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村庄。被水淹潦。秫秸歉收昂贵。议定每束暂给银一分。丰收之岁。不以为例。今岁固安一带。田禾丰收。似应六厘一束采办。但各工附近村庄。远近不一。丰歉各殊。恐难一律。应请按照时价。自六厘至七厘不等。酌量道路远近。据实分晰。造册开报。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壬申。上诣太庙。恭进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太宗文皇帝。孝端文皇后。孝庄文皇后。世祖章皇帝。孝惠章皇后。孝康章皇后。圣祖仁皇帝。孝诚仁皇后。孝昭仁皇后。孝懿仁皇后。孝恭仁皇后。重造玉册。改镌玉宝。世宗宪皇帝。孝敬宪皇后。新制玉册、玉宝。于太庙。是日。工部豫于太庙街门内奉祠署恭进册宝处所。设彩棚。陈玉册。玉宝。于案。礼部堂官。奏请皇帝御礼服。诣案前。恭阅册宝。上香行礼。王公大臣等。恭奉册宝。奉安于太庙中殿。
上行礼如仪。
○癸酉。孝敬宪皇后忌辰。遣官祭泰陵。
○户部议覆、云南巡抚张允随疏称。滇省办运京铜。应需铜本银。题请拨发未到。请于库存浙江协滇铜本银内。借用二十五万两。俟部拨到日。照数还项。应如所请。从之。
○又议覆、河东盐政定柱。据额引全完商人范天锡。等。请于乾隆四年余引十万道之外。添给余引十万道。接济民食。应如所请。从之。
○是月。户部尚书海望。奏酌定万年吉地事。得旨。此摺并图。暂行收贮。俟朕明春往泰陵去时。左近再行亲看。其董各庄之地。俟朕行木兰围去时。顺便再看。
○直隶河道总督顾琮奏。南运河估建月堤。开镶放淤。化险为平。本年水势异涨。堤岸得保无虞。俱赖放淤之益。请将经理淤工之原任州判王宏道。朱光锳。一体从优议叙。得旨。著照所请行。该部知道。
○直隶宣化等处副将署总兵官李质粹奏请。令镇标三营兵丁。随时射猎。得旨。绿旗兵丁。非同旗下。射猎演武。恐属无益之举。此奏不必行。
○两江总督那苏图奏。请将降谕旨。蠲免徐、凤、等府州所属内之被水州县。本年应徵漕粮。其被水州县内不成灾区图。应徵本年地丁银两。统缓至明年麦熟后起徵。得旨。知道了。有旨谕部。将成灾地方之漕粮缓徵。其被水州县内、不成灾之区图。应徵地丁银两。亦缓至明年麦熟矣。
○又奏。江省入秋以来。各属得雨沾足。除淮、海、徐、凤、颍、泗、所属。被水成灾外。收成约七八九十分不等。并将现在米粮价值开单进呈。得旨。览奏朕怀稍慰。但秋成之后。而米豆之价反增。其故何耶。
○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九月初五日。黄水已落五尺九寸。湖水已落三尺九寸。查旧年此际。水势方长。今初届寒露。水落迅速。亟应将清口重层草坝。上紧收束。以蓄湖水。豫防明年复有黄强清弱之虞。得旨。所奏俱悉。旧岁原属异常之事。若每年如彼。则河工难矣。
○又奏。江南徐州府属被水歉收。办理秸料。可否照河南秸料。每束官价九厘、加银五厘之例。得旨。豫省原因灾重而有此特恩。岂可率援以为例乎。
○江苏巡抚张渠奏。遵旨办理僧道。使之日渐减少。现在将事件词涉僧道。而又犯清规者。追其度牒。勒令还俗。总期寓沙汰于无形之中。得旨。如此办理甚是。若办得妥。数年后即有光景矣。
○又奏。苏、松、常、镇、太、粮储道姚孔炳。办漕五载。军民相安。洵为下江各道内出色之员。得旨。朕看此人。亦如汝所言。但好道员而已。非藩臬村<??也>。
○又奏。科臣王丕烈条奏。本省之官。不得延请本省之人为幕宾。遵行在案。臣上年自苏赴楚时。延请长洲县监生顾敷。入幕。可保必无在外招摇之事。今调任江苏。自与定例不符。但可信者一时难得。请将顾敷暂留幕中。得旨。此在汝则可耳。然亦须时时留心。毋堕彼术中也。
○管理苏州织造海保奏。请解任进京。伺候阙廷。得旨。此奏出于何心。朕甚不解。
○安徽巡抚孙国玺奏。芜关距皖四百里。凤关距皖六百里。每遣一役。每行一文。往返动辄经旬半月之人。一应弊端。止凭所报单册稽查。难云无弊。虽有安徽、庐凤、两道。就近查察。均有分巡地方之责。势难兼顾。似应耑差监督。就近管理。得旨。此事权照旧例行。俟二三年后。汝再题奏。
○闽浙总督郝玉麟奏。洋船户黄万兴、禀缴吕宋国判事书一封。内开去秋敝邑甲板抵厦。一应杂费。概从宽免。我国王报效未能。近因贵治民人名张清。有赶缯船一只。船户陈五胜。于丁巳年载木料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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