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属恭顺。并无可疑。著哈达哈等传谕德善等。仍遵前旨。前往哈萨克。并将布颜图从前所供。果否实情。审明具奏。
○以故奉恩将军昂阿图子经宁、袭爵。
○豁除广东丰顺县原兴坑铁炉一座额银。
○己卯。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还宫。
○谕军机大臣等、前因北路进兵。令丹津在哨探队行走。今已暂行停止。丹津在军前无事。著遣回游牧。令其休息。伊游牧距军营甚近。有事即可调遣。喀喇巴图鲁阿玉锡。今年自军营回来。未得休息。亦著遣回游牧。俟有遣用时。再行降旨。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河内县民李建功妻陈氏。
○庚辰。上御乾清门听政。
○谕、军营文报。关系紧要。须特派大员督率稽查。方无玩误。直隶著派永宁。山西著派富尼汉。陕西著派武忱。甘肃著派明德。各于所辖境地。沿途往来督察。如有稽延。惟伊等是问。
○谕军机大臣等、定长奏请拣发人员一摺。内称知府悬缺、委用乏人。请敕部拣发等语。各省距京路远。或以差委需人。奏请拣发。不过同知以下等官。至于知府。遇有缺出。经该部请旨。朕俱亲加酌用。从无拣发之理。定长何得违例奏请。已于摺内批示。著将此旨通行传谕各省督抚知之。
○又谕、据玉保奏、伊犁逃出喀尔喀马甲诺哈图、所禀伊犁情形。班第尚在。亦未可定。策楞至伊犁加意访获。即传旨晓谕。伊虽一时懵懵。为贼所欺。但向来颇著劳绩。令其来京。尚有问伊现在情形之处。再萨喇勒若在。仍令为右副将军。领兵擒拏阿逆。其右副将军印。现在扎拉丰阿掌管。萨喇勒著以将军衔进兵。至逃出之喀尔喀马甲诺哈图、著赏银二十两。留于伊犁效力行走。嗣后有似此者。均照此例赏给。著传谕策楞等知之。
○又谕、前自伊犁脱出人等。虽称萨喇勒、被锡克锡尔格擒获。但非亲见。适据策楞奏到。诺海奇齐克等告称、并未见送往伊犁。则萨喇勒果否被擒。尚无实据。但伊与将军等、同在伊犁办事。而惟伊脱逃。或自觉无颜与策楞相见。潜身远避。亦未可定。策楞进兵后。加意咨访。寻获时、即传旨晓谕。伊系受恩深重之人。虽以脱逃负罪。然能带兵擒获阿逆。即可自盖前愆。已有旨令其仍掌定边右副将军印。一同进兵。惟宜益加奋勉。效力赎罪。俟寻获时。
策楞即速行奏闻。
○又谕、前虑阿逆逃窜。或投入回人部落。因派纳噶察往阿克苏城等处传旨擒拏。今据诺海奇齐克等告称、阿逆尚在博罗塔拉地方居住。著纳噶察前至巴里坤侦探。如阿逆未往伊犁。而策楞已剿灭阿巴噶斯、哈丹、游牧。由彼处直进伊犁。堵截叛贼投回之路。则纳噶察不必前往回部。即往策楞处协同办事。其侍卫哈清阿、默德库、听候策楞调遣。官长保将彼处情形详悉问明。回京陈奏。若策楞虽已剿灭阿巴噶斯等。尚候噶勒藏多尔济等、未入伊犁。而阿睦尔撒纳、已经往据。
纳噶察等应仍往回部。遵照前旨办理。
○又谕、现在调拨陕、甘、山西、各镇、协、标、营马匹。陆续解赴军营。所有营伍驿站原设额马。关系紧要。未便日久悬缺。自应及时设法购补足数。近据方观承等奏称、各营摘缺之马。速为购补。其已补若干。未经奏明。著传谕该督、抚、将军、提、镇、等。将所属营驿。先后摘缺马匹。已经陆续购补若干。即速查明。自行具奏。嗣后并著每月奏闻一次。
○军机大臣等奏、理藩院尚书纳延泰、询问达瓦齐。据达瓦齐禀称、我系俘囚。蒙恩不加诛。捐糜顶踵。不足报效。闻阿睦尔撒纳逃窜。恨不能身擒。拟寄信杜尔伯特台吉伯什阿噶什、库本诺雅特台吉诺尔布等。令协力擒献等语。求臣等代奏。报闻。
○以故云南楚雄县土县丞杨世勋子天泽、袭职。
○豁除安徽怀远县雍正八、九、十一年、捏报开垦田地六十一顷四十五亩有奇额赋。
○辛巳。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向来满洲名氏。惟取清话之与汉字对音者。书写汉字。不得依附汉姓。故意牵混。从前屡次晓谕。上年因蒙古有以甘珠露命名者。复经降旨训饬。并谕吏兵二部。旗员中凡有似此者。令悉行改正。乃今日兵部进呈本内。有喀尔吉善题调都司之何督一员。朕初意其为汉人。及阅该员履历。则系镶黄旗满洲人。伊既系满洲出身。或和或赫。何字不可书写。乃必牵混汉姓。此种陋习。断不可长。著再通行晓谕。嗣后倘有仍前混写者。必当重惩其罪。和督著送部引见。
○命编修朱佩莲、以原衔充日讲起居注官。
○旌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