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汝必不能屋漏不愧矣。  

○河东河道总督白钟山奏、河兵原为修防工程而设。捕獾乃保工要务。今于额设河兵内。改捕獾兵二名。令专司捕獾。获獾照旧给赏。报闻。  

○川陕总督尹继善奏、起程会勘日期。得旨。查赈之事。卿自能秉公办理。无少瞻徇。至元展成解任会审之案。尤愿卿少存成见。秉公办理也。  

○又奏报、三省禾苗雨泽情形。得旨。欣慰览之。其被灾之处。虽属偏灾。彼被灾之人。无偏全之分也。所当加意赈恤之。毋致失所也。  

○又奏覆、将元展成款迹严查题参一摺。得旨。所见甚属可嘉。勉力为之。  

○陕西巡抚张楷奏、钦奉圣训。时刻警心。谨凛遵奉。悉心访查。务期吏肃民安。得旨。兹新任亦应如是办理者也。  

○安西提督永常等奏、洮赖川拏获脱出回子二名。一捏杂儿、系叶尔根人。一拜木喇特、系哈萨克人。皆。在为奴受苦。思沐天朝厚恩。相伴而来。所有讯取供词。缮摺奏闻。得旨。知道了。目今往藏熬茶之人。又称不得贸易。欲中路而回。此事虽在未定。彼若执意欲返。亦无留彼之理。当听其归耳。若至哈密。汝等当以失信大义责之。约束出境。毋令生事。不必似来时之款待。而彼出境之后。更宜小心防守。须过今冬再请旨可也。仍将夷使情形。备细奏闻。  

○马兰口总兵副都统布兰泰奏、恭纂全志。以重陵寝。以昭尊崇。请旨进呈。得旨。知道了。然亦只可藏之汝衙门而已。  

○四川巡抚硕色奏、蜀省都江、新金、江安、通济、等堰。并淘挖城河各工程。俱系按年估用公项修筑。而都江以上之石牛等堰工程。系崇庆州与灌县之民照亩捐派。每岁修淘。约共需银六百八十余两。贫富不同。难免拮据。请一并估支公项。得旨。著照所请行。  

○左都御史署两广总督管广东巡抚王安国奏、广西迁江县聚匪谋逆。准提督谭行义咨称、已拨兵前往剿擒。又据迁江县报、拏获逆党殴起通。来宾县报、拏获黄老二、石法总。等。得旨。知道了。驻劄虽远。不过奏报稍迟耳。至督令缉获正犯。毋致捏名并案之弊。则督臣之专责也。  

○又奏、上林县拏获逆匪李彩。志供即系迁江县为首之李五、一摺。得旨。知道了。外省多有捏名之弊。殊不足取信于朕也。  

○又奏报、永安、归善、二县。被水赈恤情形。得旨。粤东今岁实属歉收。所有被灾之民。加意抚恤之。  

○广东提督保祝奏、永安、归善、二县。被水情形。得旨。此奏甚是。知道了。地方官设有料理不妥。百姓不得守惠之处。据实奏闻。  

○广东潮州镇总兵武绳谟奏、嘉应州棍徒拦阻采籴情形。得旨。所奏俱悉。庞屿办理或有徇庇不妥之处。据实奏闻。  

○署广西巡抚杨锡绂、提督谭行义、奏、兴业县拏获奸匪谭焕禹等。以挖窖妖言。煽惑愚民。潜谋不轨。并供出首犯李国章。兹于北流县地方。将李国章拏获到案。讯供即系李梅。得旨。所奏俱悉。但外省颇有此捏名并案之弊。在寻常盗犯。尚然不可。况此等为逆之人。一有漏网。必致蔓延。汝等宜详查也。  

○又奏、擒剿逆党罗天与情形。旋即拏获逆首李彩、及逆党韦贵凤等。现在分遣弁兵。搜捕党羽。得旨。若果如所奏办理。则亦可称妥协。但外省捏名讳实之弊多。须痛改之。  

○又奏、粤西捐输社谷。听民自为经理。不涉官役之手。士民乐输。一县中有积谷至千石以上者。乾隆四年分。通省共捐输谷二万二千余石。乾隆五年分。通省又捐谷六千余石。或已建仓收贮。或存适中公所。或交与仓长。或暂寄县仓。俱已验明。委系实数。得旨。如此悉心妥办。要之以久。庶可为未雨之绸缪也。  

○贵州总督张广泗、提督王无党、奏报、擒获首犯吴老四即戴老四。并续彻官兵日期。得旨。言虽如此。但党羽全获。根株净尽。未可易道也。勉之慎之。  

○又遵旨议奏、妥酌黔省情形。共计可裁马步兵四千六百余名。马可改步兵三百九十余名。千把外委可裁五十余员。岁省俸饷马乾银八万七千余两。节省米一万六千七百余石。得旨。所奏俱悉。应具题候议者也。  

○贵州提督韩勋奏、办理军务全竣再行酌彻官兵。得旨。所奏俱悉。但据三省奏报、石金元之擒获。或东或西。逆犯眷属。或多或少。看来亦未必的系石金元耳。汝等外省此病不除。所以苗疆屡多事故也。将此旨令张广泗看。  

○又奏报、擒获首犯戴老四。并粤西迁江案内、渠魁就缚情形。得旨。知道了。虽云首犯已擒。尤不可生怠忽之念也。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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