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可宽之理。而刑部强引杀妨仆非死罪三人律、拟以发黑龙江。夫擅杀奴仆三人、而止于发遣。此条原律。已属未协。目今若有其事。朕亦断不肯仅依律发遣而已也。况福海之于常德。名分既已不同。而凶恶至于此极。比拟此例。更为不伦。此案若出于平常之人。刑部必不如此办理。祇以福海系大学士福敏之孙。任意从宽。颠倒错乱。虽三尺童子。亦知其非也。来保受朕深恩。倚任匪轻。而此案则有心瞻徇。不揆情理。实为朕意料所不及。至此案虽系来保为政。
而同堂诸人。随声附和。并不救正。是诚何心。且此本不早具奏、特迟至封印之日、本章最多之际。意谓轻罪案件。易于略过。便可完结。谓之无心。其谁信之。来保并满汉堂官。俱著交部严加议处。
○又谕、朕闻绥远城归化城两处将军大臣等。凡办理旗民交涉事件。每与文官拘执地界。互相猜拟。以致掣肘。案悬经年未结。即如土默特一处。自乾隆二年至今。未结之案。有六十余件。其余扎萨克、察哈尔、各蒙古等、人命盗案。未结者尚多伊等俱系简用封疆大臣。责任甚重。自应和衷共济。现在案件稽延废弛。皆由伊等平素不和所致。著传谕申饬。嗣后务须虚心商办。勿得仍前迟延。至伊等身为大臣。乃与巡查官员宴会演剧。均干例禁。又闻都统玛尼。
曾取属下蒙古女子为妾。且有配与家人者。尤属非是。著一并传谕申饬。
○又谕、将军鄂弥达、参劾办理参务之捐纳州同吴崇文、缮汉摺具奏、鄂弥达系满洲驻防将军。遇有应奏事件。理应缮写清摺。即用汉摺。亦应满汉合璧具奏、尔等将此寄谕鄂弥达知之。
○户部等部议准、署云南总督云南巡抚张允随奏称、省城临安二局。鼓铸所用倭铅。向在曲靖府属之卑浙、块泽、二厂收买。嗣因外省铅价日贱。变价之铅。久不销售。存厂铅足供二局二年之用。经臣题明封闭。今二局共添炉十五座。又开东川局二十座。应用之铅。已属加倍。存厂运局。不敷所需。请将卑浙、块泽、二厂。仍行开采。所获铅觔。按例抽课。余铅收买供铸。又东川府属之者海地方亦产铅矿。距东局尤近。现今开采。如能旺盛。另疏具题。
请即将卑浙、块泽、二厂。仍旧开采从之。
○又议准、直隶总督孙嘉淦疏称、张家口等处。添设官兵。罗文峪、喜峰口、古北口、新设官兵。每年应需米石。请循旧例。折中定价在于司道库贮银内动拨。交遵化州、密云县、领回给发。冷口关新添官兵。迁安县额徵屯米。不敷支放。请于建昌城内、建仓廒。设斗级。贮米支给。并请豫买一年。以备歉收。从之。
○礼部议准、江南道御史周礼荣条奏闱务。一、至公堂监试御史。内帘监试御史。向各随带笔帖式二员。经部议至公堂监倧御史所带笔帖式。并无委派之事。定例停止。而内帘监试御史、仍随带笔帖式入闱。应一并停止。一、会试五经卷。广东、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五省。定为中卷。而顺天乡试。广东一省。独归南皿。不入中卷。应与会试画一。从之。
○兵部议覆、浙江提督裴鉽奏、请定武员干预民事之处分。应如所请。嗣后兵丁有户婚田土之事、与民结讼者。一面回明该管营员。一面赴有司呈告。听候审断。该营将备。概不许收兵丁呈词。加看移送。倘有违犯照擅受民词例议处。又奏浙省水师。用头号水艍船。二号赶缯船。三号双篷<?舟古>船。四号快哨船。船身俱大。浅途汊港。势不能到。宁波各县。有钓船一种。船身四丈。面梁六尺五寸。一橹两桨。不论风之顺逆。驾驶如飞。臣前任定海。
率同官员捐备十一只。稽察巡查。甚为便利。请于水师各标营额设战船外酌派钓船二只。亦应如所请。从之。
○又议准、贵州总督张广泗疏请、贵州苗疆。安设屯军。添置古州、台拱、清江、八寨、丹江、凯里、黄平、各卫千总。并应建衙署从之。
○工部议覆、湖北布政使严瑞龙奏称、工程核减银两。例于文到日立追。惟承办各员。多有升迁事故。请定年限处分。应如所请。嗣后凡应核减银两。照依杂项钱粮之例。计限著追。如限满不完。将承追官、初参、降俸二级。戴罪督催完纳。复参、罚俸一年。如承办之员。遇有升迁事故。于任所原籍催追限满不行完缴者。亦令该督抚等查参议处。从之。
○琉球国中山王尚敬、使陪臣翁鸿业、蔡其栋、表贡乾隆五年方物。得旨。览王奏进贡方物。具见悃忱知道了。该部知道。又表谢赐御书扁额。报闻。
○以漕运总督常安、为浙江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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