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穷乏者度日无资。况伊等所得之俸。均出国帑。并非该王所赐。所罚俸银。又不由部坐扣。不过剥取以为自奉之计耳。殊属卑鄙。嗣后王府护卫官员内。如有过失。轻则惩责。重则革退。不得罚俸。将此通行晓谕各王知之。
○又谕、镶黄旗奏请旗人所典房产、俱令过契上税一摺。内有请将私行典卖房产地亩入官之语。甚属非是。朕临御以来。每念旗人生计维艰。拨出官地一万余顷。作为公产。又将典卖于民地亩赎出。亦作为公产。无非欲有裨于旗人生计之意。此项赎出地亩内。或有不肖之徒。复行典卖于民者。官又为之办出。仍作公产。今伊等私用白契典卖房产。若令入官。非惟不副朕惠爱旗人之意。且令不肖之徒。得以藉口。谓朕借端将房产入官矣。况入官之例。原为已身获罪。
或有亏公项者而设。若私行典买房产、未经税契、非此可比。即欲惩治。亦不过不准复归本主。作为公田济众而已。请入官可乎。朕所赏旗人万余顷地。即此入官之地也。此项尚且赏回。私行典卖之房产。该旗奏请入官。甚属错误。将此通谕知之。
○广西巡抚李锡秦疏报、乾隆十七年分。归顺、迁江、二州县。垦过水旱田、地、共一十二顷六十三亩有奇。
○命翰林院侍讲学士金甡、提督安徽学政。
○壬午。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还宫。
○调安西提督王进泰、为甘肃提督。广西提督豆斌、为安西提督。浙江提督史宏蕴、为广西提督。甘肃提督武进升、为浙江提督。
○是日起。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斋戒三日。
○癸未。谕军机大臣等、豆斌已降旨调任安西提督。安西边陲重地。现在一切防范筹备事宜。更关紧要。豆斌甫经调任。于该处情形。多有未悉。可详悉询问永常、王进泰、务当处处留心。妥协办理。再伊前任广东提督时。曾有人奏伊雅慕清客。终日烧香作画。恐有偷安逸乐。有妨军政。已于陛见时、面加训诲。著再行传谕豆斌。令其实力奋勉。整顿营伍地方。不得仍蹈故习。以致有负委任。
○甲申。上诣南郊斋宫斋宿。
○谕军机大臣等、今岁朕巡幸吉林。副都统达色、奏请接驾。现在准噶尔台吉车凌等来降。防秋最为紧要。恐军营须调黑龙江兵。即于索伦中派出一千名。达色带领前往。著寄信令伊照前岁所降谕旨。于文到二三日。即酌量起程。不可丝毫洩漏。不必前来接朕。
○以二等侍卫富僧阿、为成都副都统。
○调浙江衢州镇总兵官高琦、为四川川北镇总兵官。以海澄公黄仕简、为浙江衢州镇总兵官。
○乙酉。常雩、祀天于圜丘。上亲诣行礼。
○谕、览内务府所奏、堂子内安立神杆图样。王公等并无次序。且前后不齐。甚属不成体制。理宜各按爵位。齐整分排。以壮观瞻。今著每翼分作六排。每排分为六分。未得封号之阿哥等在前。其次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等。挨次安立。阿哥内如得封号者。视其封号。神杆各按次序更移。座石不必多移。著交礼部会同内务府大臣等察勘。绘图具奏。著为定例。
○谕军机大臣等、仓场侍郎双庆等奏称、参革漕运通判陈克大。现在提解送部候讯。据伊子陈思本供称、伊父已经进京。接有亲笔家信。有投金鱼池井自尽之语。但现今尸身未获。其是否畏罪自尽。抑或躲避潜逃。难以悬定等语。该犯短发夫价。交部审明。自有应坐本律。并非罪大恶极、分无生理者可比。何至情极自戕。即云畏罪希图自尽。亦何必遣人寄信回家。辗转告知。其为诡计逃窜。事属显然。该犯身为职官。乃事觉潜遁。行同贼盗。此风断不可长。
亦未必即能远扬。可传谕普福、苗国琮、于附近地方严速追拏。再该犯系泰州人。或即潜身本籍。亦未可定。并令鄂容安、庄有恭、密行查办。务期弋获。毋使狡谲之徒。得以侥幸漏网。于何处捕获。即速锁解刑部。仍即奏闻。寻双庆等奏、诡称自尽之漕运通判陈克大、已于天津拏获。得旨、著交与刑部严行查审。陈克大扣克浅工夫食。系应交部审拟之犯。该仓场侍郎于参奏时。即当照例摘印看守。乃防范不严。致令该犯诡计逃窜。深属不合。双庆、彭树葵、著交部严加议处。
○又谕、方观承奏、清查宣化等属库项一摺。内称未准销银两、应俟准销领解归款等语。此即为浮冒之员留一地步矣。地方办差办公。俱有应销成例。乃积习相沿。每辗转不结。而承办之员。亦遂得藉口尚未准销。掩其侵蚀。前因尘案累累。特颁谕旨。令各督抚将未完各案。克期速结。并予限一年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