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谕、僧格林沁等奏、火器等营。前赴广西营员。陆续回京等语火器营委翼长详麟等、经审尚阿等、带往广西。辄以不服水土。先行回京。本有应得之咎。姑念其前在军营打仗。著有微劳。著免其治罪。仍令回各处当差。
○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顺天保定、冀州一带。有著名贼匪、句引沧州山东大夥贼匪。在邻境州县、肆行抢劫。以致文安、任邱、武邑、衡水等县。数月之间。抢案叠出。总因捕役豢贼分赃州县徇庇不究。请旨查办等语。州县设立捕役。原以弭盗安民。直隶各属。附近京畿。尤当力加整顿。若如所奏。盗贼藉捕役为窝巢。捕役以盗贼为利薮。地方官规避处分。徇庇讳饰。尚复成何事体。著顺天府府尹。直隶总督。各派员弁。严密查拏。务使按名弋获。
尽法严惩。并查明各州县。有无消弭情事。据实严参。原摺单著钞给阅看。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寄谕湖广总督程矞采等御史周有簠奏、请饬速调各路兵勇、保护衡郡并扼要堵御一摺。该督现驻衡郡。因宜竭力保护。以固全省。其永州、郴州、所属水陆各路。亦宜分派员弁防堵。并另片奏请于衡州城外。水路安置炮位。陆路添筑堡墙。及附省州县、团练保卫各事宜。均著该督等、体察情形。相机筹办。其所称教匪易老牛。为永宝两郡著名匪徒。党与甚众。尤当设法捕拏。并解散其党。以防内应。至该处绅民团练乡勇。杀贼卫家。原为玩在急务。
惟须查明乡勇来历。勿令贼党溷迹其间。致堕奸计。原摺片均著钞给阅看。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
○庚午。上诣绮春园、问皇贵太妃安。
○谕内阁、此次大考三等之翰林院侍读蔡宗茂、业经降补中允。著仍准记名以道府用。其京察一等加一级。著毋庸随带
○浙江衢州镇总兵官富勒兴阿、覆奏地方情形。得旨。办理尚可。然亦不过照例查验。朕看于行伍无所裨益。汝断不可一奏塞责。俟汝履任日久。于一切情形。朕仍欲查询。先谕汝知。
○辛未。上诣绮春园、问皇贵太妃安。
○谕内阁、西淩阿、盛桂奏、查出家人听许银两、请旨讯办各一摺。此案牛羊群总管等官、许给都统家人徐九、副都统家人张四银两。业经该都统讯有端倪。无难彻底根究。何得率请派员交部。纷纷渎奏。著仍交西淩阿、盛桂、会同提集人证。秉公研讯确情。按律定拟具奏。毋得稍有不实不尽。其未经取供之左翼副总管扎克都尔、著一并调传归案质讯。
○壬申。上诣绮春园、问皇贵太妃安。
○御勤政殿听政。
○谕内阁、庆锡奏、行宫库房、毡毯被火烧损。请将办理迟延乖谬。致酿命案之弁兵等、解部审办一摺。隆福寺六品千总李国泰、著即革退。并业经革退之委署千总李超、兵丁尹八十儿、恩溁、赵连升、常胜喜成安李伶、周溁、周幅、周汶玉、幼丁王得、均著解交刑部、严行讯究。并幼丁周富、因可自戕。身死之处。研讯明确。按律定拟具奏。庆锡、及盘山总管富升、均著先行交部议处。
○又谕、刑部奏、审明贩运铜斤人犯、尚无影射情弊、请饬钱法堂、另议煎铜章程一摺。现当铜斤短绌之时。若将此项铅燥、官为煎练。于局铸不无裨益。著户工两部钱法堂、体察情形。嗣后铅燥。应如可官为煎炼之处。妥议章程。奏明办理。
○谕军机大臣等、台涌奏、驰往荆州等处、择要设防一摺。粤西逆匪窜扰湖南边界。前据程矞采、奏报道州失守之后。尚未据续报贼匪情形。湖北与湖南连境。前已谕令龚裕、随时与台涌会商。妥为布置。兹据该将军奏称、即日驰往荆州所属石首监利、两县。将所带满营官兵一千六十余员名。择要设防。所有该处各紧要隘口。即责成该将军、严密防守。毋得稍有疏虞。所称派兵作为水探。豫防江陵、公安、交界处所。并酌量抽调满汉官兵等情。均著照所议办理。
仍随时知照督抚提镇。一体妥筹。勿致顾此失彼。并剀谕居民。断勿惊惶迁徙。于抚绥弹压之中。尤当示以镇静。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
○直隶宣化镇总兵官赵毓桂、奏报回任日期得旨。时时振作。勉力为之。不可自甘暴弃。
○以已革吏部尚书文庆、光禄寺卿许乃普、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癸酉。孝恭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
○上诣绮春园、问皇贵太妃安。
○谕内阁、程矞采奏参、弃城失守文武各员。并查明道州被陷情形。前任湖南提督余万清、经程矞采、派令带兵防守道州。乃于逆匪窜入境内。辄先弃城而逃。又复捏词支饰。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