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为六千名。著裁去三千五百名。令其看守游牧。  

○又谕、准噶尔之玛木特、前因冲入边卡。经达清阿拏获、带回军营。朕以非军威所获。特施恩放回。玛木特应即感恩归降。否则亦宜安静居住。乃遣鄂勒哲依哈什哈等、来告卡上侍卫等、玛木特必来归降。又约阿睦尔撒纳同来。今阿睦尔撒纳、业已归降。而玛木特、反掳掠阿睦尔撒纳游牧。殊为狡诈。即应以此称兵问罪。可寄信萨喇勒、即会同阿睦尔撒纳、定议擒拏。此时玛木特、若来归降。尚可施恩。若再观望。定当擒拏治罪。但阿睦尔撒纳若去。十一月有误入觐。令萨喇勒与众台吉同往。此次策楞、舒赫德、断不可去。彼二人业以退缩误事。若有一人冒昧同行。朕必将其即正军法。要之玛木特罪虽应问。但时已稍迟。今可否进兵之处。萨喇勒、阿睦尔撒纳、会同酌议。惟期于事有益。勿拘朕旨。  

○工部议准、江南河道总督尹继善等疏称、外河厅属清河南岸汛。应加砌石工。从之。  

○太常寺奏、望祭长白山神。应设立神牌。并请于祭祀后、安奉殿内。令将军都统一员。每月朔望拈香行礼。报可。  

○原任定边左副将军策楞等奏、臣等于七月二十日。至扎布堪地方。见阿睦尔撒纳等、公议明岁进兵之事。据阿睦尔撒纳等告称、现在准噶尔内乱。人心离散。黄教颓废。若乘此机会。领兵前进。先将包沁扎哈沁人等收服。兵威远扬。使准噶尔闻风。有愿投诚者。即行收纳。且可乘便收我等同来落后、及被掳之人。全行救出。并抢夺牲畜。为我属下人口粮。臣等谕以尔等诚心向化。今始从远方来归。尚未入觐。尔等属人、未免穷困。急须安抚。今时已七月。即领兵前往。亦不能直至伊犁。自应钦遵谕旨。于明岁进兵。方为尽善。阿睦尔撒纳等、咸无异辞。臣等细观阿睦尔撒纳之意。全欲向包沁扎哈沁地方。乘机抢夺。不但可以扬威。兼可掳其牲畜。散给属下人等。是以言之太易。若遽允其请。恐今岁不能竣事。徒令准夷闻知。豫为防备。于明岁进兵大事有碍。是以公酌今年先将阿睦尔撒纳等、办理安插。仍俟明年各处兵马齐集。再行进兵。报闻。  

○是日、驻跸阿济格绥哈西大营。  

○甲寅。秋分。夕月于西郊。遣恒亲王弘晊、恭代行礼。  

○上至吉林城。以将军署为行殿。  

○诣皇太后行殿问安。  

○赐扈从王公大臣等食。  

○谕曰、尹继善有交办事件。著驰驿速赴行在。江南河道总督印务。著白钟山署理。河东河道总督事务、著蒋炳兼管。  

○谕军机大臣等、今因准夷内乱。且屡有大队来降。欲筹一举永定。而策楞、舒赫德、在军营办理诸务。舛谬乖张。现已降旨革职。北路军营。关系紧要。尹继善历任中外。练达机宜。尚可前往办理。著即驰驿速赴行在。面领训诲。其南河总督、已有旨令白钟山署理。尹继善接到此旨。即日起程速来。若自谓不能胜此任。或谓准夷之事。可以不办。不妨直奏。将此传谕知之。  

○以江南镇海将军标副将刘康、为广东高雷镇总兵。  

○是日、驻跸吉林城行殿。至丙辰皆如之。  

○乙卯。上诣温德亨山望祭殿、望祭长白山神。  

○至松花江岸、祭江神。  

○赐扈从王公大臣等食。  

○谕军机大臣等、据策楞等奏、将同阿睦尔撒纳入觐之台吉二十人。缮名具奏。策楞等于应办事件。并未审度机宜办理。急将入觐之台吉姓名具奏。策楞、舒赫德、惟期与阿睦尔撒纳同来陛见。得以置身事外。岂能逃朕洞鉴。今年十月、舒赫德不必前来。策楞或来与否。临时另降谕旨。舒赫德著会同唐喀禄、照管阿睦尔撒纳游牧事务。伊若不实心妥协办理。朕如何治罪之处。舒赫德谅必自知。毋庸再谕。可寄信策楞等知之。  

○又谕曰、恒文奏称赏给阿睦尔撒纳口粮。除已经起运外。所有拨运米二万石。炒米六千石。若于年内办齐。即行赶运。如或不能。明年正月即行起运等语。赏给阿睦尔撒纳口粮。曾交军机大臣计算数目。若有二万四千石。足敷一年之用。前朕已谕方观承、令其由张家口运送。恒文请运米二万石。炒米六千石。若于今年运到、甚妥。如不能运到、先将军营现存兵米、拨用接济。阿睦尔撒纳。俟明年运到抵还。再兆惠已授为参赞大臣、遣赴军营。今只有恒文一人承办。运粮事务。最关紧要。可寄信与恒文、令其尽心妥办。不可稍有懈怠。  

○旌表守正捐躯之四川涪州民李文惠妻姚氏。  

○丙辰。太宗文皇帝忌辰。遣官祭昭陵。  

○上奉皇太后御舟。渡松花江。  

○幸龙潭。  

○谕曰、策楞之子特清额、特成额、特嵩额。舒赫德之子舒安。俱未及十岁。著加恩免交刑部。  

○刑部等衙门会议、云南巡抚爱必达疏称、参革开化镇总兵张凌霞。侵蚀俸饷银九百八十两。照例拟徒五年。应如所请。