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西梧州协副将萨炳阿、为云南鹤丽镇总兵官。
○予安徽阵亡把总吴大春、祭葬世职。
○甲寅。参赞大臣僧格林沁等奏、轰击连镇贼巢情形。得旨。朕日盼捷音甚切。汝岂不知。此次所奏各情。尚系毫无把握。朕实不解。功罪惟汝自取。朕亦无可再谕矣。又奏、请将已革发遣漕督李湘棻、留营差委。并先缴台费。批。李湘棻、著准其留营差遣。如不得力。即行正法。或仍行发遣。惟不准免罪。亦不准先缴台费。以昭核实。
○乙卯。谕内阁、桂良奏、请饬运代购铜斤、以资鼓铸一摺。直隶现铸大钱。需铜孔急。据查有道光九年分。江苏省代购铜斤二十七万斤。直隶未经领运。著怡良、吉尔杭阿、即行查明此项铜斤。派委妥员。迅附海运解津。其铜价银两。由直隶分年解还。并著酌定运费。先由该省暂垫。此外仍著宽为筹画。以应要需。
○命已革山西太原镇总兵官乌勒欣泰。往连镇军营。交参赞大臣僧格林沁差委。
○丙辰。上诣寿康宫、问皇贵太妃安。
○谕内阁、户部奏、请发宝钞、易换当千当五百大钱等语。此项大钱。或令换钞。或于捐输等项内。分成酌量收回。著户部再行妥议具奏。寻奏。当千当五百大钱。甫经行使。即形壅滞者。以折当过多。私铸益众。利之所在。法难尽除。既停铸以清其源。必收回以防其弊。而尤在收之迅速。使私铸无隙可乘。则不禁自绝。前议以宝钞收回大钱。少则旬日之间。多亦不过一月而止。不致迁延滋弊。捐输之搭收大钱。与大钱换钞。殊途同归。而一速一迟。不无区别。
仍请将宝钞发给钱行经纪。验明局铸大钱。如数收回。以昭便捷。从之。
○又谕、德通奏、保留年满笔帖式一摺。乌什印房笔帖式麟祥、既据该大臣奏称、行走已历多年。且通晓清汉文义。为办事可靠之员。乃本日德通清字谢恩摺内。多有脱漏错误之处。该笔帖式既在印房当差。即有缮写校阅之责。其于清文不悉心讲究。已可概见。麟祥、著仍撤回本城。毋庸留于乌什帮办章京事务。
○命扎鲁特扎萨克贝勒诺尔布林沁、在乾清门行走。
○丁巳。谕内阁、雷以諴奏。土匪聚众焚抢、派员剿扑、捦获首要各犯一摺。扬州府东乡地方。土匪董文澜、李大坤、佴万祥等、藉霸租为由。联络各庄。歛钱聚众。经雷以諴访闻。即传知留营差委之已革扬州府知府张廷瑞、督同文举人李寅清、赴远近村庄妥为劝谕。先后解散者五十余庄。六月二十五日。董文澜等、鸣锣纠众。分起抢掠。当即派委直隶州知州衔陈锡麟、拣选知县任桂、会同张廷瑞、带勇分路进剿。该逆纷纷逃窜。并经琦善、饬令扬州营参将玉德等、带兵会剿。
任桂带勇。追至董文澜所住之官刘庄。剿毙匪犯多名。并将其巢穴房屋焚毁。旋于孙家墩。将董文澜捦获。复追至六甲地方。将李大坤等、住房拆毁。即会同州县营汛。将李大坤、佴万祥、两首犯拏获。并知情同谋之要犯刘长明等、十八名。另股纠抢要犯陈加桐等、七名。先后拏获到营。均于讯明后。就军前正法。东乡各属。现已安靖。此案东乡土匪。聚众肆扰。经琦善等、派委员弁、剿抚兼施。立将首要各犯。悉数捦获。办理尚为妥速。所有在事员弁。
著琦善、雷以諴、择其尤为出力者。酌保数员。以示奖励。各该地方州县营汛各官。虽经失察于前。尚能协缉于后。所有应得处分。均准其宽免。其东乡一带地方。仍著琦善、派委妥员。随时稽查。毋稍疏懈。
○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广东省每遇□山戊不□科考试。州县官所取案首。多系以财行求。琼州府属尤甚。往往于未考之先。即已讲定。多则洋银七八百圆。少则四五百圆不等。甚至自第二名至第十名。非用洋银数十圆。亦不能得。儋州文昌县各文童。每因考试不公。有殴官毁署情事。陋习相沿。任意贿卖。学政所得棚规程仪。由各州县摊派。是以瞻徇情面。将案首全行录取等语。童试为士子进身之阶。似此骫法营私。若不严行参办。何以儆贪吏而挽士风。
著叶名琛、柏贵、严饬各管道府。于所属州县。认真查察。每遇□山戊不□科考试。务当择其文理优长者。置之前列。如有前项积弊。即行据实严参。如学政瞻徇录取。亦即查明参奏。毋稍隐饰。原摺著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吉尔杭阿奏、三次轰坍沪城、大获胜仗一摺。逆匪占踞上海县城。我兵攻围日久。总未能埽穴捦渠。此次三处地雷。同时举发。叠次环攻。虽歼毙贼党一千四百余名。而该逆于城中豫筑土垒。挖掘内壕。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