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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导航地图-第29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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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诣皇太后宫问安。  
○己卯。上御乾清门听政。  
○免云南军丁银。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前因各省军屯额粮过重。密谕各省督抚确查。今据尹继善奏称滇省军丁一项。从前未曾摊入地亩。原议俟查有欺隐军屯田地。陆续抵补。每丁自二钱八分、至六钱二分、不等。共应纳银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两。内除自雍正四年、至十一年。抵去银三千余两外。尚有应徵丁银一万二千二百七十余两。历年惟按册载老丁名字徵收。或已无寸土、而追比无休。或已绝后嗣、而波及同伍等语。滇省军丁一项。从前既未曾摊入地亩。
而现在完纳丁银之人。又系无田之户。边地屯民。未免输纳维艰。深可悯恤。著将应徵军丁银一万二千二百七十余两。自乾隆三年为始。概予豁免。俾无业屯民。永释苦累。该督抚等。即通行晓谕。务使均沾实惠。以副朕加惠边氓之至意。
○总理事务王大臣。九卿会议、大学士鄂尔泰等奏称、查永定河水性水势。俱非黄河可比。署河臣顾琮、请仿照黄河修筑遥堤之议。万不可行。今就现在之河形。顺南下之水性。拟于半截河堤北。改挖新河。即以北堤为南堤。沿之东下。恐潮汐迎荡。水缓停淤。应作洩潮埝数段。潮长、从缺口散流。潮落、从缺口收入。即河水出漕、亦如之。则沙停埝外。水归河中。不致淤垫。其挖河之土。自六道口以上。尽至北岸。坚筑坦坡大堤。至入六道口内。则以七分接筑南岸堤。
以三分作北岸洩潮埝。如此则河淀攸分。下口无阻。而后于上游河身、自半截河以上、逐段挑挖。务俾深通。再于南北两岸、分建滚水石坝四座。各开引河一道。一、于北岸张客水口建坝二十丈。即以所冲水道为引河。东会于凤河。于高各庄、截引凉水河、以为恒流。东南各建一闸。蓄凉水河之水。常注凤河。一、于南岸寺台建坝十二丈。以民间洩水旧渠。入小清河者、为引河。一、于南岸金门闸建坝八十丈。以浑河故道接牤牛河者、为引河。一、于南岸郭家务建坝四十丈。
即以旧河身为引河。四坝四引河。头绪虽纷。脉络交贯。合清隔浊。条理自明。纵遇异涨。或仍不免盈溢。而力分势杀。补救无难。其引河所挖之土。俱于两岸作拉沙坝。坝口之上、俱作石柱板桥。以便防汛人等、往来行走。并请于工竣后。饬令河员、分认工段。专其责成。汛过之后。查有淤垫处所。立即报勘。随时挑挖。毋致浅阻。倘有贻误。照疎防例议处。均应如所奏。交署河臣顾琮等。遵照办理。得旨。依议速行。
○又议大学士鄂尔泰等奏、查南运河全纳漳流。今年汛水异涨。沧州青县。赖有减水坝。得以分消。惟静海地居下游。坍岸颓堤。所在皆是。县北之独流地方。尤为工程最险之处。下逮杨柳青一带。运淀通连。南岸残堤如缕。倘有疎失。且恐殃及天津。应请于独流东岸。建滚水坝。开引河一道。注之中塘洼。坝面宽二十丈。引河称是。挖河之土。距两岸各十丈。筑为坦坡。大堤及洼而止。坝脊高下。以沧州捷地坝为准。其坝口石柱板桥。以哨马营坝为式。
此坝一成。则正流济运而外。余波异涨。悉滚而出之。不惟静海河道。全无羡溢之虞。即天津之三汊口。亦半减争流之势。应如所奏。交署河臣顾琮等、遵照办理。从之。
○户部议覆、署陕西巡抚崔纪疏报、安塞、保安、安定、等三县。被雹成灾。动支仓谷赈济。并请照例分别缓徵。从之。  
○兵部等部议覆、广西巡抚杨超曾疏请、新改镇安协、所辖之归顺、奉议、二州。分为左营汛地。镇安府小镇安、分为右营汛地。镇安府城、应添拨外委一员。兵四十九名。奉议州、应添拨经制把总一员。兵十名。均应如所请。从之。  
○工部等部、议准江南河道总督高斌等疏称、江南砀山县、黄河南岸、毛城铺减水坝。为南工第一紧要关键。该督将毛城铺上游各工。会同河东总督白钟山、题请先行修筑。应如所请。交该督等、动支库项兴修。其徐州府属、王家山、请添设通判一员。并请将原设铜、萧砀黄河南岸河营守备。改为丰、萧砀、河营守备。与新设通判。协同修守。原设铜、丰、砀、黄河北岸河营守备。改为铜山河营守备。与徐属同知。协同修守。以专责成。均应如所请。从之。
○庚辰。谕礼部、修理陵寝工程告竣。朕已降旨于十月初四日起程、亲往展谒。所有一切祭祀典礼。著敬谨详议具奏。  
○又谕。陵寝风水以内地方。原不修理道路。今年恭谒泰陵时。道路曾经修理。于例不合。嗣后风水以内地方。仍照旧例。道路不必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