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03-别史

72-清实录乾隆朝实录---第689页

>○奉皇太后居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诣安佑宫行礼。  
○幸圆明园。  
○礼部奏、据闽省咨将朝鲜国飘风难民文隆章等二十名。委员伴送至京。除金赤一名、在途病故外。应令朝鲜通事一名。将文隆章等十九名、伴送至朝鲜国交界地方。转交该国收领。所用车辆、护送官兵、沿途口粮食物。照例拨给。从之。  
○工部议准、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称、江都三汊河。乃瓜、仪、二河门。漕盐船只必由之要津。瓜河地势低下。淮水入仪河之分数少。入瓜河之分数多。是以淮水分流入仪河之溜缓。不能刷深河道。以致日渐淤垫。请将瓜河旧口门。筑坝堵闭。于洋子桥营房迤下。另挑越河。以减淮水直入瓜河之分数。则仪河可以分流刷淤。并将瓜洲广惠闸之旧越河堵闭。另于闸下开越河一道。使闸越二河。水势均平。溜行安顺。既缓淮水直下入江之势。于运道更为便利。又镇江运河口门。临江旧炮台一带埽工。上年九月内。被风潮坍卸。江河连接。南岸搜盐厅一带。筑做苇柴防风。暂抵风浪。请改建砖工。从之。  
○以内阁侍读学士兆惠、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以右通政彭树葵、为太仆寺卿。  
○以右通政彭启丰、为部察院左佥都御史。  
○甲申。上御勤政殿听政。  
○谕曰。朱定元从前历任俱有声名。在河南布政使任内。亦能称职。是以擢用山东巡抚。畀以封疆重寄。比来观其所办之事。近于软弱。不似从前。现在徐德裕一案。徇庇属员。部议降调。实属应得之处分。朕特施恩。从宽留任。伊当感激奋勉。倍加淬厉。以图后效。若仍不改因循之习。朕恩不可屡邀也。  
○召浙江宁绍台道王坦、赴部引见。  
○乙酉。谕曰。德尔敏、汪漋、所办江南水利工程。大局俱已告竣。不过一二处因水大尚未完工。德尔敏、汪漋、俱著回京。伊二人经手钱粮。令其报销。所有未完工程。交与督抚会同总河。著委道员相机办理。  
○实授署江苏巡抚陈大受、为江苏巡抚。署安徽巡抚张楷、为安徽巡抚。  
○丙戌。大学士遵旨议覆、钦差户部右侍郎周学健奏称、曲阜县知县孔毓琚、通揭衍圣公孔广棨各款一摺。查定例、官员被参后。仍将上司列款首告者。将所告之处不准。仍交刑部治罪。所有左都御史杭奕禄奏请、将孔广棨交与侍郎周学健察审之处。毋庸议。但孔毓琚揭孔广棨、充补执事等官。题补四氏学教授。及私设启事官名目。违例营私。各款。未必尽出无因。请严加训饬。俾请书砥行。动遵礼法。凡有题补。屏绝夤缘。所有空衔劄付。遵例停止。从之。  
○命大学士陈世倌、尚书韩光基、总管盛安、监刻世宗宪皇帝圣德神功碑文。  
○丁亥。谕军机大臣等。朕闻谢济世将伊所注经书。刊刻传播。多系自逞臆见。肆底程朱。甚属狂妄。从来读书学道之人。贵乎躬行实践。不在语言文字之间。辨别异同。况古人著述既多。岂无一二可指摘之处。以后人而议论前人。无论所见未必即当。即去当矣。试问于己之身心、有何益哉。况我圣祖将朱子升配十哲之列。最为尊崇。天下士子。莫不奉为准绳。而谢济世辈倡为异说。互相标榜。恐无知之人。为其所惑。殊非一道同风之义。且足为人心学术之害。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但此事甚有关系。亦不可置之不问也。尔等可寄信与湖广总督孙嘉淦。伊到任后。将谢济世所注经书中、有显与程朱违悖抵牾。或标榜他人之处。令其查明具奏、即行销毁。毋得存留。  
○又谕、朕闻得德沛托理学之名。而待人行事。多用权术。且重赏寄耳目之人。以为所访事件自然的确。而不知仍为所欺。似此、则于地方诸务。恐不能有实际。策楞既在同城。知之必悉。如行事果不足服人。而于政事致有妨碍之处。著据实密奏、亦不必因朕此旨。过于吹求。  
○又谕、那苏图与安宁。乃翁婿至亲。奏请回避。伊二人皆朕所深知。谅无瞻徇私情之处。不必回避。  
○以刑部侍郎刘统勋、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起革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觉罗石麟、为镶蓝旗汉军副都统。  
○议叙广西宜山县剿擒土蛮之汉土文武各官。头等军功融怀营参将杨刚等四十九员。随带军功纪录二次。二等军功署思恩营守备高麟等十四员。随带军功纪录一次。三等军功河池州吏目柯楫等十员。将效力之处注册。  
○戊子。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上还宫。  
○都察院议奏、监察御史观音保、参奏赫庆等徇庇属员一案。查赫庆等并无徇庇之处。应毋庸议。得旨。此本内、观音保参奏赫庆、吴士功、徇庇指挥郭从仪一案。若所参果实。则赫庆等自应议处。所参若虚。则观音保亦应处分。今既议称赫庆等毫无徇庇。而概以毋庸议归结。甚属糊涂。况科道等摭拾细故。互相参劾。此风亦不可长。著另议具奏。  
○户部议准。原任江苏巡抚徐士林疏称、宝苏局铸出青钱。除给工料外。岁得饷钱七万一千五百余串。合算成本。每银一两。该钱八百九十六文零。从乾隆六年秋季为始。于兵饷银每两内。以青钱八十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