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九月。己巳朔。上诣永慕寺行礼。  

○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谕、据河南巡抚雅尔图奏称、豫省地土。原有水田旱田二项。而现在旱田之中。可改水田者尚多。祗以旱田赋轻。水田赋重。一经改种。必须题请加赋。小民既费工本。又增粮额。是以因循观望等语。朕思水田收获。倍于旱田。若可改种。则易瘠土而为沃壤。于民间自有裨益。至加增科则。为数无几。且此系现在输粮之田亩。非新垦隐匿者可比。嗣后有情愿将旱田改作水田者。悉从其便。钱粮仍照原定科则徵收。免其呈报有司、改则加赋。但各州县地形不同。土性迥别。其不便改种者。地方官不得勉强抑勒。以致功难成而事滋扰。可传谕雅尔图。令其妥协办理。以副朕体恤闾阎之至意。  

○又谕、此次随往校尉。赏给一月钱粮。  

○兵部议覆、江西南昌镇总兵李君贤奏、江西省城。旧存大炮。共一百二十三位。请于十月中旬。运往城东刘家洲地方。每位施放五六回。定其堪用与否。外属十一营。防城炮位。亦应酌量冲僻多寡。俱令修整演放等语。应如所请。从之。  

○河南巡抚雅尔图奏、豫省现届秋成。杂粮较多。捐监一事。请不论米麦谷石。及各种杂粮。概准交收。得旨。如所请行。该部知道。  

○庚午。平郡王福彭。以父已革郡王讷尔苏。患病垂危。具摺恳免禁锢。并陈设有不幸。恳准以王爵衣冠饰终。得旨、如所请行。事出之时。照王爵办理。  

○署福州将军策楞参奏、福州左翼副都统陈世璠。居心贪鄙。品行卑污。实属有玷官箴。得旨、这所参陈世璠。著解任。该督严审究拟具奏、  

○辛未。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遣官祭历代帝王庙。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户部议、正白旗汉军副都统石勇奏、该旗都统佟时茂。副都统马元熙。将户下家人蔡荣耀、朦混挑送銮仪卫、补放治仪正。殊属溺职。除佟时茂已另案革职。应将马元熙照例革职。其参佐领等。分别降调。蔡荣耀应革职。作为开户家奴。得旨。依议。马元熙著革职。  

○又议覆、署广东巡抚王謩奏、□(王□曼)□山、文昌、两县。现徵屯米二千一百三十五石零。向系加一收耗。该县等未经分晰开报。致前任督抚照通省之例。以一六计算。多加耗米一百二十八石零。实属错误。请照旧加一徵收。免滋民累等语。应如所请。从之。  

○工部议准、直隶总督孙嘉淦奏、琉璃河石道。系车马往来通衢。石块多有损坏。应速修整。所需工料银。在地粮项下动支。从之。  

○又议准、调任山东巡抚硕色奏、东省河道。自山头店、至军张闸、清沙泊。河身淤塞。应行挑深。堤埝残缺。应行修整。并圈筑月堤。至军张闸、应改为滚水石坝。俾河水正流。由坝滚入支脉沟。以达宽阔梢。支派沟两岸土埝。旧仅盈尺。应各筑大堤一道。下截河道。自湾头至淄河门。尤须分疏支流。以缓水势。乐安县境内。有福民河一道。应加挑深广。又有苍头沟一道。应开通。两岸堤埝。均应培筑。南岸自邱家屋子起。至万儿庄。并宜修筑堤工。又于新开河头。估建石闸一座。春夏闭闸灌溉。伏秋启闸畅流。以上各工。估需工料银五万三千九百四十余两。请动项兴修。从之。  

○又议准、闽浙总督宗室德沛奏、乍浦满洲水师营圈城。赖以区别兵民。从前建设时。以竹篱为障。年久朽烂。请改筑砖城。即动项兴建。从之。  

○壬申。大学士等议覆、直隶总督孙嘉淦等奏、永定河漫溢为患。从前建筑石坝草坝。皆失于高。不能过水。今查金门闸石坝之上。约数十丈。系河流顶冲之所。于此处开一土坝。则全河之水。顷刻即入金门闸之引河。可以顺流畅达。将来汛水涨发。散入田野。民收肥腴之利。经流归漕。安行故道。并无溃决之忧。请乘目下水涸流细之时。于九月初七日兴工。将引河挑浚。十六日开堤放水。以为渐复故道之计。至金门闸之引河。有东西二股。请于分流之处。将东口筑高数尺。平日专走西股。若遇异涨。兼入东股。可资消减等语。均应如所请。再该督奏称、此案原系与尚书公讷亲会奏、请于放水之时。仍令讷亲前来。公同商办。可否允其所请。候旨遵行。得旨。依议速行。讷亲不必前往。其两次建坝。皆失于高。乃顾琮与河员。不能奉行尽善之咎。著该督查参。  

○予故礼部尚书觉罗苏库。祭葬如例。  

○免湖北三帮因风漂没漕米。一千一百六十一石二斗有奇。  

○癸酉。上奉皇太后自南苑还圆明园、皇太后御长春仙馆。  

○调兵部尚书杨超曾、为吏部尚书。仍署两江总督。刑部尚书史贻直、为兵部尚书。工部尚书韩光基、为刑部尚书。以左都御史陈世倌、为工部尚书。  

○甲戌。上诣长春仙馆、问皇太后安。  

○乙亥。大学士等议覆。管理理藩院事务怡亲王弘晓条奏应行事宜。一、请修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