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柔寡断而致败者、恒有之。从未有振纲肃纪。生杀予夺。大权不移。而致败者也。朕自幼读书。研究义理。至今朱子全书。未尝释手。所谓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者。朕时时体验。实践躬行。凡用人行政、发号施令之际。实皆本于忧勤。出以乾惕。自信公政无私。不稍偏倚。可以对天地。可以告天下臣民。谅六年以来。在廷诸臣。无有不共知共见者。试问政治之因革失宜者何事。官僚之举错失当者何人乎。易曰、元者善之长也。书云、御众以宽。
朕即位之初。原降谕旨。本欲减去烦苛。与众休息。所望诸臣凛遵法纪。以成朕之宽大。若因此而即于废弛放纵。是诸臣迫朕以不得不严之势。非朕之本意也。夫栽培倾覆。惟人自取。或宽或严。总归一是。成心不可有。定见不可无。朕岂中无主宰。忽然而宽。忽然而严者乎。盖因物付物。惟正斯中。以人治人。期改而止。若有意从宽。必且流为市恩姑息、而失宽之正。则所谓宽者即严之因。而所谓严者即宽之害。是则有意从宽。尚且不可矣。而况有意于严乎。
无如大小诸臣。私心揣度。务为观望。朕于事之当宽者宽之。而议事条陈。遂相率而趋于宽之一路。朕于事之当严者严之。而议事条陈。遂相率而趋于严之一路。究之伊等居心。并不以国事为重。以为善于迎合。即可以希冀升迁。保全禄位。此等陋习。不但小臣如此。即大臣亦或不免。九卿中往往自为身家之计。而公尔忘私。国尔忘家者。不可多得。诸臣底里。何一不在朕洞鉴之中。伊等清夜扪心。果能无愧乎。嗣后当各自警省。痛加悛改。矢公忠之心。
去观望之习。以副朕之厚望焉。
○又谕、浙江巡抚卢焯。已经解任。其巡抚印务。著总督德沛兼理。德沛前请陛见。且不必来京。俟卢焯之案查审具奏到日、朕再降谕旨。
○户部议准、湖南巡抚许容奏称、乾隆五年、顽苗滋事。城步、绥宁、二县。间有抛荒践踏田亩。请免徵条饷银、五十一两有奇。米、三十九石有奇。从之。
○工部议准、左都御史管广东巡抚王安国奏称、南海县围基。坐矮二十丈。冲刷二十余丈。四会县围基。坍卸四处。共六十八丈。关民田庐。应令各该道员亲赴确勘。急为酌量修补。从之。
○豁免江苏苏州、松江、等府属各县、经役首报侵蚀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十二年。未完漕项米、三万六千七百五十六石有奇。麦、三千六百七十五石有奇。
○添建浙江象山协左营守备衙署。
○甲子。和亲王弘昼等奏、宝泉局匠人周宏焻、控告炉头李宗魁、扣克行贿一案。应将应许财物之郎中洪文澜、革职杖徒。炉头李宗魁、革役枷责。刘宗武等、革役杖惩。失察家人犯赃之员外郎丽柱、交部议处。侍郎留保、梁诗正、周学健、原任侍郎归宣光、监督丁廷让、俱交部查议。得旨。依议。从前此案承审时。刑部堂官意在刻求。户部堂官意在开脱。均非此案之实情。夫偏于开脱。其弊在于疎纵。尚不过失。出。偏于刻求。则监督三人。皆将陷于重辟。
其所关甚人。朕是以另派王大臣等秉公研汛。期科平允。诚慎之也。在部臣平日办事。尚不至轻重失宜如此。因此案先于事前。已各存意见。遂狃于一偏而不自知。倘他事亦皆类此。朕岂能悉派王大臣审理。不独王大臣数人。日不暇给。亦岂为政之体乎。彼时两部审供。因未曾定案。是以不将诸臣加以处分。至两部再审时。讷亲未曾入署。而以为全属子虚者。海望也。在伊有意宽纵。固属不公。然尚系自出主见。不肯扶同。如陈德华、梁诗正、周学健、则并无主见。
漫无可否矣。可见实心任事者之难其人。而虚公明决之训。尤不可不时加之意也。可传谕旨申饬之。
○户部议准、署广西巡抚杨锡绂奏称、粤西地处极边。山多田少。嗣后开垦田亩。如地属平原。田成片段。系上则中则。水田一亩以上。旱田三亩以上。照例升科。一亩三亩以下。永免升科。下则田地、及桑麻花米等地。更属瘠薄。民间开垦、水田五亩以上。旱田十亩以上。照例升科。五亩十亩以下。永免升科。升科后水冲沙压者。仍与豁除。如有豪强争夺。藉垦占熟。掘毁坟茔。侵碍桥梁道路者。照例治罪。从之。
○又会同九卿议覆、河南按察使沈起元奏称、北方沃野千里。一望平原。更无沟洫。一经大雨。行潦横流。田禾以伤。请北方治田。一如东南之法。每亩三畎。周于四围。阡陌之界。随田广狭。于小沟外开大沟。近川注川。近河注河。用地无多。为力极易。水有所洩亦所归。应如所请。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