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因糊口无计。动辄聚众妄行。尤有关系。王安国系朕所特简。以左都御史管巡抚之人。伊自期许。亦以封疆为任。乃因马尔泰丁忧。庆复尚未到任。督抚印务。皆系王安国职掌。既不能担荷经理。又不据实奏闻。殊不副朕之委任。著伊明白回奏、寻据王安国覆奏、拨运闽谷。潮民阻挠罢市情形。及办理潮郡歉收之处。已经题奏、一摺。得旨。知道了。以后有关民瘼之事。切不可轻视也。
○护送夷使凉州将军乌赫图奏、准噶尔使人齐默特等、于四月初一日到东科尔。原议五月进藏。因与商人贸易。讲价不定。托言炎暑。改期七月。今于七月二十日、齐默特等忽复来言。我等本拟此月起程。近闻西藏地气早寒。又携来驼只。俱不堪用。难以前进。拟贸易事毕。即欲还部。既经和好。熬茶之事。不论何年。俱可前进。臣等按准噶尔生性奸诡。前后言词反覆。明系希图贸易昂价。要请增给马驼。应否仍令赴藏。或听其还部。得旨。前因噶尔丹策零尊崇黄教。
奏请为其父赴藏熬茶。施行善事。朕特加恩允其所请。赏给牲畜口粮。派大臣官兵照看。今伊使臣因贸易价值不定。不欲进藏。即求还部。贸易之事。当听商人自便。讵可官为派勒。今伊等不遂所欲。便欲言归。或其来时。噶尔丹策零本嘱令如此。或系伊等私意。若出噶尔丹策零之意。则亦系一无信行之流。朕甚鄙之。伊等去后。倘再请进藏。亦断难允行。若噶尔丹策零并未出此。伊等自立主张。任意妄行。更属诡谲。嗣后再来。亦断不遣往西藏。伊等果能担承。
即听其还。朕为内外共主。既经降旨。断无改悔之理。著将此旨给发乌赫图。晓谕伊等。若伊等知愧。仍照原议办理。若必欲还部。亦竟听之可也。寻据乌赫图覆奏、臣等于八月十八日、将准噶尔使臣齐默特等唤至。恭照谕旨传谕毕。伊等默然良久。旋称我等来时。噶尔丹策零并未知此指授。我等不能进藏缘由。前已禀过。臣等观其情形。理屈词穷。万难置辩。但其人贪心无厌。所望不遂。仍欲回巢。得旨。朕所隐谕旨甚明。伊等如欲回去。尔等即将朕所降谕旨、再行晓谕伊等。
护送至哈密。交与李绳武等。尔等即可回也。
○是日。驻跸喀拉河屯。
○丁酉。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祭先师孔子。遣和亲王弘昼行礼。
○户部遵旨议奏、热河米价平减。除壬戌年不敷兵米七千余石应采买外。再动司库银。照数多备一二年之需。得旨。黄廷桂系就近大员。著会同孙嘉淦办理。余依议。
○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奏、晋省各属。共应积贮谷三百四万石。除原贮一百五十五万石外。余谷于捐监案内补足。今开捐多年。而收谷有限。填补无期。莫若并事采买。易见充盈。请动公项银、分属买补。其谷价尚贵等府州。暂行缓买。大同府、应买谷四万石。平阳府、朔平府、各应买谷三万石。宁武府、泽州府、蒲州府、平定州、解州、绛州、各应买谷二万石。忻州、代州、各应买谷一万石。吉州、隰州、各应买谷五千石。归化、绥远、二城。除应买料谷。
另案议办外。应各买豆一万石。大同、朔平、二府。应各买豆五千石。通共买谷二十五万石。豆三万石。得旨允行。下部知之。
○是日。驻跸喀拉河屯。
○戊戌。祭大社。大稷。遣履亲王允祹恭代行礼。
○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府尹蒋炳、为监临官。内阁学士刘藻、为正考官。工部右侍郎许希孔、为副考官。谕曰。许希孔现充顺天主考。工部汉堂官办事无人。朕回京之前。著大学士陈世倌暂行兼管。
○仓场侍郎塞尔赫等奏、延烧富新仓通字等廒、请将该监督议处。得旨。塞尔赫、吕耀曾、虽在通州。仓廒等事。乃其专责。此皆伊等平日不知约束。漫不经心所致。乃参奏属员。全不自认其罪。甚属无耻除将伊等交部议处外。其所奏亏所米石、并重建仓廒之费。若该监督等不能赔补。俱著伊二人赔补。该部知道。
○是日。驻跸小营。
○己亥。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户部议准、原任浙江巡抚卢焯奏陈、社仓捐谷奖励之法。请于前例稍为变通。士民捐谷至十石以上者。州县给花红。鼓乐导送。三十石以上。州县给扁。五十石以上。详报知府给扁。八十石以上。详报巡道给扁。一百石以上。详报布政使给扁。一百五十石以上。详请督抚二院给扁。年久乐输多至三四百石者。照例题请。给八品顶带荣身。如捐至千石以上。又系有职之员。奏闻。分别职衔大小。酌量议叙。捐输杂粮。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