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等四所。改归知府管辖。四川雷波卫、黄螂所、改归叙州府管辖。凡督催督缉稽察催徵交代等项。悉照知府与州县之例。议叙议处。至卫备与厅员。仍照旧定仪注行。从之。
○以原任河南布政使徐士林为江苏布政使。
○庚辰。上阅殿试进呈卷。召读卷诸臣入。谕曰。今次尔等所取之卷。无浮泛之习。所拟第一。甚为允当。所拟第五。拔置第二。第六拔置第三。第二置第五。第三置第四。余俱依汝等所拟。因命大学士徐本拆视第一名。庄有恭、广东人。上喜曰。广东僻远之省。竟出状元耶。吏部尚书甘汝来奏曰。前朝曾有数人。本朝从未曾有。上曰。九卿京堂内。并无广东人。今得状元。颇为可喜。寻按名拆毕。诸臣捧卷退出。
○谕、据闽浙总督郝玉麟、浙江巡抚卢焯、奏称。浙省温州府属之永嘉、乐清、瑞安、平阳、四县。暨温州卫。台州府属之临海、黄岩、二县。暨台州卫。于乾隆二年。曾被水灾。已荷恩施。多方赈恤。闾阎均沾实惠。惟是勘不成灾之处。有缓徵钱粮。扣至三年岁底。尚未完纳者。永嘉则有银八百九十八两。米一千石。瑞安则有银一千三百三十七两。米四百八十石。平阳则有银九百九十九两。米九百二十六名。黄岩则有银五百七十七两。米二百七十九石。
以上共银三千八百一十一两。共米二千六百八十五石。兹当开徵之期。例应带徵完项。查各该县三年分未完钱粮尚多。又有四年分应徵新粮。若将二年分未完之银米。一并催令全完。小民未免艰难。可否宽至四五两年。分年带徵等语。著照该督抚所请。将此四县二年未完之银米。宽至四五两年。分年带徵。以纾民力。该部即遵谕行。
○翰林院五经博士曾衍橚病故。以其子曾兴烈袭职。
○旌表守正捐躯之福建长泰县民王补妻、洪氏。
○辛巳。上御太和殿传胪。赐一甲庄有恭、涂逢震、秦勇均、三人。进士及第。二甲陆秩等九十人。进士出身。三甲杨任仁等二百三十五人。同进士出身。
○壬午。上御乾清门听政。
○工部等部议准。河南山东河道总督白钟山奏。东省蜀山、马场、等湖。为潴水济运要区。查蜀山湖东面。马场湖北面。向未筑有圈堤。奉部俟水涸兴修。但地洼积水。若俟水消估筑。未免稽迟。今择水深处。略加开拓。绕湾避水。于地势稍高岸。补筑新堤。与旧堤相接。庶汇流济运。至蜀山湖。临河一面。东临大湖。西临运河。日被汕刷。在在卑薄。乾隆元年。加帮八百六十余丈。尚有八百九十丈零。亟应兴修。查蜀山湖、自颜珠、马家坑、新堤头、至胡家沟。
堤工一千二百六十七丈。内建涵洞二座。胡家沟至苏吴桥。圈堤一千二百四十二丈。内建涵洞三座。临河一面。自嘉祥县汛大长沟北头起。至汶上县汛孙村交界。增堤一千七百三十余丈。又马场湖济宁州汛。自田宗智庄堤头起。至火头湾。北运堤堤工。二千五百七十九丈。内建涵洞四座。汶上县汛东堤。防风三段。计三百七十丈。济宁州汛东堤。防风三段。计三百八十丈。汶上、嘉祥、二汛西堤。防风一千三百五十五丈。通估土石柴工银、一万九千八百十四两零。
请于司库地丁银支给。再查蜀山、马场、两湖圈堤。均坐济宁州汛。虽系水淹低田。有报垦湖荒。有祖传民业。应饬令该州按册查粮。按粮丈地。报垦计亩豁免。契买照数发价。从之。
○以正黄旗蒙古副都统绰尔多。为镶红旗蒙古都统。
○免长芦兴国、富国、丰财、芦台、越支、石碑、海丰、严镇、八场。青县、沧州、盐山、南皮、庆云、东光、六州县。乾隆二年。被灾灶地。未完停徵银、一千四百九十五两有奇。
○奉天府府尹吴应枚疏报。承德、辽阳、海城、盖平、复州、宁海、开原、铁岭、八州县。乾隆三年分。开恳荒地、八千四百五十九亩有奇。
○癸未。上诣大高殿行礼。
○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幸圆明园。
○谕、朕御极以来。仰体皇考诚求保赤。视民如伤之至意。广咨博访。庶几民瘼得以上闻。至于水旱灾荒。尤关百姓之身命。更属朕心之所急欲闻知。而速为经理补救者。是以数年中颁发谕旨。不可胜数。务令督抚藩臬等。飞章陈奏。不许稽迟。亦不许以重为轻。丝毫粉饰。倘或隐匿不陈。或言之不尽。朕从他处访闻。必将该督抚等。加以严谴。盖年岁丰歉。本有不齐之数。惟遇灾而惧。尽人事以挽之。自然感召天和。转祸为福。若稍存讳灾之心。上下相蒙。
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是以孜孜不怠。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