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驻藏副都统纪山、为兵部右侍郎。
○辛巳。户部议覆、两淮盐政准泰奏称。淮属场灶被水。盐价腾贵。请于原定成本外。每引再酌给成本银三钱等语。查运楚淮盐价值。从前酌定。于贱价外定有贵价。原以备荒歉之岁。成本不敷。俾商人行运无误。况于成本外。酌给余息。是该商获利已多。无论丰歉。皆可办理宽余。何得又请增加。应将该盐政所请毋庸议。得旨。今年江南水灾。非常时可比。著照该盐政所请。以明年四月为限。后不可为例。
○又议准、云南灾抚张允随疏称。安宁、禄丰、嵩明、等三州县。雍正十年分。报垦民屯田地、一十四顷四十八亩有奇。实系从前捏报。题请开除。从之。
○壬午。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诣大高殿行礼。
○上还宫。
○宁古塔将军鄂弥达奏、臣自接任后。闻宁古塔属之绥芬、乌苏里以外。雅兰西楞、暨南海岛屿地方。偷挖人参。与剌字人犯。十数年间。已聚数千人。从前尚渔猎鹿鱼。摘食榛子过冬。至春夏间偷挖人参。潜至宁古塔、吉林、等处发卖。今则与宁古塔、吉林、奸商结夥。每岁由宁古塔、珲春、等处。运致米粮。协济伊等。伊等亦渐次开垦地亩。将参抵换各物。渐立微产。查南海、并雅兰西楞地方。与朝鲜相近。而南北俱系赫哲、费雅喀、鄂伦春等野地。
不可不查明驱逐。此项匪众。赖宁古塔珲春、等处协济米谷。今惟出派官兵。于要隘断其济运。不久自然解散。若隐匿既久。立有产业。或该处产参稀少。必至于朝鲜等处滋事。办理益难为力。臣初询及宁古塔等处大员。据称不过一二百人。续询因公来省之珲春协领朱兰太。亦称只百余人。臣即饬令访查。嗣据禀称、访有千余人。因相隔较远。不知确数。此事于地方大有关系。若差人前往。伊等必畏罪抗拒。因于本年四月内。出派旧满洲那尔布、温德尔亨、二人。
于臣养廉内、给与银三百两。置买布烟马牛等货。扮商贩前往。将伊等栖止地方。人数路径。逐一详查。俟那尔布等禀覆时。再将如何逐散之处。另行奏闻。此案非仅派官兵数人。即可拏获完结。谨将臣现在办理情形。奏请训示。得旨。此奏殊属非是。将军乃通省统率之员。如遇此等事件。必须亲往查办。若以二人为可信。属员反不足信。将何以服众。汝当以防其滋事为念。切勿轻忽。
○癸未。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
○是日起。上以孟冬享太庙。斋戒三日。
○甲申。谕前据晏斯盛、白钟山、奏称黄河由江南石林黄村二口浸溢。贯注微山南阳等湖。所有滕县、鱼台、峄县、金乡、济宁、临清卫、等六州县卫。村庄田亩庐舍。多有淹浸。朕即降旨。令白钟山前往堵筑。又据高斌、完颜伟、奏称、八月二十七日。黄河汛水陡长。石林口减水过多。沛县城池被淹。现在竭力运料集夫。无分昼夜。紧赶进埽儧筑。臣等坐守该工。约计十月可以完竣等语。但查上年六月。巡漕御史都隆额、即奏称石林黄村一带黄河。大势北趋。
二口洩水之处。俱被冲刷深阔。竟与黄河平接。沛县城郭。形如釜底。甚为可危。倘旁流渐熟。正流渐阻。始则为患民田。久必有妨漕运。经工部议令于本年汛水未至之先。将原筑土坝。修补坚实平整。如遇盛涨。有汕刷沟漕。即行填补。本年三月。又经侍郎周学健奏称、二口虽筑有土坝。然河水汹涌。土坝单薄。倘桃汛再由此进水。则铜沛又被淹没。民将何堪。是石林、黄村、二口之急宜堵御。自都隆额陈奏以来。已经一载有余。该总河等、即应严饬厅汛各员。
星夜相机修守。以为先事豫防之计。乃并不竭力董筑。以致滕沛等县、田亩庐墓被冲。小民流移迁徙。虽今年河水异涨。不比寻常。但果能先事绸缪。当不至如此之甚。完颜伟、已具摺引咎。现交部察议。此时正值三冬水涸。务必上紧料理。倘不能如期堵筑。将来或至夺溜阻运。定将完颜伟等从重治罪。该部即遵谕行。
○户部议准、山东巡抚晏斯盛奏称、登莱等府。不通河道。洋面水势最险。东省船只。从无一至彼者。若令江省放舟、逾越大洋。至莱载谷。复航海至苏。挽运抵淮。不独风涛汹涌。抑且挽运迢遥。且今岁莱属被水。民食恐有不敷。未便以该处粮石。复行拨运。查东省临清、德州、二处。现在存贮本年奉旨截留江西漕米十万石。该地俱属河滨。船只甚便。若由运河顺流而下。十余日间、即可抵淮。运费复省。其利便之处。较外洋不啻百倍。从之。
○云南巡抚张允随疏报、乾隆六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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