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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导航地图-第86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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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收成必减。请缓徵新旧钱粮秋成后再行徵收。得旨、知道了。有旨谕部。  
○工部议准、直隶总督高斌疏请修理独石口城垣。并挑筑河坝。各工估需银七万七千四百九十余两从之。  
○丙辰。谕曰。刑部尚书刘吴龙患病溘逝朕心深为轸恻。著散秩大臣一员带领侍卫十员。往奠茶酒。伊平日居官廉谨。家道清贫。著发内帑银五百两。为丧事之用。  
○丁已。上御勤政殿听政。  
○谕军机大臣等广东巡抚王安国、参奏开采铜矿、那移仓谷、虚悬帑项一案。部议系何员给发。令该督核拟题覆。又围基堤工、辗转迁就、靡费帑金一案。部议将帑金作何著落赔补。令该督妥议具题。是承办之鄂弥达等、俟覆到之日。尚应查议。著落赔补。乃王安国既经查明参奏。何难分别核拟。自去年至今。历时已久。尚未覆到。其中必有情节。或受人嘱托。或代鄂弥达等开脱。抑或因案情确凿。虽有意照拂。不能为之周旋。碍难题覆。故作延缓之计。
可寄信庆复、令其逐一详查明确。据实奏闻。寻奏、查铜矿一事。系前督臣鄂弥达、马尔泰、题准动项垫给。马尔泰任内接办发银。因办理不妥。以致官商视为畏途。经王安国奏请停止。臣以事因督抚迁延所致。请将各厂支过银两。即于原给发之督抚名下追赔。又围基工程一事。先据鄂弥达奏用条石层砌。嗣因工钜费繁。减省迁就。改用石块是以与原奏不符。未经据实陈奏。咎实难辞。自应分别查参著落。王安国原奏时。未分晰细查今委司道等官亲勘。
往覆定议。稽延时日。实未受人嘱托。代鄂弥达等开脱得旨、所奏俱悉。
○户部议准、调任闽浙总督兼理浙江巡抚宗室德沛疏请、添建乐清县仓廒。从之  
○又议准、署云南总督张允随遵旨奏请、嗣后民夷垦种田地。如系山头、地角坡侧、旱坝、尚无砂石夹杂。在三亩以上者。俟垦有成效。照旱田例。十年之后。以下则升科。若系砂石硗确。不成片段。及瘠薄已甚。不能灌溉者。俱长免升科。至水滨河尾。尚可挑培成田。在二亩以上者。照水田例。六年之后。以下则升科。如零星地土。低洼处所。渰涸不常。难必有收者。仍长免升科。仍令该地方官、给照开挖。以杜争占。从之。  
○刑部等部会题、参革浙江巡抚卢焯等、营私受贿各款一案。据调任闽浙总督宗室德沛、钦差副都统汪扎尔疏称、臣等逐一讯明。分别按拟。除卢焯事后受财。求索借贷等。轻罪不议外。应如所题。卢焯、杨景震、俱依不枉法赃律。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吕守曾、亦应照律拟绞。已缢死。无庸议。但伊身任监司。婪赃逾贯。原系应拟死罪之犯。自不得援照身死勿徵之条宽免。仍著落嫡属勒追入官。得旨、卢焯、杨景震、俱依拟应绞。著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
○以刑部左侍郎张照、为刑部尚书。起革任工部尚书赵宏恩、为刑部侍郎。  
○旌表守正被戕之贵州普定县民薛纪妻陈氏。  
○戊午。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军机大臣等。朕览陈宏谋所奏、米粮价值清单。乃系本年二月分者。今已四五月矣。始奏二月粮价。太觉迟缓。可传旨训饬之。  
○户部议准、山西巡抚喀尔吉善疏请、晋省之生俊人等。捐纳监生。按照应捐银数。如有愿捐米、豆、麦、三色者。依春秋时估折中价值。合算收捐。愿交谷者听便。仍照乾隆三年。题定捐数收。从之。  
○又议准、左都御史管广东巡抚王安国疏请、将该省锡矿。于原奏开采一二处外。再开一二处。并将广、韶、肇、三府。勘有产锡山场。即令采试。以备将来惠属各县、锡山采遍之后。另移旺处开采。从之。  
○以正黄旗汉军参领王承宗、为正红旗汉军副都统。  
○以故一等子三济札布子、策凌多尔济、袭爵。  
○免湖广协剿城绥苗猺病故官兵豫借银两。  
○是月。署直隶马兰镇总兵官副都统布兰泰奏陵寝东西两面。蓟州、遵化州、所属之黄花山、桃木岭、孟家圈、耻辖、古强、蚕椽三峪、及平山寨、鲇鱼关等处。附近风水。现咨督臣、转饬地方官。晓谕各村庄旗民。毋令犯禁。再黄崖关属之低头鞍、黄土梁边空二处。并黄花山营属之欢喜岭、奔牛山、前面均虞私越。现亦于营汛防兵内各彻六名。前往防守。并以黄花山为风水要厄。酌添额外外委一名。往来游巡。得旨、知道了。因时制宜。以为整饬之计则可。
所虑者汝多事耳。
○调任两江总督那苏图、以奉谕训饬。奏陈身肩钜任。存噢咻之心于中。而示镇静之意于外。得旨、此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