别授职等语。现在武陟大工需费浩繁。著照所请、准令各省人员投效。其如何按捐输之多寡、分别授职及分发之处。仍著吴璥等、查照上届成例、妥议具奏。
○以兵部尚书戴联奎、署吏部尚书。
○以刑部左侍郎帅承瀛、为顺天武乡试正考官。翰林院侍读学士方振、为副考官。
○辛丑。上诣安佑宫行礼。
○谕内阁、董教增奏、遵查闽省官垫民欠各款、分别办理一摺。福建省额徵钱粮。历年徵收不足者。该州县等回护处分。临时挪垫。辗转交代。现将该省积欠银粮全行豁免。不能再向民闲徵纳。该州县等催徵不力。本有应得处分。第念官非一任。事阅多年。且垫解完公。尚与侵蚀入己者不同。著照该督所请。将垫解未补银一十二万一千七百余两。米一万八千八百余石。按照追赔例限。加严勒追。其存留项内时宪书工价等八款银三万八千九百余两。亦于未经声明民欠各员名下、一律追赔。
至进士牌坊等五款银八万二千九百余两。并驿站银一千九百余两。未经徵完。是否报部有案。著户部查明具奏。再降谕上□日。寻奏称、此项银两。业由州县官将徵存之银、垫解起运。以致存留之项。尚欠在民。该督已请勒追。应一并著落赔补。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