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03-别史

72-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导航地图-第641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会同详议具奏、再行定议。至杭奕禄奏、请哈密增驻蒙古兵一千。为守卡用。查前者副都统旺扎勒。侍郎玉保。俱曾奏请。未经议行。杭奕禄此奏、亦无庸议。再平郡王奏、北路驻防兵。可减不可彻。阿克敦所奏、亦大略相同。应俟额驸策凌等奏到后。一并酌议具奏、从之。  
○吏部议、湖广总督班第参奏、湖北巡抚崔纪。违例纵私各案、查崔纪、滥准崔乃镛擅动存公银两。被参后。复代赔亏缺。种种徇庇。应降三级调用。又委按察司经历、署理州县印务。应罚俸一年。又密谕各府、令民间暂食私盐。尤为骫法溺职。应照例革职。得旨。崔纪袒护崔乃镛一案。著照部议降三级调用。至令民间暂食私盐一案。虽悖谬实甚。但事尚未行。遽议革职。未免过重。此案著免其革职。再降五级调用。余依议。  
○兵部议覆、贵州总督张广泗奏、难荫卫千总一项。例应赴部推补。但黔省距京甚远。微员艰于资斧。以致徒有虚衔。终于废弃。请嗣后此项人员。有情愿告降。改补营员者。即以把总补用。应如所请。从之。  
○又议覆、广西按察使唐绥祖奏、各省解来粤西安插军犯。俱系原籍指定地方。有免死减等盗犯六七名。俱开载一处。使凶徒类聚。难保不再生事端。查发遣军犯。会典久有成例。但恐各省于一案内军犯数名。统指一处安插。亦未可定。应令各该督抚务照会典开载地方。均匀酌派。毋得俱发一处。从之。  
○以翰林院侍读学士黄孙懋、充日讲起居注官。  
○免浙江仁和、海宁、二县。修筑海塘。挑废民田地荡无徵额赋。  
○浙江巡抚卢焯疏报。安吉、定海、西安、江山、常山、等五州县。乾隆四年分。开垦额外田地二十二顷九十二亩有奇。  
○贵州总督张广泗疏报。平越、大定、二府。并修文县。乾隆四年分。开垦荒地二顷有奇。  
○丁丑。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命绥远城将军伊勒慎来京。以正蓝旗满洲都统补熙、为绥远城将军。  
○给浙江仁和、海宁、二县。修筑塘工。拆迁民房。挑废田地。价银五万五千二百七十七两有奇。  
○戊寅。孝懿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  
○赏给操演兵丁饭银。并关领帐房。谕、八旗兵丁。赴卢沟桥操演枪炮。定例三年一次。于九月内举行。兵丁人等。虽预领有本月分钱粮。但家间养赡。与在桥日费。不能兼顾。未免拮据。今届操演之期。朕心轸念。著照训练营旧例。赏给一月饭银。以示优恤。再应用帐房。亦著照训练营之例。赴工部关领。俾营制齐一。以肃观瞻。仍交该管官。于完操之日、查明缴部。嗣后三年一次。赴桥操演。俱著照此例行。  
○己卯。兵部等部议准。河南巡抚雅尔图奏、伏牛诸山。袤延八百余里。地广人杂。最易藏奸。原设巡检四员。不足以资弹压。查山内在嵩县所属之孙家店一处。当鲁山、南召、内乡、卢氏、等县之中。为商民往来要路。请将嵩县城内守备一员。即带存城之兵。移驻孙家店。另于河北镇标左右营内。抽拨把总一员。带兵二十名。驻劄县城。归该守备管辖。河南府通判专司捕务。请移驻孙家店。协同守备巡查。汝州所属之杨家楼。为伊阳、汝州、交界入山总路。
请将汝州州同、移驻杨家楼。陕州所属卢氏县之朱阳关。亦系要区。请将陕州州判移驻朱阳关。浙川县之荆紫关。路通湖广、山、陕。实为扼要。请抽拨南阳镇标右营守备一员。带兵四十名。驻劄关口。原设之外委把总彻回。至山中岔径要路。凡六七处。请令南北两镇。量拨汛兵巡防。所需衙署营房。估计动项建造。从之。
○刑部等衙门议准、河南按察使沈起元奏、向例州县界内。路死命案。勒限一年缉凶。限满无获。查参议处。自雍正四年。九卿覆准、浙江按察使董永芠条奏、路死不明之案。先扣限三月。查明仇盗。如不能查出。即行题参。查命案。是仇是盗。必缉获凶犯。始可研究。断不能凭空悬拟。请仍照从前定例扣限查参。所有文武官员。于三月限内、查明仇盗之处。均行停止。从之。  
○旌表守正捐躯之江苏震泽县民孙鹤干妻、陈氏。  
○庚辰。谕大学士等、白嵘来京引见。朕看来人似明白。或尚能办事。是以命往陕西。交与尹继善酌量以道府试用。但伊所到之处。屡被参奏、并言其不甚安静。或伊为人小有才具。不称道府之任。或有与伊不合之人诋毁之。尔等俟尹继善奏事之便。传朕谕旨。令其留心试看一二年后。秉公具奏、  
○辛巳。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